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ording to the ACCA bylaw, all board members except principal are elected on a two year term. The members' terms are staggered so that each year we will have some members' terms ending by end of December. This year we have Qinghua Lin from south campus, Xiaotu Xu from north campus, Huaming Yao from west campus, their two year terms are ending by end of December 2010.
Please arrange for elections on each campus by the second week of December, 2010. The PTA committees need to send out announcements no later than next week and start the nomination process for candidates.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please do not hesitate to call me at 404 573 7381
Regards,
Zhiqiang Liu
Chairman, the ACCA Board of Directors 2010 term
第五章 理事选举
第一款 家长理事选举按分校每年年底(秋季学期结束前一周)举行。
第二款 家长理事候选人由现任理事会成员或现任家长协会委员成员推荐产生。候选人必须是现在注册学生的家长或过去孩子在中文学校读满五年的家长。
第三款 分校根据各自的名额选出家长理事和同等名额的候补家长理事。
第四款 新理事的选举方式由各分校家长协会决定,可以通过家长大会投票或网上投票等可行的方法产生。得票最多者当选。
第五款 总校校长为当然理事。
第四章 理事会
第一款 理事会负责执行学校的章程,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审查学校财政预算和决算,委托专业财务公司管理学校“发展基金”,决定“发展基金”的使用,聘用总校校长,监督和检查校务会的工作和教学质量。
第二款 理事会成员由数名家长理事和总校校长组成。家长理事由各分校理事代表组成。分校理事代表由分校家长大会选举产生。分校理事代表名额按分校学生注册人数决定。学生注册人数在五百人以上的分校,理事名额为三名;否则为两名。
第三款 家长理事任期为两年。校长理事任期与校长任期相同;家长理事可以连任,但必须重新通过选举。
第四款 校长理事除本职工资外没有额外工资报酬;家长理事没有工资报酬,但享有一个子女免中文课学费的待遇。
第五款 理事会设有理事长,从家长理事中推选产生,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理事长的主要责任是召集理事会议和协调理事会工作。
第六款 理事会在学校上课期间应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理事会例会开会的时间、地点和会议议程应提前用电子邮件通知所有的家长,并利用中文学校的网页向外发布。除例会以外,根据工作需要,应一位以上的理事的要求,半数人数的同意,可召开特殊理事会。
第七款 理事会会议(包括电话会议和网上会议)的有效法定人数为三分之二的有效理事。理事会的决议以多数赞成生效。在票数相等的情况下,由理事长投第二票。
第八款 理事有责任出席所有的理事会。如果因故不能到会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用电话的方式参加理事会。除非意外情况,不能出席理事会议的理事应通过口头或书面 (包括电子邮件) 的形式在开会前向理事会请假。每位理事在任期之内,不论是由于什么原因,累计缺席理事会例会次数三次者自动失去理事资格。理事会应及时向全体家长通报和备案。
第九款 因故提前离任理事的空缺由其分校候补理事填补。填补理事的任期为离任理事的剩余任期。
第十款 理事会设有名誉理事,人数不限。名誉理事可参加理事会会议,但无
表决权。名誉理事主要由历届有重要贡献的卸任理事和校务会成员、
各界为中文学校发展作出贡献的人士、以及一次捐献$2,000以上公
司负责人或者一次捐献$500以上的个人组成。名誉理事任期一年, 由
理事提名,本人同意,经理事会通过。名誉理事可以连任,但需重新
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