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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同性恋的对与错(18岁以下免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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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20: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读了网友Xiaofan关于“同性恋之对与错”的好文,本人想进一步表达一点个人的看法,故写此帖“也谈同性恋的对与错”与网友们商讨,不到之处请多多谅解。

    谈“同性恋之对与错”,其言外之意是在谈”同性恋“是否能被当下社会道德所接受。进一步说,是在谈“同性恋”是否能被当下国家法律所认可。更具体地说,是在谈“同性恋”是否能被当下婚姻形式所“正名”。

    个人认为,谈论这个问题先要理顺几个名词的定义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即:婚姻、夫妻、家庭、繁衍及性爱(在这里不作解释)。

    首先,  上天赋予人所具有的生殖器官,顾名思义是用来繁殖的。
    繁衍后代是人的自然性本能最原始的初衷,夫妻、婚姻及家庭不过是当下社会维持生活安定的在性关系前提下的依附概念。因此,脱离性本能的主题-繁衍后代来谈论夫妻、家庭及婚姻的存在形式没有任何意义。

    其次,夫妻(性)结合与宗教没有任何内在的联系。
    凡是在宗教活动中扯进婚姻、家庭和夫妻关系,不过是拿性关系前提下的依附概念说事,从而达到其宗教目的。

    其三,夫妻(性)结合已经不是性满足的唯一途径和依据
    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然繁衍的生存已经不是问题,追求欢乐就成了生活的主题。上天赋予人的“性爱”变成了人类(不论贫富)追求快乐的最刺激、最平等、最简单、最满足、最永恒的“天伦之乐”和权利。生活越进步,变性的事物就越丰富。

    人就是有智慧,人在繁殖的性活动中发现,这种感官刺激不一定要伴随生育才可以达到高潮,避孕、计划生育的实行。从而使419、潜规则、妓院(性交易场所)等性交易挥之不去。

    人就是有智慧,人在性活动中发现,这种感官刺激不一定要一男一女才可以达到高潮。从而,69、同性恋、群交、兽交等性活动多种多样。
   
    人就是有智慧,人在性活动中发现,这种感官刺激不一定要发生性关系才可以达到高潮。从而,SM,手淫、性工具、XMM(性娃娃)等性满足形式五花八门。

    人就是有智慧,人在性活动中发现,这种感官刺激不一定要在本地才可以达到高潮。从而,XXX的书集、图片、音像、视频、网站最终发展为“裸聊”。将性行为网络化、国际化。

    由上所述, “同性恋”等诸多的性关系事物不过是人追求性满足或个人生活癖好的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一部分性行为可以争取被当下的社会道德观念所接受。被当下地方法律所默认,但不能以当下“婚姻”观念的形式所“正名”。理由有二,其一,“婚姻”的观念是由人类生存繁衍的性关系形式产生的,而不是由性满足的性关系形式而产生的。因此,如果“同性恋”等性关系形式能被当下“婚姻”概念所“正名”,那么就违背了“婚姻”概念的本意。其二,如果“同性恋”这种性关系能被当下“婚姻”概念所“正名”,那么其他形式的性关系也能被当下“婚姻”概念所“正名”。结果就是“婚姻”本身将失去“婚姻”的意义,

    其四,"爱"与"不爱"已经不是夫妻(性)结合的条件和基础
    每每谈及性关系(夫妻、婚姻、家庭),人们无不把爱、爱情挂在嘴边。让人感到有了爱和爱情才有了性关系的存在。其实,简单地说造物主在创造繁殖的性活动中加入性刺激的神经,其目的就是使其渴望得到其快感达到繁衍的目的。“爱”与“不爱”不过是人当下生理需求及生存状态下的心里感应。

    人就是有智慧,人们在性活动中发现,这种感官刺激不一定会影响家庭基础的时候,为了寻求更和谐、更刺激,“换偶”便由此产生(特别是在思想开放的阶层中)。

    人就是有智慧,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发现,婚姻的天平,由“爱情”在向“财富”倾斜。“宁可座在奔驰里哭,也不骑在自行车上笑”。“笑贫不笑娼”的“拜金”文化无处不在。

    总之,诸多性关系现象无不冲击着当下社会的道德底线,需要社会逐步理解和接受。本人认为,在社会环境还不成熟的条件下,最好不要尝试某些性刺激,它将会给你的生活带来更多的烦恼。

    性爱是神圣的,爱情是伟大的。珍惜她吧!

时间的关系,先简单开个头。一夫之见。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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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9-26 20:56:07
试着这样想,如果同性恋可以被接受,那么乱伦呢?也可以吗? 如果乱伦不可以被接受,那么同性恋凭什么就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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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9-27 09:02:03
性,繁衍,婚姻,这三个曾经是不可分割的。

楼主正确地描述了性与婚姻的分割,性与繁衍的分割,但楼主依然没有把婚姻与繁衍分割开。事实上,即使是在很保守的宗教下,婚姻与繁衍也是分开的。比如,有很多五六十岁的老年人结婚,显然不是为了繁衍。

婚姻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法律概念:共同生活时的财产权,配偶的医疗保险权,一方死后另一方的财产的继承权。。。同性恋婚姻很大程度上是要求这些权利的平等。

另外,楼主把同性恋与其他五花八门的性行为相提并论,本人不能苟同。第一,同性恋有很大先天因素,让一个同性恋者去对异性产生性爱,可能与要求一个异性恋者对同性产生性爱一样,令他她感到厌恶。第二,同性恋,除了是同性之外,与异性几乎没有区别。而其他性行为,就不是这样。比如兽交的另一方是个不能完全表达自己意识的实体,继承权和医疗保险权对一只猫几乎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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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9-27 10:54:20
引用第2楼游客于2011-09-27 09:02发表的  :
性,繁衍,婚姻,这三个曾经是不可分割的。

楼主正确地描述了性与婚姻的分割,性与繁衍的分割,但楼主依然没有把婚姻与繁衍分割开。事实上,即使是在很保守的宗教下,婚姻与繁衍也是分开的。比如,有很多五六十岁的老年人结婚,显然不是为了繁衍。

婚姻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法律概念:共同生活时的财产权,配偶的医疗保险权,一方死后另一方的财产的继承权。。。同性恋婚姻很大程度上是要求这些权利的平等。
.......
LZ 写得好,119补充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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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7 16: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游客于2011-09-26 20:56发表的  :
试着这样想,如果同性恋可以被接受,那么乱伦呢?也可以吗? 如果乱伦不可以被接受,那么同性恋凭什么就可以呢。

回答这位网友,  在主楼我已经谈到任何性关系形式不能脱离两个方面: 一是, 寻求人的自然性本能-繁衍后代. 二是, 寻求性满足或刺激. "同性恋"和"乱伦"也不例外.

"同性恋" 虽然违背自然繁衍法则, 但在提倡个人生活自由的大环境下, 可以被社会理解.

"乱伦"则不同, 虽然在形式上没有违背自然繁衍法则, 但随着科学的进步, 人类已经认识到"乱伦"的危害(基因).   因此, 两者不能等同.

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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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9-27 16:44:06
同性之爱更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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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9-27 17:00:21
引用第7楼游客于2011-09-27 16:44发表的  :
同性之爱更伟大
绝了!
因为他们/她们的爱是超凡之爱,非俗之爱,是人间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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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9-27 17:03:28
请启蒙一下, 什么是419、69、和 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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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7 20: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游客于2011-09-27 09:02发表的  :
性,繁衍,婚姻,这三个曾经是不可分割的。

楼主正确地描述了性与婚姻的分割,性与繁衍的分割,但楼主依然没有把婚姻与繁衍分割开。事实上,即使是在很保守的宗教下,婚姻与繁衍也是分开的。比如,有很多五六十岁的老年人结婚,显然不是为了繁衍。

婚姻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法律概念:共同生活时的财产权,配偶的医疗保险权,一方死后另一方的财产的继承权。。。同性恋婚姻很大程度上是要求这些权利的平等。
.......
回答这位网友:
1,“性,繁衍,婚姻,这三个曾经是不可分割的。”
    三者的关系主要的不是“可分割与不可分割”的问题,而是先后依附的关系。没有性繁衍的前提,婚姻的形式根本没有意义存在。
2,“但楼主依然没有把婚姻与繁衍分割开。”
    同上,是生存的社会环境将“繁衍和婚姻”联系在一起,使其家庭形式被社会所“正名”。
3,“比如,有很多五六十岁的老年人结婚,显然不是为了繁衍。”
    二十岁结婚,你不繁衍也可以,这是你个人的权利。八十岁结婚,想繁衍也没关系,只要你愿意。因此,婚姻不过是社会赋予在繁衍的前提下家庭的最小单位。
4,“同性恋婚姻很大程度上是要求这些权利的平等。”
    由上已述,婚姻不过是当下社会赋予在性繁衍的前提下家庭的最小单位。“同性恋”还不具备自然性繁衍的前提下家庭的最小单位的“扶老育幼”的属性。因此,“同性恋”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下还不可能平等。
5,“楼主把同性恋与其他五花八门的性行为相提并论,本人不能苟同。”
   在性关系的形式论没有什么不同,至于理性和情感上的不同,那是另一回事。

谢谢跟帖,一夫之见。 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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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8 06: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游客于2011-09-27 10:54发表的  :

LZ 写得好,119补充得好。


119补充得好,我已回帖。谢谢这位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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