引用第57楼泥姑于2011-05-06 18:18发表的 回 楼主(楚人申士) 的帖子 : 太奇怪了, 有人居然连踩我在53楼和55楼的跟贴 ** !!! 无端骂我的不道歉, 反而我这无端被骂的要道歉? 这到底是为什么? 泥姑不明白。 但要我道歉还是可能的, 有一个条件: 如果“这一天。。。”的原作者出来声明,说我曲解了他/她的诗作。 泥姑愿磕头求罚。 总之, 这个“这一天。。。”如作者本身一样, 是个迷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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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1楼游客于2011-05-07 16:09发表的 Re:回 楼主(楚人申士) 的帖子 : 居士应该向泥姑诚恳道歉! 版主本身已成了“贼喊抓贼”的蒙脸造谣批发中心, 肤浅、浮躁的样子已不像位学者,真正做学问的学者哪有这种闲工夫整天泡在网上,干这种“批发部”的话。更可恶的是版主无界限地扩大“恶意”范畴,用删帖踩楼手段捂住别人的嘴,甚至比“中宣部”更不要脸,擅自篡改别人跟帖原意,颠倒黑白地强奸他/她人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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