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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argets

人的基本权利,孩子受保护的权利哪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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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5-19 21: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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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5-19 23:38:14
老张案子是否有冤屈,看看下面几个重大疑点大家立刻可以得出自己的结论。

1. 你是相信3个成年人的证词还是1个小孩的故事?

按小孩故事讲,事情发生在床下;但是两个工人亲眼看到并且法庭作证,当时老张让小女孩自己爬出来的。两个搬家工人非亲非故,没任何理由法庭上撒谎帮老张。就这一点,就知道老张是否被冤枉的,别的都无需讨论!

A. 小女孩母亲公开信原话COPY/PASTE如下:

我才知道,原来当时爸爸下去了,她和弟弟在玩,她躺着,弟弟坐在她肚子上,她故意肚子一挺一挺,把弟弟弹起来,逗弟弟笑。后来,被告把我儿子抱走,然后脱下了我女儿的内裤,用手指扣挠(我女儿用自己两个手比了这个动作我才知道),强迫我女儿的手去摸被告的阴茎。我女儿一个劲说,不要不要,并且试图跑掉,但是被告不松开她。我女儿说,在她挣扎的过程中,有一下她感觉松了点,她才跑掉。

B. 老张证词

拆完大床,又搬完大床以及其他东西,他们就开始搬主卧里的小床。发现小女孩和她弟弟在小床底下。小女孩平躺在地上脸朝上,小男孩趴在小女孩身上脸朝下。张他们搬床怕碰到孩子。张就把小男孩抱出来。让小女孩自己出来。小女孩就自己从床底下爬出来了。

张先生雇佣的两位搬家工人作证,小女孩的爸爸一直在楼上的主卧房里面(案发房间),搬家工人期间一直从楼上往下来来回回的搬东西,每次来回大概2-3分钟的时间,他们没有见到性侵相关的事情发生。当时为了挪床,张先生确实曾把小男孩从床下抱出来,小女孩自己从床下爬出来走开,他们亲眼所见,就站在旁边。

这一点就足够说明根本没有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床都挪走了。两个搬家工人非亲非故,没任何理由法庭上撒谎帮老张。


2. 另一个案情重大疑点。搬电视和搬冰箱的桥段在小女孩母亲公开信里看不到发生的时间点。老张描述的很清楚合理,而且显然当时大家面子上还都是很正常的,也不是小孩父母害怕或者义愤填膺情况下的对话。但是小孩母亲公开信里看不出。老张和小女孩母亲的两个说法里面必然一个是说谎的,大家自己看看哪个合情理。按小女孩家的说法,老张下楼,小女孩立刻感到害怕,爸爸发现问题报警。那么搬冰箱电视机的一二十分钟哪里去了?还是说内心强大到可以说谢谢?

A. 老张法庭供述作证是说:

搬楼上的时候男主人一直在楼上主卧的衣帽间。(两个工人证明)搬完楼上,大家一起下楼搬楼下。先搬冰箱。张打开冰箱门看了一下,里面没有东西。只有玻璃隔板。张就说,得把玻璃拿出来,单独放,要不然到了纽约就碎了。女主人还说谢谢啊。然后开始搬电视。李家已经把电视放进箱子里了。张检查了一下说这样不行得把底坐拆下来,男主人说,我不会。张就又把电视从箱子里拿出来,把底坐拆下来,重新包好。放进箱子里。接着搬一点。都要结束了,警察突然来了。张还不知道怎么回事。警察说有人告你性侵。

B. 小女孩母亲公开信的原话(COPY/PASTE)是说:

我丈夫便在主卧室里帮被告一起拆床。两个孩子在屋里跑来跑去玩耍。
我在楼下厨房煮点饺子,期间我想要不要现在就给工人小费,所以喊我老公下楼,我老公下楼后一边收拾客厅的东西,一边和我说话。过了一会,饺子好了,我老公叫了孩子们一起吃,我继续煮其他饺子。没过几分钟我老公很严肃把我叫过去,告诉我发生了本案的事情。
我老公当时和两个孩子在客厅吃饺子,被告下来了,就呆在客厅,他一下来,我女儿就很害怕,不再吃东西。爸爸再三盘问下,最后才悄悄在爸爸耳边说了。


3. 疑点:小男孩哪里去了?

按小女孩的故事:小女孩挣脱跑掉了,自然是下楼了找大人去了。然后小女孩爸爸在饭桌吃饺子看出原委,报警等等。那小女孩的弟弟呢?难道1岁半的小孩自己下楼梯去吃饭吗?还是爸爸一直就在楼上带弟弟下去的?如果是这样,那小女孩的故事根本就是虚构幻想的。

4. 疑点:李家真的那么爱孩子吗?

按小女孩妈妈说的那样自己多么爱自己的孩子。谁家搬家的时候让俩小孩屋子里乱跑,被柜子或者地上的东西磕碰了也不是小事。转纽约网友的原话:“家里突然来了三个陌生男人,楼上楼下、来来回回地搬笨重的大件家俱,却让两个幼童在现场玩耍,不要说可能的性侵,哪怕被人和家俱碰撞一下,对幼童造成的身体伤害都是难以想象的。幼童母亲却心安理得地独自在楼下煮水饺,没有尽到保护自己的小孩的责任。不客气地说,这种行为不是疏忽大意就是故意设局。”


法庭怎么判我们管不了。但是这个案子疑点重重,毁掉了老张和家人的一辈子,而且没一丝一毫的实质性的证据。搬家都是重体力活,还不能磕碰家具不能伤墙面等等,处处小心,没听说干重体力活的累的半死还有心情不关门干这种事情的。简直是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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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5-20 14:40:45
顶 好贴!楼下的客观,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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