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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五毛们找点事儿做 - re: 冯正虎 -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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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3-31 11:23:04 |阅读模式
冯正虎如何应对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
——-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刘飞跃专访冯正虎

民生观察工作室按:在目前的中国,“不稳定分子”们经常受到各种监控而失去人身自由,这些监控包括被跟踪、被监视、被窃听、被旅游、被失踪、被关押等等。可能我们暂时改变不了这一切,但我们可以将它们曝光在阳光下,曝光也是一种抗争。

冯正虎先生是国内知名维权人士,常年因受到各种监控、关押而失去人身自由,其中最近一次发生在2011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2011年3月24日,本工作室刘飞跃专访了冯正虎先生,分享了他反监控、不屈服,应对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的心路历程,下面是访谈全文:

刘飞跃(以下简称刘):首先请您讲一下您是哪一天被带走的?当时的情况如何?
冯正虎(以下简称冯):2011年3月3日上午8:30左右我在家吃早餐时,上海市国保局警察张某某(每次率队来我家抄走电脑,但是连姓名都不敢告知。)、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警察陆巍峰率领五、六名警察、社保人员闯入我家,出具五角场派出所的传唤证,其传唤案由是“因你涉嫌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社会秩序”,实际上我从未做过任何涉嫌违法的事。我被传唤已不计其数,其理由一律是“涉嫌以其它方式故意扰乱社会秩序”。什么是“其它方式”就是什么方式也没有,是国保警察非法抓人报复的一个借口。当日又一次遭受抄家,抄走一台电脑、一部手机,这是我一年内被抄走的第十台电脑。

当日约9:00我乘警车抵达杨浦区五角场派出所,被关押在询问室里,没有一位警察来做询问笔录,也没有任何人告知我究竟有什么涉嫌违法的行为,一直被关押至下午1:30许。五角场派出所警察陶卫国与三位从上海保安公司雇佣来的保安人员将我从讯问室押到停在派出所外边的一辆普通桑塔纳小车上,与其他两辆小车一同驶向上海市崇明县的长兴岛。当日下午我被非法拘禁在偏远海滩边的一个“黑监狱”(鹿鸣农庄),每日24小时由7名便衣警察及保安人员贴身看守,直至3月21日被释放,整整非法拘禁19天。

刘:您当时对这个行动有进行抗议吗?
冯:我当场谴责这次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的违法行为,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抵抗。一年期间内,我已经历5次被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的违法事件,在“黑监狱”里我也曾用绝食或冲撞的行动方式反抗,但这次我极其平静地忍受非法拘禁的迫害。我清楚:向这些直接看守我的警察抗议是多余的,他们都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为了养家糊口的工作不敢抗拒上级的命令。实际上,这些底层的警察及保安人员与我一样都被上级领导的权力绑架在‘黑监狱’里,也没有人身自由,仅比我多一个可以对外联系的手机而已,也是这个违法体制的牺牲品。

刘:您被带到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冯:我被非法拘禁的“黑监狱”,位于上海市崇明县长兴岛东部海滩边,在一个橘子园内的一家无人知晓的小农庄(长兴鹿鸣农庄,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丰村永丰果园  电话:021-33801779),离上海市区很遥远。这个偏僻的农庄周围没有公交路线,晚上漆黑一片,除了周末有一些关系客人来聚餐,平时只有我们这些特殊客人。

我与五角场派出所警察陶卫国、江浦派出所的社保人员老常及三位由国保警察雇佣的保安人员(退役军人)同住一间单独大套间。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局国保处警察沈国良、五角场派出所警察陆巍峰居住另一间客房。

没有执法凭证的三名警察与没有执法资格的四名保安人员在一个非法的关押场所拘禁一个合法公民。房间的窗户外加一层铁栅,门也是两道的,囚犯插翅难逃。没有电话,又在看守们寸步不离的监控下,受害者要向警方110、督察队或检察院报案求救是绝对不可能的。

刘:那里面的监控状况如何?您有点自由吗?看守们对您有不利或粗暴的行为吗?
冯:我被强迫失踪的一刻起,手机就被没收了,中断与外界的一切联系。没有人身自由,不可以单独一人行事,一切都在看守人员的严密监控下行事,如同在监狱里生活一样,也可以看电视、看书、放风散步。白天我在农庄院子内散步,在房间里看电视,看守人员都贴身陪同。晚上睡觉,看守人员陪同,他们还要轮流通宵值班,用长沙发椅子顶住房间门,预防我逃跑。

看守们对我没有粗暴行为。我与他们相处很久,彼此比较熟悉,常有机会与他们谈谈法治的道理及社会趋势,他们虽然在做违法的事,但其中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明事理的,不会死心塌地作恶。而且,他们明白:我若遭粗暴行为,肯定会拼命反抗,不惜同归于尽,这样反而不利于他们自己。他们也清楚:在这个非法拘禁的处境里,他们的粗暴行为会激怒被拘禁者自卫反抗,如果被拘禁者致伤或致死,就会追究看守者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绑架者或看守者致伤或致死,就是罪有应得、责任自负,指使违法行为的上级领导都会赖得一清二楚、推却责任。

我已曾经沧海,心平如镜,或许还有点国际知名度,所以在非法拘禁的处境中还能与看守人员关系相处得平平常常、不亢不卑,平安度过这个预先不知期限的非常时期。

刘:在那里他们让您做了些什么呢?在里面的生活情况还行吧?
冯:他们执行上级指令,把我关在农庄里与外界隔绝,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除此以外不要求做什么。他们对改造我这块石头已失去热情。我主张的“护宪维权”理念是处于正统、正道、正义的地位,而我的维权行动都是公开的、合法的,他们还能让我做一些什么呢?我一直公开主张:爱中国、坚守宪法法律、支持中共中央“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治国”的政治路线。国保警察总不会公开要求我反中国、反法律、反党中央吧。所以,他们也避开与我谈这些严肃的话题,免得双方不和谐,影响上级任务的顺利执行。

这次我也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随便他们关押我多久,非法拘禁的事实一旦成立,追究责任是迟早的事,没有必要与这些基层警察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

我安心,看守们也放心。我告诉他们:“我不会逃跑,也不会与你们作斗争。你们应该吃好、睡好、玩好,好好旅游一番。国家这么多维稳费,你们不用,也让其他人浪费了。”其实,这个偏僻地方也没有什么好玩,他们天天打牌、看DVD影视片、打康乐球来打发时间。

我早上起床后在农庄的院子里慢跑2-3圈,白天看电视或DVD影视片,与看守们一起看完九十五集电视连续剧《新版三国演义》,3月11日起天天观看中央电视13台播放日本地震新闻,为在日本的亲友及遇灾民众祈福。天气晴朗时,就在农庄院子里闭目养神晒太阳,或散步思考。每天的时间也过得很快,吃了中餐,又是晚餐,天天与看守们一起聚餐,四菜一汤。

3月2日也就是我被强迫失踪的前一天,我似乎预感到自己又会被非法拘禁,在当日的推特(http://twitter.com/fzhenghu)上写道:他们要把我作为假想的敌人,我也无可奈何,软禁也好,传唤拘禁也好,只好顺其自然,我暂时无法改变周围的环境,唯有先改变自己的心态,以平常心看待不平常的生活。

刘:您是哪一天获释的?获释的过程如何?
冯:3月21日下午我被释放回家。

当日上午上海市国保警察张某某与另一位国保警察从上海市区驱车抵达鹿鸣农庄,他们在杨浦区国保警察沈国良的陪同下进入我的房间,找我谈话。张某某说:“你有什么想法?”我告诉他:“在这个偏僻的农庄,一切很安静,我平静的连一点想法都没有。”他说:“你过去曾经被关过41天,这次还只有十几天。我们不能把你一直关下去。你想回家吗?”我告诉他:“你们有权力,想抓我来,我就来了,想让我回家,我就回家了。你们想关我多久,我就住多久。”他希望我谈谈想法,似乎要有一个释放我的台阶,但我已没有兴趣与他们玩这个把戏。我告诉他:“我们之间没有必要交流看法,你认为你们的做法是对的,我认为你们是错的,这种非法拘禁的行为要让第三人评论,而且不久的将来自有公论。”最后他自言自语一番,我就敷衍了事地只听不辩,谈话也就匆匆走过场。

中餐以后,上海杨浦区国保警察沈国良、五角场派出所警察陆巍峰来告知我,下午可以回家了,并请求我回家后当晚不要出门,避免与我家门口的看守们发生冲突,明天可以自由出门。

下午1:30许,我被三名社保人员押入一辆普通桑塔纳车,由五角场派出所警察陶卫国驾驶,前面还有一辆普通桑塔纳车带路,我们一行八人离开鹿鸣农庄直驱上海市区。我不明不白地被关押,又不明不白地被释放回家。

人回家了,但抄走的电脑、手机却如同没收一样,有去无回。在没有法治的中国,做一名国保警察是无限自豪的,可以随意抓人,也可以任意剥夺他人私人物品,没有法律可以制约其违法行为。我只好又一次破财消灾,回家后当即购买一台电脑,这是我的第十一台电脑。

刘:我知道您一直受到严密的监控,被失去自由很多次了。对这些行为您主张进行非暴力抗争,这也是我的主张,能让我们分享下您在这方面的体会吗?
冯:是的,我从2010年2月12日回国起,一直受到严密的监控,家门口每天24小时由十几人轮番站岗放哨,以传唤的方式被带入五角场派出所内限制人身自由的遭遇已不计其数,五次强迫失踪及关押在“黑监狱”,加上2009年2月15日从北京被绑架回上海非法关押在封闭式的旅馆房间里长达41天的这一次,我已经历了六次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事件。

我一直主张非暴力抗争,尤其在社会改革的这个层面,改革者绝不使用武装暴力,应当和平依法推进社会改革。但是,在具体的人权个案中,我不反对受害者的自卫反抗,甚至不惜用生命来捍卫自由权利与做人的尊严。

以被旅游或传唤名义绑架一些官员认定的麻烦公民,并将其长期拘禁在一个非法的关押场所,这种法律外的维稳办法现在很盛行,类似于2003年孙志刚致死事件前的收容遣送制度。更糟的是,这些警察实施的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的举措,连一个政府部门文件的公开支持都没有,而是现行法律严加禁止的。

非法拘禁中遭受暴行,还是善待,其实是个次要问题,这仅仅关系到看守人员与受害者的个性及心理素质,因人而异。“黑监狱”不同于受法律监管下的监狱或看守所,囚犯没有人身安全的保障,关押期限与处境都是无法预期的,时时处于被绑匪撕票而无救援的恐惧之中,其精神受到极度伤害,而难以忍受的心理恐惧又会导致身体伤害,自杀或在暴力反抗中致伤致死。受害人突然失踪,而派出所又不立案查办,其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事件对受害人的家属及整个社会都是一种人身安全的威胁与恐惧。所以,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的危害性对每一个受害者及其家属、周围的民众都是同样的。

警察不遵守法律,不走合法的司法途径去办案,而是滥用职权,利用非法拘禁的犯罪方式去监控公民,并授与没有执法资格的普通保安人员去行使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这表明社会管理的极度混乱,使国家处于危险境地。当然,在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已庄严宣告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的大好形势下,国保警察也只好偷偷摸摸、东藏西躲地实施这些违法手段,还要提心吊胆地担心玩火自焚的情况出现。对于看守们及指使者来说,这些被非法拘禁的麻烦公民,既是恐吓他人的人质,又是炸死自己的炸弹,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在关押中逃跑中致伤致死或与看守们同归于尽的悲剧事故。如果在非法拘禁中出现一个孙志刚、钱云会或杨佳,只要其中一件事故的发生,互联网上就会怒火燃烧,震撼朝野,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的违法做法就如同当年的收容遣送制度招致数亿民众的谴责,一夜间顷刻废除,作恶的看守人员最后成了替罪羊。

我不喜欢不死不活、苟且偷生,要么壮烈的死,要么快乐的活。我应对非法拘禁的迫害有二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就是自卫反抗、以身殉法。我第四次被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时,曾试图这种方式。10月25日至31日是上海世博会闭幕期的指定参观日,我却又一次莫名其妙地被绑架到上海市的横沙岛,在海滩边的度假村里被非法拘禁一周。我被强行失踪的当日早上,妻子为了我的人身自由在我家小区门口与看守人员的搏斗中血染手指。为了抗议警察的违法行为,我连续三日(10月26日至28日)绝食,并写下遗言:“人无尊严,鸡犬同道。天下无道,以身殉道。”一位国保警察小头目喝酒后威胁我,命令一位民警:“把冯正虎扔到河里去!”我当即冲上去,要求他们扔。若他们敢做,我就要与这位敢作恶的小头目同归于尽,成全自己做烈士当英雄的心愿,这是求仁得仁吧。但是,警察不敢,仅是酒醉气话。其他看守人员劝架,并自诉不得己违法的苦衷,使我同情这些底层警察的难处,放弃了与他们的直接对抗。他们不做凶神恶鬼,我也成不了烈士英雄。

第二种方式就是不抵抗、不屈服。受害者个人是很难改变这个普遍的违法现状,而且这些底层的警察也是无法抗拒上级的违法命令,法律已到了死亡的边缘,我与看守们及指使者都是这个违法体制的牺牲品。我暂时无法改变周围的环境,唯有先改变自己的心态。实施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的权力是强大的,受害者即使抵抗,也无法改变其被非法拘禁的期限与处境,除非以身殉道。但是,我可以把苦难变为修炼,做到身体不抵抗,心理不屈服。难得糊涂,快乐坐牢;修身养性,来日方长。达不到心理恐惧的目的,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的手段就失去作用。我失去自由时就休息学习,有自由时就继续战斗,揭露罪恶,护宪维权。最近一次我安心快乐地与看守们共度“黑监狱”的生活,因为我已清晰地看到中国的未来,光明即将到来。

这两种方法孰是孰非,因人而异,因时而变。非法拘禁中有许多不可预测的变因,我也无法保证自己是否会成为孙志刚、钱云会或杨佳,非要“我以我血荐轩辕”,但我希望我是冯正虎。中国绝大部分政府部门与民众希望中国变成一个法治国家,中国政府应当制止警察滥用职权非法拘禁公民的违法行为,即使一个公民成为国家的敌人,也应当通过合法的司法手段立案处罚。

最近,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要求,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国保警察也应该听党的话,依法办案,终止使用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的违法手段,保障公民的法定权利与人身财产安全。

2011年3月30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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