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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尾续貂:爱国主义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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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4 14: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礼铭        狗尾续貂:爱国主义来龙去脉



因故小别论坛旬日,回来发现错过一场热火朝天的争论。满心懊恼之余也奉献一贴,权当补交家庭作业,还望众网友不弃。若干论点或与其他网友所用重合,一并致歉致谢。

很久以前的一个愚人节,家家户户的有线广播和街头巷尾的高音喇叭中都回响着一个威严的男中音。男中音说啥没听明白,题目却很好记,就叫《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当时涉世未深,爱国爱成主义还是第一次听说,印象很深,因此记住了。事后听说那篇文章很重要,是毛主席司令部射向刘主席司令部的一发重磅炮弹。果不其然,三个半月以后,刘主席被批斗了,一年半以后正式成为叛徒内奸工贼被永远开除出党了。感觉上刘主席的司令部正是被《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一炮打垮的,不由你不信爱国必胜,卖国必败。

很久以后,学会了独立思考,才感到爱国这两个字其实不那么简单,什么是爱,什么是国,各人见解都不尽相同,也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楚。这几天网友们的争论一方面说明这个问题依旧复杂,另一方面也说明多数网友的理念其实并无二致,争论原因往往是各自对于爱国一词解读不同。因此,要理清这一团乱麻,需要从这个词的来源着手。

在绝大多数西方语言中,表示爱国和爱国主义的单词都由爱国者一词派生而来,而后者的来源则可以通过晚期拉丁语的patriōta追溯到希腊语的πατριώτης。这个词在希腊语中有两个意思:一是“来自同一个πατρίδα的人”,二是“喜爱其πατρίδα的人”。而πατρίδα的意思则是家乡。因此,πατριώτης的意思就是同(家)乡或爱家乡者。意为家乡的πατρίδα又引申为祖国,πατριώτης也引申为同祖国或爱祖国者;前者再引申为国,后者也再引申为同国或爱国者。注意这里的国是地理意义上的country而不是政治意义上的state。

在古代中国,国的本义也是地域。国字的本字和域字的本字都是或字。《说文解字》释或字为“邦也。从口戈以守其一。一,地也。”换成白话就是用嘴巴和兵器守卫(暴力非暴力都齐了)的一方土地。到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灭商,分封天下。据《礼记·王制》说“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九州合计“千七百七十三国”。受封者叫诸侯,而所封土地连同人民是诸侯的封邑,叫作国。

西周列国


有人认为爱国是舶来品,中国古代只有忠君之论,没有爱国一说。此话也对也不对。中国古代的确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爱国主义,但是爱国作为一种美德还是得到提倡。东汉荀悦《前汉纪·孝惠皇帝纪》提到“昔者圣王之有天下,非所以自为,所以为民也。不得专其权利,与天下同之。唯义而已,无所私焉。封建诸侯,各世其位,欲使亲民如子、爱国如家。”当然这里的“亲民如子、爱国如家”是国和民的主人“封建诸侯”即国君的事,与他人无关。在那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里,臣民的义务是忠君;若是乱了礼法,坏了规矩,便是宠臣爱将也要掉脑袋,遑论黎民百姓。直到现在,敢在某中央大国爱过气国君之所爱还是要遭刑事拘留的。

把爱国演绎为效忠国家权威并当作平民百姓的义务来提倡,这是十八世纪西洋人的发明。宣传鼓动这一思想的人物中最负盛名的是法国政治家罗素。他的初衷是为了推动政教分离思想以对抗罗马教廷至高无上的权力。然而各路人马很快发现这种品牌的爱国主义很好用,革命家可以藉爱国主义名义鼓动人民反抗本国暴君或者外国侵略者,统治者也可以打着爱国主义旗号陷害忠良并赖在权力宝座上不走。于是便有了英国学者塞缪尔·约翰逊的名言“爱国主义是无赖最后的避难所”(Patriotism is the last refuge of a scoundrel),以及美国作家安布罗斯·比尔斯的定义“任何想照亮自己名字的野心家都可以随时点着的易燃垃圾”(Combustible rubbish ready to the torch of any one ambitious to illuminate his name)。

西洋学者对爱国主义的争论还没完,西洋军人就已经把爱国的战火烧到了远东。十九世纪中叶,西洋战舰先后敲开了中日两国门户,逼迫两国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面对西方列强的船坚炮利,两国除了甘拜下风虚心学习实在没有更多选择。1868年,新即位的睦仁天皇宣布废除幕府,收回权力,立年号为明治,迁都城至江户(东京),闭关锁国的幕府时代宣告结束,以“富国强兵,殖产兴业,文明开发”为主要内容的明治维新揭开帷幕。与正在进行洋务运动的中国人不同,日本人没有对“西学为用”的算计,没有对“奇技淫巧”的偏好。日本人学习西方是全心全意的,是多方位的。无论天文地理政治经济医学生理科学技术文学艺术,但凡西方人所有,日本人是照单全收。那个时期日本人翻译的西人著作数量之多范围之广速度之快在人类历史上堪称空前绝后。大量西方新思想新概念的涌入常常使翻译家们陷入无词可用的困境。例如作家夏目漱石就曾经留下 “law ハ nature ノ world ニ於ル如ク human world ヲ govern シテ居ル” 这样的日记。出于无奈,日本人只好利用他们从中国老师那里学来的汉字自造新词,称之为“和制汉语”。例如上文所引日记现在写作“法律ハ自然ノ世界ニ於ル如ク人類世界ヲ統治シテ居ル”,短短一句话中就有法律、自然、世界、人類、統治等六个和制汉语词汇。多方位的学习导致日本多方位的崛起。1894年甲午战争中一败涂地的中国人不得不对东方的这个蕞尔小国昔日学生刮目相看。政府官员、文人学者、青年学生竞相来到日本考察学习,接触到大量西方新学。这类日文译著中的和制汉语虽然新鲜,却不难接受。于是大量和制汉语便通过这些人进入汉语词汇。例如爱国主义和卖国主义就是两个由当年赶赴东瀛淘宝一族带回中国而又没有被后来的抵制日货乃至中日战争消灭掉的和制汉语词汇。

按照日本人的理解,爱国主义一词可以有两种解读:一是对于作为社会共同体的国之爱,可以说成爱乡心;二是对于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国之爱,可以说成忠诚心。事实上,这两种解读在日语和西方语言中都存在,所以不能怪汉字,也不能怪和制汉语。要怪只能怪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们过于懒惰,没有另造新词专指要求人民效忠国家的那种主义。

在西方用来敲打政敌的爱国主义武器在东方同样好用。最早被人敲打的大约是北洋政府。本来弱国无外交,在二十一条问题上北洋政府是尽力了,还是被指为卖国政府而受尽苛责。九一八事变以后抗日救亡,这一武器又打到一时无力抵抗日军侵略的国民政府头上。至于中共方面,他们信奉的是“工人阶级无祖国”,是“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对爱国主义的态度十分暧昧。在中共宣传品中,爱国一词多半跟“华侨”、“资本家”、“民主人士”等词连用,似乎隐含党外进步人士的意思。这种情况的真正改观是在苏联东欧共党国家纷纷易帜、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彻底破产以后的1994年。那年的8月23日中共中央印发《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宣称“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至此,爱国主义在中国大陆正式登堂入室,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所述,大致就是爱国主义这一名词的来龙去脉。回到文章开头所说关于这一名词的争论,感觉上各方所说的爱国好像不完全是一回事,看问题的角度也不尽相同。

首先,《独立评论》本来就是一个针砭时弊议论国事的地方。如果不是对那个社会共同体还有一份感情,希望那里的人和事好起来,谁会在这里浪费时间?换句话说,思念故乡之情和热爱祖国之心人人都有,并不因为加入外国国籍而有所改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有参加这场争论的网友无论自己承认不承认都是爱国者。然而这似乎并不是争论的焦点。

关键问题在于中国民主运动是否需要“高举爱国主义大旗”,宣扬对于某种“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国”之爱。如果所谓“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国”代表着国号、国旗、国歌等外部标志背后的政治制度,那么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作为个人当然有权对一切政治制度和政府形式都不抱好感,然而一旦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个人、任何政治运动都必须要有明确的政治诉求,才能对他人特别是工商业界人士有所交待。美国革命的诉求是十三殖民地自治,辛亥革命的诉求是关内十八省独立。中国民运同样必须告诉中国人民他们所追求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国”,才有可能赢得他们为之效劳的最广大中国人民的理解与支持。这是笔者理解草庵先生所谓“爱国主义能竖起招兵旗”的本意。何况爱国主义大旗总会有人举。如果民运的确是一群忧国忧民之士,以爱国爱民为己任,那就应该当仁不让,不让祸国殃民的中共夺走爱国主义的解释权。从这个角度看,汪岷先生关于“民运必须高举爱国主义大旗”的立论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深思熟虑。

当然,要让“民运必须高举爱国主义大旗”这句话不沦为一句空洞的口号,还必须解决爱国对象的问题。一般说来,政府部门所谓爱国的对象是现行政治体制,而反政府势力所谓爱国的对象则是未来用以取代现行体制的政治体制。美国革命先贤爱的不是大英帝国,而是由十三个自治的美洲殖民地组成的美利坚合众国;辛亥革命先贤爱的不是大清帝国,而是由汉地十八省组成的大汉民国,虽然后来事态的发展出乎他们意料之外。中共政府鼓噪爱国,自然是要人爱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背后的中共一党独裁体制;而王炳章先生力主“重建中华民国”,证明他之所爱是中华民国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可惜王先生言者谆谆,民运诸公听者藐藐,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理论上,中国民运可以追求的民主中国国号无非三个选项:①中华民国、②中华人民共和国、③既不是中华民国也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个选项意味着对中共叛国行为的肯定,第三个选项则意味着对辛亥革命先贤建国行为的否定。

中华民国政府成立已近百年,曾经有效治理中国大陆三十八年,有民主治国经验,有大量法律文书和政府公文,还有一部无与伦比的《南京宪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中华民国都是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国,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财富。这样一个“国号之国”没有什么不可以爱。

无论从民主革命性质的延续性来看还是从民主政权法统的正当性来看,“重建中华民国”都是在中国大陆恢复宪政民主的终南捷径。可以想象某一天中共极权统治终于走到尽头,大陆军民揭竿而起,推举社会贤良组织中华民国大陆地区临时政府,两岸政府经过一段时间友好合作逐步实现和平统一,统一后的中华民国政府再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代表协商解决地方自治和其他历史遗留问题。这样一种前景要比另起炉灶打造大中华联邦靠谱得多,也比各地宣告独立自谋生路安全得多。


《独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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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7-14 16:22:15
TOO LONG ,COUDN'T FIN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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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7-14 17:23:36

痛苦的抉择

从奥巴马第一时间要求国会提高举债上限时起就提出了一个理由,如果不提高举债上限的话,美国人就必须在“要么还中国人钱,要么削减人民福利之间做出痛苦的选择”,这个选项任谁看都是够痛苦的,美国人民自然很痛苦,而纯朴善良的中国人民眼睁睁看着美国人民做这样痛苦的抉择题又没人能代他们做也一定相当痛苦! 这个理由和选项其实有两个问题,第一,美国本期到期的债务不只包括要还中国的债务,也包括其他国家比如日本、法国的,真的没必要非要点中国的名;其次,总统阁下其实可以出一道不让选出他的人民如此痛苦的选项,比如:如果不提高举债上限的话,美国人民就必须在要么偿还他国的债务,要么削减军费开支之间做出选择,总统阁下此次本可亡羊补牢,然而让美国和世界人民都极其失望的是,军费不仅没被削减,却反而逆市而行地大幅上升了起来,令全世界为之震惊和扼腕。当然,削减福利对于美国的权贵可能造成太大的痛苦,而奥巴马要求的提高税收可能就不太一样了。所以这样一个选项自然不会改变,奥巴马只需像现在一样每天坐在国会山上与国会代表们聊聊大天儿,反正题他已经出完了,剩下的就不是他的事儿了,当然谁痛苦也不关国会代表们的事儿,谁让总统阁下对增税不做让步,不利于调动权贵投资者积极投资复苏经济的积极性呢?!
如此一来奥巴马有可能给中国和全世界都树立了一个不好的榜样,过几天小胡同志有可能会说:要求政府冻结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上限,中国人民必须在要么停止汇率上涨,要么工资停止上涨之间做出痛苦的选择。听说那边已经没人要吃唐曾肉了,馋八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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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7-14 17:27:19
更正:当然,削减福利对美国的权贵可能会造成太大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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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7-14 17:39:57

为美国人民脸红

用我们四川的一句话,做人要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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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7-14 18:32:02
小胡的题是不是这样改一下才更贴合奥巴马给美国人民出的题的本意:要看美国人到期还不还债,还的话,就给你们涨工资;不还的话,就不给你们涨工资,你们就没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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