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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李氏父子外传》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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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4 20: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御用伶人李某江者,原籍北荒小民,天朝立国前十年生,自幼善歌,入天朝乐府深造,所作歌极尽夸赞阿谀之词,以粉饰太平为能事,遂渐得权贵赏识,寸功未立而以伶人之身高居公堂。得势后,道貌岸然冠以“歌王”之冕,而民间鲜少有知其名者。天朝四十年,有一妙龄女梦鸽,拜入李某江座下学艺,李某江为之神魂颠倒,休前妻丁英,以知天命之年再娶梦鸽,时人对此褒贬不一。越六年,生子李天一,因老来得子,加倍宠溺,自小入名校,开豪车,交游纨绔,横行市井,美其名曰“帝都银枪小霸王”是也!天一年十五时,无证驾驶宝马豪车,以蹭车小事纠集顽主伤人,并疑似车藏火器,舆情一时哗然。同案者家长苏某亦为高官,遂与李某江并力上下其手息事宁人,天一仅以年少无知判教养一年,余者不了了之。管教即满,天一改名冠丰,然习性不改且变本加厉,又伙同众纨绔灌醉美女**之,终犯滔天大祸,刑拘于皇城司,即日待判。天下舆情再次哗然,忆其往日斑斑劣迹,似早有强奸家教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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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4 20: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古文改编的很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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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25 18:05:00
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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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25 20:17:34
《讨李衙内天一檄》

盖闻国之将乱,妖孽丛生;社稷蒙难,宵小纵横。曩桀纣当道,狐媚惑主,奸佞秉政,所过狼藉,乃至礼乐崩坏,万民不敢聊生;桓灵临朝,饕餮放横,伤化虐民,败法乱纪,遂有典焚籍摧,国祚已而覆亡。是故衙内公子隳突之日,必有司毒虐,人心离叛之时。豺狼当道,威福由己,伦常纲纪,一旦扫地荡尽。

今有滥竽将军李某,身本寒微,品实下流。昔无尺寸之功于社稷,惟颂圣不吝谄谀,歌德穷极媚态,遂以优伶之身,竟爵至骠骑之位。其子天一,未及弱冠,承资跋扈,恣行凶忒,恶名播于宇内。尝纵马官道,践踏路人,麋聚虎狼之仆,残民以逞,邑内大哗!又倚父势,淫乱女塾,上至师尊,下达同窗,悉不得免。实以虺蜴为心,豺狼成性也!但贞烈节妇,闻“霸王淫枪”而色变;良善厚长,听“天一衙内”而长嗟!然以其父威势,虽践百恶而其罪未伏。实人神共愤,天地不容!

予本京师布衣,粱谋香江,今传檄远近,咸使闻知。倘有血性男子,当敲键盘以为锋镝,举鼠标而作利矢,因天下之失望,顺宇内之推心,笔诛凶顽,手殄忤逆,以肃六合,重振纪纲!上有日月,下凭鬼神,浩浩香江之水,实鉴吾心,咸听吾言。檄到如律令,无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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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20: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游客于2013-02-25 20:17发表的 :
《讨李衙内天一檄》

盖闻国之将乱,妖孽丛生;社稷蒙难,宵小纵横。曩桀纣当道,狐媚惑主,奸佞秉政,所过狼藉,乃至礼乐崩坏,万民不敢聊生;桓灵临朝,饕餮放横,伤化虐民,败法乱纪,遂有典焚籍摧,国祚已而覆亡。是故衙内公子隳突之日,必有司毒虐,人心离叛之时。豺狼当道,威福由己,伦常纲纪,一旦扫地荡尽。

今有滥竽将军李某,身本寒微,品实下流。昔无尺寸之功于社稷,惟颂圣不吝谄谀,歌德穷极媚态,遂以优伶之身,竟爵至骠骑之位。其子天一,未及弱冠,承资跋扈,恣行凶忒,恶名播于宇内。尝纵马官道,践踏路人,麋聚虎狼之仆,残民以逞,邑内大哗!又倚父势,淫乱女塾,上至师尊,下达同窗,悉不得免。实以虺蜴为心,豺狼成性也!但贞烈节妇,闻“霸王淫枪”而色变;良善厚长,听“天一衙内”而长嗟!然以其父威势,虽践百恶而其罪未伏。实人神共愤,天地不容!
.......

哈哈,写的也很漂亮,有板有眼。谢谢分享。是3楼原创?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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