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基督教堂听过七次的课(每个礼拜一次),负责人之一是我的熟人,他送了我一本《圣经》和一本《赞美诗》,至今仍在手头,偶尔也翻阅一下,哼唱几句,可我是天生的非教非党派的草民,自由惯了,觉得没有再享受“宗教信仰自由”这一权利的必要了。之所以才去了一星期就打了退堂鼓,是因为当时那位牧师(土产的,非神学院毕业)讲了“人是有泥土变成的”这个结论,我就想,再听下去的话,我的原本就并不发达的脑袋迟早会变痴变呆的;再就是那位负责人对我说了这样的话:“首先,来教堂里的人都是有毛病的人,身体好好的,来做什么?其次,人人都是有罪的,所以要向主耶稣坦陈自己的罪,以得到救赎;第三,大家是兄弟姐妹,在万能的主的感召下,一起向最终的天堂走去”。他曾经是教师,口才不错,鼓励我去教堂担任唱诗班的伴奏的角色。但我以为,有了病该去医院才对,昂贵的医药费总比不了更昂贵的性命,耶稣能救有些人的心,这我倒信,但说耶稣能治人的病,太离谱;我以为我是无罪之人,故无罪可向耶稣坦白交代,我也想,真正有罪的人是断然不会去向耶稣坦陈的;人死了以后,也是决走不到天堂之内的,只能走入骨灰盒。退出的主意既定,也就没必要去为唱诗班伴奏了。当然,教堂并未因为我的退出而关门,反而更加地壮盛起来,从初始的一间不到二十平米的房子,发展成了今天的三层楼房,一个更大的十字架,“基督教 X 镇堂”六个大字醒目地呈现在过往行人们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