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oshulin 发表于 2014-12-3 10:18:23

不服歌

         不服不服就不服, 不再求全受委屈。
         自损八千杀敌万, 练就坚心和傲骨。

               ---------------学毛主席思想“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 有感。

游客 发表于 2014-12-3 10:31:26

SB

游客 发表于 2014-12-3 12:19:36

1 楼该是SD吧? 否则这里阴阳失调啊!

游客 发表于 2014-12-3 18:06:11

不服就砍你,服不?再不服砍你全家。

游客 发表于 2014-12-3 18:38:20

你砍你老婆几次了?

游客 发表于 2014-12-5 01:12:04

嘴上不服,扇嘴巴,手脚不服砍手砍脚,鸡巴不服,阉了当太监,心里不服,把心挖出来喂狗。还有哪不服告诉你爷爷?

caoshulin 发表于 2014-12-5 09: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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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嘴上不服,扇嘴巴,手脚不服砍手砍脚,鸡巴不服,阉了当太监,心里不服,把心挖出来喂狗。还有哪不服告诉你爷爷? (2014-12-05 01:12) images/back.gif

No1, choice--上法庭! 美国这块土地至少现在还是个讲理的地方。 自有人会为Victim 讨回公道。
Country Pumpkin!!!
No2.. choice--胡椒喷雾了, 高压电击器了, 手枪了等等在法律许可范围下的正当防卫。
No, 3 choice--受害者大联盟。 小子, 你还嫩点!

游客 发表于 2014-12-5 13:09:21

毛蜡肉统治下你必须服,不准有精神,不然你就死定了。楼主弱智把毛的话搬上来为她打气壮腰,愚不可耐。

caoshulin 发表于 2014-12-5 1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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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毛蜡肉统治下你必须服,不准有精神,不然你就死定了。楼主弱智把毛的话搬上来为她打气壮腰,愚不可耐。 (2014-12-05 13:09) images/back.gif

缺乏教养不懂规矩啊, 居然称呼毛主席为“毛腊肉”。 就是个平民百姓, 也不至于此啊, 至少他还缔造了一个朝代, 文治武功自会有历史评价, 不是谁想抹杀就抹杀的。 他已经是个历史人物了。

游客 发表于 2014-12-5 16:36:27

8楼楼主你不是一般的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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