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47樓
在下對閣下井底之蛙,膚淺無知,而又強作不知而為知的頑固表態,真不禁要擲筆三嘆! 看你所發的數枚帖子,雖犯了似是而非,或是主觀偏差之嫌,但文句尚屬通順,無可厚非. 可是你的47樓回帖,可真是澈頭澈尾暴露了你狹窄膚淺的常識,
要知道你舉列的所謂同性戀動物,那只是它們同種類動物相亙間嬉喜,擁抱,玩耍時友愛的表態,絕對沒有真正進入同性之間的交構行為. 你可上網查閱証實一.番. 只有咱們万物之靈中間的一些性心理變態族群,才去做那種違反自然法則的邪門性交勾當.
你如果不知陰陽即為男女之影射,乃是無知之極.
愛滋病的滋長,難道不是肉体自毀的和諧嗎?
姑且不論你是否"同志"一份子, 你確實像同性戀的衛道之士,可悲的是你卻愚昧頑劣,朱墨不分,不是"道不孤,必有鄰",而是糞土朽木之流.
簡單回問一句. 如果你自己不是"同志",可是你的一個子女卻淪落於同性戀族群而不能自拔,
你的心態思想,外表感應,將有何種表示? 我可斷言你將慌然失色,手足無措,痛心疾首,甚至呼天搶地,痛不欲生. 所有在網頁上振振有詞,理直氣壯的豪氣也會化為烏有! 這才是違心論者的可悲可哀的遭遇呢!
閣下毋需回幀強辯,本人就此告別本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