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我见过的字可谓是林林总总,五花八门。我们这一代人,在学习过程中,计算机一直没有普及,所以不论是做作业还是应付考试,都得写字。字写的好的人占的便宜可是不少,因为在这喜闻乐见的文化传播方式中,还夹杂着人们对中国五千年以来,有文字记载的功臣,象形文字的衍变和发展的自豪与崇拜。
从小学开始学写字起,我对大队长的字最熟悉。我们俩是小学、初中、乃至高中的同班同学,在小学的时候最为要好,是形影不离的小伙伴。小学时写作文的时候,我写的最多的就是她,洋洋洒洒几页纸的文章,不记得都写了什么。她也写我,当然写的什么,就更不清楚了。她的家在我家前面一栋楼的最东头,楼层和我家一样,也在第二层。小学时我还没有近视,从我家可以一览无余地看见她家两间屋子里,家人忙忙碌碌居家过日子的热闹景象。因为住得近,又脾气相投,我们俩每天结伴去上学,也一道回家。做作业的时候,经常不是在她家,就是在我家。她除了在运动会上技压群芳,高傲自信,泰山压顶而毫不畏惧之外,平时多是文文静静,连说话的声音都是和和气气的,不像我,扯着个大嗓门,到处吆喝。
大队长写的字算是仿宋体,但是比我写的标准的仿宋体更细溜儿一些,和她的人很像,细溜溜的,怎么看怎么顺眼。我和她在小学时,都有幸被大队部的张老师发现,从大概小学一年级开始,就帮张老师写黑板报。当时一小的教学楼前面,有两个一左一右的大黑板,大概三米见宽,一点五米高,要想把它添满内容,要费些周折。
我和大队长放学后,在西飞一小的大操场上不是大汗淋漓地跳皮筋,打沙包,就是和一群小伙伴们排着对打乒乓球,每天都是带着一身的尘土回家。有一次玩的时候,看见张老师在办黑板报,就跑过去跃跃欲试。张老师艺术细胞浓厚,也很有当伯乐的方法。她多是让在旁边尽情玩耍的小学生,在大黑板上写几个字给她看,或者叫大家用沾上水的抹布,帮她擦黑板。我和大队长的字都被她看中,所以每次办黑板报,都会有我们俩儿的字。凤凤好像也帮写黑板报,但是她多是放学后马上回家,估计错过了很多次帮忙的机会。
有了这层黑板报的关系,我们和张老师非常地亲密无间。她在当时应该在三十岁左右,正处在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年岁。她面容姣好,鹅蛋脸上长着一双大眼睛,留着长头发,脑门儿发际线上飘着几缕儿带着自来卷儿刚刚长出来的新发稍,在微风下轻轻摇曳,非常漂亮。当然她更吸引我的,是开朗乐观的性格。她总是笑盈盈地,用略带沙哑的嗓音,同我和大队长说笑。我经常和大队长,陪着张老师回她家取东西。她家当时在四区北部的一片平房里,离公安局很近,我总以为那一片的房子是区上的房子。房子里的地是砖地,和我们常见的水泥地相比,更有农家的味道。张老师的先生浓眉大眼,身材魁梧,他们的儿子则继承了他们所有的优点,相貌英俊。
在我和大队长之间,张老师应该更喜欢我的字,但是更偏爱大队长的长相。大队长娇小的脸庞上长着一双黑黑的眸子,亮丽传神。她行走中的姿势,完美无缺,两条笔直的长腿,迈着坚定不移的步伐,一看就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少先队员。大概因为长相上的优势,又有一起办黑板报的多年感情,张老师一手指定让大队长当一小的大队长。开全校大会时,大队长就戴着红领巾,左胳膊上挂着三道杠或是四道杠,小跑到大会场的主席台,一个响亮的立正后,抬起右胳膊,高高地举过头顶,然后忽地一下,右手连带着右胳膊,在头顶上向左侧打一个优美的弧线,向大队部的张老师行少先队的对礼。
八十年代初,父母所在的公司进行了一项教育改革。教改之前的一中和二中都是均有初中部和高中部,按居民楼的远近,把初中生和高中生分在这两个不同的中学。教改之后,一中变成高中,二中变成初中。我和大队长在一中的初中里,稀里糊涂地上了一两个学期的课后,就被强行合并到了二中。合并后,我们这一届的初中,一共有十四个班,被安排在呈半个工字型的教学楼的第一层,不多不少,正好十四间教室,我和大队长所在的教室在半个工字型西侧的尾部,是十三班。
每天早上,我们都约好一起去上学。有时候是她在楼下等我,有时是我去她家楼下等她。起来晚的时候,我们就拿着家长做的早餐,边走边吃。这早餐多是馒头里夹着咸菜或是炒菜,不过她的妈妈会做酱,所以她拿的热腾腾的馒头里,偶尔会夹着黄酱,因为我没怎么吃过黄酱,更没有吃过自家酿制的黄酱,很是眼馋。我们多半是静默地走十几分钟的路,在学生如潮的洪流里,快马加鞭地赶路去上早自习。下雨的时候,多是轮流打一把雨伞,在或细密或浓稠的雨里,沉默不语地赶路。
我们来到二中后不久,张老师也调到了二中,在团支部工作,我和大队长就按部就班地接着帮张老师写黑板报。当时张群在一班,已经会写潇洒的连笔字,很让大家羡慕。她看我们办黑板报,认为她的字绝对够格,就向张老师毛遂自荐。张老师不喜欢在黑板上放连笔字,所以张群的字写了擦,擦了写,最后好歹登了门面,但是张老师端详着那字,却连连摇头,一脸的不高兴。我看了后也同意她的观点,因为这连笔字放在黑板报上,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儿。因为这个缘故,张群的字算是昙花一现,转瞬间灰飞烟灭。
上了高中后,团支部一个张姓的男老师也找过我,帮他写黑板报,不过写的不是报纸或书本里的文章,而是我青少年时期,父母所在的单位找我征稿后,挥笔涂抹的诗作。我哥哥那时对我写诗是非常反感的,总是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有一次他午休后起来去上班,公司的大喇叭里正如火如荼地朗诵着我的诗。他原本没有睡醒,一脑子的雾水,猛然间听到我的大名,和那无比拙劣但又激情似火的诗篇,立马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到了班上,很久也下不去。他下了班回来后,马上一脸埋怨,眼神里充满了无限的哀伤和无奈,绘声绘色地向我形容他浑身上下的鸡皮疙瘩,乐的我人仰马翻,笑到喘不上气。因为他的恶毒攻击,我后来对写诗也就渐渐地没有兴趣了。当然,我没有能够如愿地成为一名诗人,他要付全部的责任。
高中时办的班级的黑板报。我 - 一个中国青年的性格,是我写的字
除了写黑板报,我还练过大字。在父亲的指导下,我练颜正卿的字。父亲坚持说颜体最好看,给我买来了字帖、笔墨,砚台,拿来一堆破报纸,我便开始了时断时续的练字生涯。字帖是从字碑上誊印下来的,所以字帖的底儿是黑色的,字是灰白色的。每一页里的古文,断断续续的好像很少能找到一句完整的句子,也可能是因为我那时还不懂古文。从小学开始,母亲给我订了《少年文学》,我经常拜读后来大名鼎鼎的王安忆和另外几个知名女作家的文章。刚开始练颜体不久,大概在小学二年级,《少年文学》搞了一次书法比赛,要求所有在一定年龄范围内的参赛者,把作品寄给《少年文学》编辑部,由公认的书法专家评奖。
看到书法比赛的消息后,我兴奋异常地拉上了我的小学同班同学刘永红来陪练。我们俩儿练了一个多礼拜后,我在一张父亲买来的宣纸上,用尺子打好方格,然后用磨得不太黑的墨汁,临摹了不成文的大概十六个颜体字,一行四个字,并同时给《少年文学》编辑部写了一封肉麻的自荐信,然后塞进信封,让母亲给我寄出去。永红本来在我的撺掇下,也是要参赛的,但是她比我有自知之明,认为她写的大字,根本不够参赛标准,所以临阵脱逃。我软磨硬泡,机关算尽,也没有办法说服她。她总是能想方设法在马上就要把她的作品塞进信封的最后关头,颤抖着双手,嬉皮笑脸地轻叹一口气,唉,写得太差了,然后半途而废。我很生气,就一直骂她叛徒。
信寄出去后,我就盼星星盼月亮地等待评奖结果,认为我的大字即使得不了一等奖,也应该是二等奖或三等奖。等了这么半年多的时间,连鼓励奖都公布完了,也没有我的名字,我当时失望的心情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母亲从我这次经历的一开始,就乐她女儿的胆量。把信寄出去后,就告诉她的同事,说你敢不敢相信,我女儿在家里练了两个礼拜的大字,就信心十足地参赛,实在是可乐。她当然知道我不可能获奖,只是不想揭穿而已,所以每一期的《少年文学》她都假装在我面前仔细过目,说这次没得奖没关系,下次会有的。不过她对我的勇气,却是自始自终都津津乐道。当然她对我的一些毛病还是有看法的,乐归乐,却从来不忘就事论事地给我起外号。家里家外,我的外号之多,连我都记不清。我虽是尽量改过自新,但是有些性格上的烙印却是永久的,根本就抹不下去。我至今觉得她给我起的外号中,有两个到今天还适用,它们是拼命二郎和马大哈。有了母亲和哥哥,我练就了铜墙铁壁一样厚的脸皮,刀枪不入。
从初中升到高中,我的字明显地在退步,每一划都开始偷工减料,不再像以前一样,脚踏实地。这期间,我开始学写连笔字,写得很不好。父亲有时翻我的语文书,找文章来消遣的时候,总是告诫我不要在每一句古文上,都写一堆乱七八糟的标注,他边说边一脸的无奈,我只好不耐烦地告诉他,我没有功夫按他的方法,把对古文的解释抄在笔记本上,然后再对着书本,来推敲每一行古文的意思。他下次再看我的书时,又是一番老生常谈,我就干脆不搭理他,照旧在书本上写标注,只是那字越写越乱乎。
上高中时,我先是同大庆同桌。他的字小小的,象是蚂蚁帮他爬出来的,要仔细辨认才能搞得清楚他写的是什么。他的字同他高高大大的模样对比强烈,更和他浑厚而张弛自如的男低音大相径庭。大概看他的字看得多了,我的眼睛就渐渐地变近视了。后来我被调到了大庆的前一排,和壮壮同桌,因为看不清楚前排黑板上的字,又不敢回家告诉母亲,怕她伤心,说我终于变成了四只眼,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就只好由壮壮来读黑板上的字,或者是我来抄他的笔记。
壮壮长得秀秀气气,即使戴着眼镜,那厚厚的镜片后面的一双美目,也是光彩照人。我每天被他照得晕头转向,自愧弗如,就只好低头猛看他的笔记,这一看不得了,吓了我一大跳。那字写得歪歪扭扭,象螃蟹爬出来的一样。我分析来分析去,也搞不清楚他使了什么邪乎劲儿。惊奇的同时也就很释然,心想,看来老天爷还是很公平的,每个人的优缺点都分配的合情合理。
在高中同学里,万方的字写得最好,运笔气度不凡,既流畅飘逸,又剑拔弩张,很难让人相信他平时在班上一言不发。不过我们俩儿很要好,所以他的优点我就当着他的面猛夸,害得他连北都找不到了。张国强的字也是写得很出色的,不过是另一种风格。如果说万方写的字是中楷的话,那么张国强的字就是小楷,且每一笔每一划都是精雕细琢,娟秀清丽。二班长的字浑厚敦实,看着就让人踏实。女孩子中,字写的能和万方和张国强相媲美的,几乎没有,但是值得一提的字有嵘嵘的。李芳的字也算是写的很不错的,俊秀端庄,赵娜的字则是方方正正,力透纸背。
大班长和大强子的字好像有些相象,总之很工整。我读补习班时曾给在北大读书的大强子写过一封信,主要是向他汇报我在补习班的生活。那封信里,有对一中的景致和周围环境比较详尽的描写。我那时的文笔和才气是现在看来可望而不可及的,大强子回信说他收到我的信后,高兴坏了,一口气读了十几遍,说这封信是他见过的最好的一封信,当然他评价的是我的文学修养,对我的字没有说一句赞扬。得到北大才子的夸奖,我很是得意,至今仍和大强子称兄道弟。
上大学后,我们宿舍的女生里,老栾和老蒋的字写的真是好,圆润酣畅,在细腻的笔触里,透出些许王者之气。陈姑娘的字则可以和高中同学张国强的字媲美,只是她的字更显柔情蜜意,每每端详她的字和聆听她犹如一缕青丝儿一样,柔柔软软的声音,我都是酒不醉人自醉。我们系工业管理专业有一个男生写一笔敦厚标准的魏体字,一看就是小时候下功夫练出来的。我发现后,就在上大班课的时候,专门坐在他的旁边,然后把我的笔记本扔给他,命令他给我抄笔记。他每回都被我危言耸听,狐假虎威的气势震慑住,乖乖地就范。遗憾的是他抄的多是社会主义建设史或是党史课上的笔记,我上这些课基本上都是趴在桌子上睡觉,除了睡觉之前低头侧目、认真专注地欣赏他的字,和仔细观察他字里行间,每一笔每一划的用笔方式,睡醒后,多半是合上他认认真真抄了整整一堂课的笔记,匆匆回宿舍。到现在我连这男生的名字,都已完全忘记,实在是非常遗憾。
我上大四的时候,有一次去北航的食品一条街买东西,高等数学老师陆老师远远地看见我,就走过来问:“胖胖,你大一时的高数作业还在吗?如果你找得到的话,能不能借给我,我想把它做个展览,给我现在的学生。”我当时非常吃惊,她时隔这么多年还记得我,而且叫的出我的名字。高数课是大班课,学校分配了两个系五个专业大约两百个学生给陆老师,这两百个学生密密麻麻地挤在一个大阶梯教室里上课。我多半是坐在教室的后排睡觉或是发呆,偶尔来了兴致的时候,会提前在她讲解理论的同时,做高数作业。陆老师总是提前把当堂课后的作业抄在黑板的左上角,我没有什么耐心听课,就在她讲解的时候,猛翻书本,找类似的解题方案,然后在她课讲完的同时,也照葫芦画瓢地做完了作业。由于这一坏习惯,我基本上没有学到任何东西。
估计我的数学作业是她所见过的最工整的,尤其是我非常在乎作业的排版,论理论据,演绎归纳,无不线条流畅,一目了然。估计我在排版和语言表达上占的便宜,要远远高于我的真才实学。这是我在后来工作以后,尤其在美国,最深切的体会。我回到宿舍后,马上找出以前的数学作业,拿了厚厚的一摞,送到她的办公室。她后来问我,还要不要以前的作业,我毫不犹豫地说不要了,因为我自己非常清楚,我大学时期数学作业的工整程度,还不及我小学时的十分之一,没有任何保留价值。我长大后,曾非常偶然地在乱字堆里看见过我小学时的数学作业,当时的吃惊程度,不亚于看见天外来客。我不敢相信一个十岁的小学生能有这样的功力,难怪每一堂数学课之前,数学老师都要展示我的数学作业。到了初中和高中,我已经再也写不出来象小学时的数学作业了。当时也不懂保留价值,所有小学时的数学作业都变成了废纸一张,重回大自然的怀抱。
到了工作岗位上,小陈的字是出类拔萃而又登峰造极。这小姑娘也是北航工业外贸的毕业生,比我低两届。她写得字应该算是仿宋体的改版,在每一个转角处都迂回曲折,整体感觉是回肠荡气,让人过目不忘。
有了一定的人生阅历之后,回过头来再看父亲写的字,我才明白什么是气势磅礴。也难怪所有看过他的字的人,尤其是他年轻时写的字,都是赞不绝口。遗憾的是,我即使用尽毕生的精力,也没有本事写出他的字。小学时的字只是昙花一现的美丽景致,不能持久。到如今我已不习惯用手写字了,没有计算机就不会思考。学着在计算机上敲中文的时候,感觉像是又回到了小学,只是这字各个齐整标准,千篇一律地没了性格,自然也就缺少了字里行间的灵气。没有能够写出父亲的字,应该是我终生的遗憾。不过我去年已经和妹妹说好,让她买一个精致的大本子,让父亲在有生之年,写下他想写的字,留住我对中国汉字这剪不断理还乱的崇拜和眷恋之情。
(12.31.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