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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声明,我与老钱没有任何个人恩怨。我对老钱的观点有些同意有些不同意,希望老钱的支持方和反对方都不要以此来攻击我或拿此作为攻击老钱的工具。以下是纯粹的就事论事:
老钱要求老郭删贴,据湖畔居士说,是这个原因:
“老钱在168上发文章很多了.被他的那些昔日的冤家骂的次数也多了. 他并不在意那文章批判他的字句.
他要求删贴的理由是所谓的"对等原则". 在美国的司法和社会实践中,有一个原则叫"DUAL PROCESS". 意思
是:"The accused has the right to know the accuser," 翻译成中文, 意思是: 被指控的, 被批判的,.. 有权知道指控者, 批判者
是谁." 而这里, 人人都知道老钱是谁, 包括喇叭花, 但作为被批判的人, 他是不知道喇叭花的楼主是谁. 因为喇叭花是一个临时
注册的网名, 老郭也不知是何人.”
我认为老钱对Due process有误解。
美国宪法有十个权利修正案。他们的基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权利不被政府侵犯。注意,强调点是政府。老钱支持共和党,应该知道里根总统著名的“政府是邪恶”的发言。共和党在这点上继承了美国开国元勋们要限制政府权力,要保护公民权利的传统。所谓对等原则其实是对质条款,即Confrontation Clause。它是第6修正案的一部分,它保障公民在被起诉时的权利,比如政府不得拖延审批期,和被起诉者有与指控者当庭对质的权利。这是Due Process的一部分,目的是防止政府将无辜公民随意定罪。注意,是保护公民权利不被政府侵犯。
老钱把这个原则用在网上,有几点不妥。
1。喇叭花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指控,他没有accuse老钱有任何犯罪不法行为。谁也不会因为他的文章将老钱“定罪”,喇叭花是谁或者不是谁没有任何区别。在这种网上争辩(即使是侮辱)中引用Confrontation Clause, 是overkill。老钱可能因为以前在中文学校秉公廉政得罪了人,有些耿耿于怀者别有用心打击老钱。我理解老钱的出发点,但不能因为老钱个人的情况,将知道对手是谁这种要求推而广之。
2. 如果只有老钱知道的人才可以批评老钱,那么别人也可以要求同样对待,以此类推,我们大多数网友除了赞美只有住嘴。有人说那么就实名制。大家都实名虽然会减少争议,但因为碍于面子,也就减少了直言不讳,尤其是很多评论餐馆好坏的都会消声灭迹。既然大家面对面时都已经讲面子了,还是给直言不讳留一个空间吧。
3. 老钱强调Due Process,Due process是一种程序,是法制。168是老郭私人财产,老郭有全权处置权。老郭可以随意删贴删ID, 不仅不违法,反而是法律保护。但既然提到Due Process就要求删贴要给出原因。尤其是老郭的告示只是说了侮辱人的要删没说老钱不知道的也可以删。这时就更应该给个原因。老钱抄了个近路,一个电话到老板那里,就解决问题了,而且没有要求老郭公布原因。会给人以一种只给自己Due process,不给对方Due Process的印象。
实际上,我个人认为喇叭花第一篇里最后一段含有个人侮辱的文字很卑鄙,我认为老郭完全可以根据现有条款来删贴。但是老钱以对等作为删贴理由是不成立的。不仅如此,喇叭花第二篇没有卑鄙的侮辱(大概是删贴起了正面的作用--有时错误的原因也会达到正确的结果,嘿嘿),看上去反而很有理,老钱还要求删就更不对了。
最后,我不认为老钱要求删贴了就是违背了言论自由的原则,老钱只是对对等/对质原则有其自己的认识,而那个认识导致他对言论自由适用度的见解与他人不同。老钱的帖子有很多读者和回帖,我希望看到更多他的贴。也希望看到更多反驳他的贴。但反对身卑鄙的人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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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刚刚查到喇叭花最后一段:"反共就反共,上FLG日报就上FLG日报。干吗还非得拉个大旗来卖你的虎皮呢?"
我认为这是卑鄙的人身攻击。但即使如此,因为喇叭花文中绝大多数是表明其立场和观点(虽然我对其很多不同意),而不是人身攻击,所以不应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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