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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青春无悔 - 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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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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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09: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年过四十,在茫茫人海里,我所经历的人和事,有满满一箩筐可以倾诉。不过最令我魂系梦牵的,却多是来自我的出生地,同我一起走过青少年时代的同学、朋友以及看着我长大的老师、家长。工作以后,我也有过不少奇遇,让我更深切地体会到,这人与人之间的际遇,不外乎一个缘字

我小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陪母亲去串门儿。我只是一个小听众,安安静静地,从不插话。母亲总是说,大人说话的时候,小孩子不要随便打断大人的话题,更不要支着耳朵听,然后到处传话。她说的话我听进去了一大半,我从来不插话也不传话,但是耳朵却一直支愣着,所有的事情都听了个明细。这各种各样的谈话里,演绎的悲喜世界,让儿童乃至青少年时期的我,唏嘘慨叹。


母亲的朋友大体上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她在公司单身宿舍里的室友,另一个则是父亲的同学。这些阿姨们和母亲非常要好,她们患难与共,即使在四清揪狗特务的非常时期,也是秘密地互相帮助,支持受到牵连的家庭,度过暂时的困境。我就曾陪着父母,在夜深人静的黑夜里,到有难的阿姨家,送吃的穿的,和最为主要的精神慰藉。由于从小到大的耳濡目染,我一直信奉做人要正直坦荡,朋友有难的时候,要伸出双手,而不是落井下石。

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和红梅的大辫子有关。有一次,红梅和她母亲来我家玩,之后不知因为什么原因,我们又去她家。红梅长着粉嘟嘟的圆脸,大大的眼睛,是个漂亮的小姑娘,比我大几岁。不过她最吸引我的,是她背后的一个大辫子,打着麻花节,辫梢上扎着红头绳,要多好看,有多好看。我那时也不过是三四岁,根本不懂人情世故,只知道我喜欢的,就是我的,可是那大辫子长在红梅姐姐的脑袋上,拿不下来,这可急坏了我。从四区到七区的路上,我从未间断地揪着她的大辫子,一刻也不撒手。因为我的个头比她矮的多,手臂刚刚能够碰到辫梢,为了抓得踏实,我就揪辫梢上面的部分,害得她只好仰着脖子,抬着脑袋,呲牙咧嘴地一路狂叫。每次她想挣脱我的时候,才发现我揪得更狠。母亲试图制止我多次,未果,只好这么无奈地由着我,来到红梅家。


之后,为了防微杜渐,主要是不想让尴尬之事重演,母亲也给我留了长头发,等我长到五岁时,已经可以梳大辫子了。感谢母亲的遗传,我从小就手巧,所以从五岁开始,我就每天早上自己梳辫子,因为年龄太小,经常梳反辫子,吊在脑袋后边。我五岁时,父亲带我去北京出差。在火车上,我早上起床后,就旁若无人、神态从容地站在卧铺上,一个人劲儿劲儿地梳头,一会儿功夫,一个干净利落的大辫子就梳好了,令对面卧铺上的一个年轻小伙子啧啧称奇。我至今仍记得他当时目瞪口呆的表情,和对一个五岁小女孩不得不流露出来的敬佩之情。他笑着问我:“哟,这么厉害!?”

我的一个小学同学文文的母亲是父亲的同学,但是和母亲很要好。上小学时,文文并不是我的同班同学,所以我虽是认识她,却并不熟悉,不过和她的母亲倒是很熟的。有一次,她母亲来我家串门儿,告诉母亲她新近看过的一场电影,并问母亲想不想听,说故事悲伤曲折,听了可别后悔。她这么一煽乎,母亲当然要听了。故事的大概情节是一个贫苦的家庭,把一个女儿卖给了别人,之后历经苦难艰辛,母女俩儿终于异地重逢。阿姨的叙事能力堪称一流,她不但把自己给说哭了,母亲也是泪流满面,让我这个小当事人,看着比电影还戏剧化的结局,不知该哭还是该乐,最后只好假装什么也没听见、没看见。

有了阿姨叙述电影的经历后,我看电影也挑剔起来。每一步好电影必须是故事情节连贯流畅,故事的主线一目了然,人物有机地贯穿事件的始终,没有好剧本的片子,一概被我定义为大烂片,根本不要去浪费时间。有一次我去看《响马县长》,影片一开始,就是唐国强扮演的响马县长骑一匹大马,在一条土路上,来回溜达,估计放个女演员在这匹大马上,哭一哭,笑一笑,再吼上两嗓子,可能还更有看头。我等来等去,老是看他骑着这马,没完没了地逛悠,心想估计是等不来故事主线了,站起来就走。这大烂片,不看也罢。

母亲知道我的毛病后,看电视时,总是提前同我打招呼,叫我不要太嚣张,让她安安静静地把片子看完,我才可以下我的结论。不过我们还是和和气气、津津有味地一起看完了《血疑》和另外几部电视连续剧。长大后,我看过的最为有名的大烂片有《无极》和《英雄》。《无极》把
Black彻底拉下水,我至今不能在他面前提导演的名字,但是可以提馒头,因为有了馒头,他好歹把故事的精髓,圆环套圆环娱乐城里的故事,以及他最关心的拖欠的农民工的工款,有了透彻的了解,算是雾里看花后,一场透雨,终于看清了花的本来面目。不过陈导演的《和你在一起》还是拍得很好的,我看了很多遍。

我上高中后,有时母亲加班就带上我。她在一厂上班,刘纯的爷爷当时给一厂值班,晚上好像住在值班室里。母亲和爷爷很谈得来,他们多是围着炉子,唠家常。有时候爷爷也来她的资料室,把他炉子上烤好的馒头给母亲,我就和母亲分吃这又香又脆的烤馒头,听爷爷讲他以前的故事。爷爷乐观豁达,精神矍铄,现在回想起来,他那时大概在六七十岁,正是人生经历最为丰富的时候,遗憾的是,我那时肩负着高考的重任,多是忙着复习功课,一脑门子的官司,已经没有精力支愣着耳朵,听爷爷讲述人生传奇。

高考落榜后,我不得已上了补习班。但是这段经历,对我来说,却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构筑我最为宝贵的人生经验。这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同学家长。

菲菲的父母是我最为熟悉的了,他们俩都在三技校工作,为人亲切自然,随和体贴。她们有两个女儿,菲菲是老大。菲菲和她的妹妹静静继承了她们父母的全部优点,她们的父母本来就没有缺点,所以这两个姊妹是一个赛一个地漂亮。菲菲长得象她的父亲,静静长得象她的母亲,我看这两个姑娘的时候,总觉得眼神儿不够用。她们俩儿都长着一双迷人的大眼睛,静静的眼睛好像更深邃一些,脸盘儿也比菲菲的稍大一点,再加上鼻子、嘴巴、和身材的巧妙组合,真是美不胜收。

我和高中同学菲菲

我和高中同学菲菲

她父母把一套两室的房子收拾的一尘不染,菲菲和静静同住一间屋,一人一个单人床,她的父母住另一间屋,有一个折叠大沙发,白天当沙发,晚上就展开来当双人床。厨房擦得找不到一丁一点的油渍,壁橱规划得齐齐整整,没有一件多余的什物。她父母料理家务的本事,堪称一绝,不过做的饭,更属上乘。再次高考后,有一次我去菲菲家玩,她父母请我吃过一顿中饭。他们买来压好的宽面条,煮熟后在凉水里过一遍,用鸡蛋和酱油打卤,并同时做了一个凉拌黄瓜,还有炖鸡块。这卤可不一般,宽面条放进卤里,怎么吃怎么香,我连吃了好几碗。将近二十年后,当我终于想明白应该要孩子后,有了身孕的半夜,经常莫名其妙地饥肠辘辘,我就在脑子里放食物的电影,过得最多的就是菲菲父母为我做的那一顿面。遗憾的是我走南闯北,吃遍各式各样的面,没有任何一家的面能比得过我在菲菲家吃的宽面条。也许这面条里夹杂着我对她父母的感情,最为香甜。

进补习班之前,一中不同意我们的要求,要把所有的补习生归到一个大班里,在阶梯教室里上课。我们这些从小就在所谓的尖子班里,被特殊照顾的特殊群体,还想要特殊的权利。愿望没有达到后,我们原高三二班的一拨同学就转到了八所的补习班。这之间崔志伟的父亲还专门来过一次我家,询问我们转学的事情。估计崔志伟对我一直也不感冒,高中时连话都没说过,当然不肯屈尊来寻问我们这一拨张牙舞爪的同班同学,只好由他父亲代劳。

我对崔志伟的父亲一直就不陌生,虽然上高中时,我并没有见过他本人。父亲在多年的工作过程中,曾辗转过很多地方。他先是在沈阳的工厂,之后转到我的出生地,之间好像还在南昌或者另一个城市工作过。他去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有崔志伟父亲的身影。我不知道他们年轻的时候是否打过招呼,说过话,不过我上高中后,他们肯定是彼此认识,也在家长会上交流过育儿经验的。

我上高中时,父亲曾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他在沈阳时,他们宿舍楼里的一帮年轻小伙子,如何来打发过剩的精力。晚上吃完饭后,年轻的小伙子们经常排着对,一个人肩膀上扛着另一个人上楼,然后再把肩膀上的人扛下楼。扛过一遍后,再互相交换,大家嬉笑逗乐,以此方式自娱自乐。另一个解闷的方式就是跳舞,但是又没有女伴,小伙子们就一人搂着一个板凳,故作陶醉状,翩翩起舞。崔志伟的父亲就是当年抱着板凳跳舞的一员,不过崔志伟后来当着我的面一口否认。办的正式一点的舞会,还是有女孩子的,搂着板凳的情况就很少见了。


父亲不会跳舞,但是是乐队里的一员,他会拉京胡,二胡,和小提琴,偶尔也会摆弄一下琵琶,反正什么用得上,他就忙乎什么,没有一样精通,但是样样也都能凑合着滥竽充数。他向我描绘的另一个跳舞的场景和大姐夫的父母有关。我没有姐姐,但是我的儿时伙伴有好几个姐姐,大姐嫁了人,我就叫大姐的先生大姐夫。大姐夫的父母曾是沈阳工厂舞会里的一对著名舞伴,个头相差悬殊。跳到一段要互相拍手的段落时,大姐夫的父亲就举着两只手俯首向下,大姐夫的母亲就举着两只手仰脸向上,随着舞点,对拍巴掌,啪啪,啪啪,碰洽洽。

有了这过去生活的影子,尤其是让我兴奋异常的板凳舞会,我对崔志伟的父亲充满了崇拜之情,也不可避免地外加少许搞笑的成分。他父亲来的那天,我正在收晒好的床单,准备要叠起来。家里很齐整,水泥地一尘不染。我坐在靠着阳台的一把藤椅上,他坐在靠墙的两个单人沙发的左边的一个沙发上,眼中含笑地看着我。崔志伟的父亲是绝对的美男子,长方脸,大眼睛双眼皮儿,鼻梁挺直,不胖不瘦,永远不变的颀长身材,这样的相貌是经得住时间考验的。我向他介绍了一下我们这一拨同学的决定,他眼神里满是对崔志伟的担心和焦虑。估计我的观点根本站不住脚,崔志伟没有来八所的补习班,而是留在一中。实践证明,崔志伟的父亲是对的,因为我们折腾了个底儿朝天,最后还是全军覆没,全班人马一个不剩地又转回了一中的补习班,原因是一中做出了足够的让步。

有了这样的谈话后,我还去过崔志伟家看望他的父母,主要是聊天儿,和崔志伟没有一点儿关系,估计他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那时候也真是自由社会,我去看他父母,从来不和崔志伟打招呼,都是单线联系。好在我那时对谈情说爱不屑一顾,对所有的男女同学,一概以中性看待,否则的话,也不敢这么明目张胆地跑到男同学家里,和人家的父母套近乎。崔志伟基本上不和我们班的任何同学来往,当然更不会搭理我,不过我对他父母的兴趣,同崔志伟搭理不搭理我,扯不上一点儿边儿。

时间真是可以填补任何鸿沟的灵丹妙药,我高中毕业二十二年之后,再次回到家乡,走在去圆子家的路上,崔志伟当时就在马路对面。他看到我时,觉得我像是是他的高中同学,但又不敢认。我到了圆子家同他电话联系上时,他才吃惊地说,我刚才在家属区看见你,只是你戴着眼镜,象一个高中生,这么大义凛然,旁若无人地勇敢向前,没敢打扰。他立即来到圆子家,看见我时,终于像他父亲一样地眼中含笑。我想我花了二十几年的时间,终于让崔志伟明白,我不是他想象中的黄世仁,这真是来之不易。我立即问他父母的住址,不同的是,这次明摆着是他肯屈尊来搭理我了,没有告诉我他父母的住址,而是让我找他,他带我去。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在崔志伟的陪同下,看望了他的父母。这么多年来,他的父母几乎没有一点儿改变,仍是我熟悉的可敬可爱的笑脸,慈祥亲切。有些人,你见过一面,就有了一生的眷恋和牵挂,崔志伟的父母,就是我在芸芸众生里,有幸结识的忘年交。

补习时好像有用不完的时间,我经常去圆子家,有时候去,正碰上万方。圆子的父亲是清华大学的高材生,和父亲在同一个车间工作。他是典型的成都人,精炼利落。见到万方后,不是把他当小孩子,而是给他递烟、点烟。这爷俩儿就当着我和圆子的面,喷云吐雾,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我一直想不明白,万方在家里装的老老实实,居然敢跑到圆子家原形毕露。

我也去万方家。他父亲气质不凡,是铸模方面的专家,看见我,很吃惊,但也不多言语,看得多了,眼里渐生笑意。估计我的模样和我自己并不很清楚的性别,同他家的三个小子,差距太大,不过他见得多了,觉得也不致于影响他家的室容。他的母亲很漂亮,有一本大影集,全是她穿着旗袍照的照片,非常美丽。照片里,旗袍的底儿是白色的,上面开满了大朵的紫色的牡丹花,在不同的身段,以不同的角度,雍容华贵地绽放。我曾很仔细地研究过这牡丹花的着笔方式,非常欣赏国画里,游刃有余的力度,和蜻蜓点水式的从容。他母亲私下里管我叫胖姑娘,我算是他家的不速之客,说笑聊天,同他家静谧深沉的小资情调,格格不入。我上了大学之后的第一个寒假回家,也去过万方家,他母亲让他倒一袋米,我顺便帮她一同撑着米袋子,她很仔细地看了我一眼。之后的寒暑假,我不是在山东老家,就是忙着合唱团的排练,很少回家乡,也就没有机会再见万方的父母。

我们这一拨同学,闲的无聊时,经常到朱革亮家聚会,连朱革亮的弟弟也和我们掺和到一起。朱革亮的父亲相貌俊朗,对我们非常友好。他为人处事的亲和态度,可以给他在任何一个工作岗位,轻而易举地谋到一份一官半职。不过,朱革亮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提过他父亲的官职,我也就没有办法证明我的结论。他父亲洗完脸后,会到我们聚会的大屋,也是朱革亮父母的卧室,仔仔细细地用美面霜擦脸,擦完后,脸上立马光洁无皱纹。当时我太年轻,没能留意他用的美面霜的名字,否则的话,我们都发家了。

二班长家则出奇地干净,他有两个哥哥,大哥大学毕业后分在东北,二哥是我哥哥的高中和电大的同学。他和他二哥每隔一两个小时,就要遵照父母的旨意,拖一遍地。他家有一个一人多高的玻璃装饰柜,里面摆着居家过日子根本用不上的精美装饰品。有一次我去他家,正赶上他不在家,他父亲在厨房烧火,梳着寸头,无比精神。厨房里只有一个用不锈钢做成的炉子,擦得锃亮,炉火在玻璃门后面,灿烂地燃烧。不知何故,他母亲也认识我,有一次我去他家,骑着父亲的二八自行车,人还没到,就碰见她母亲,她微笑地叫住我,说二班长去了朱革亮家。二班长经常来我家,我们俩脾气相投,他对我的任何缺点,都持包容态度。我相信他后来是以他年轻时候的人生态度,走进恋爱和婚姻的,也一定会家庭幸福,因为是凡一切婚姻,医治百病的秘方,只有包容二字。

补习时,有一天我去胜利路的兰州拉面馆吃面,在面馆外面,碰见大队长的父亲,他手里推着一辆自行车。我和大队长一起长大,只是上高中后,她家搬到了一区的新房,因为离得远,加上她上电大后,多是和乔老爷在一起,乔老爷大概不喜欢我们打扰他的初恋情人,我们就很少联系了。但是小时候建立起来的友谊,却是刻骨铭心的,所以我即使到了老态龙钟的糊涂年岁,也不会对大队长感到陌生。大队长和她二姐长得极象她父亲,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尤其是那一双眼睛,亮丽传神,风采无限。多年不见,他父亲看见我时,笑盈盈地,关切地问我补习的情况,很为我的前途担心。我至今仍记得他看着我的表情,充满了父辈的慈爱与关怀,让我永生难忘。

那个兰州拉面馆不知现在怎样了,估计即使在,我也没有胆量去吃了,因为拉面里多是放了硝,有毒,所以才会做起来容易,吃起来筋道。那个面馆里的碗是粗瓷大碗,碗边儿多有破裂。如果用我后来在大学里学过的高等数学理论,来下结论的话,就是这碗边不可导,因为左右裂口的导数不相等。不过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现在几乎所有的中餐馆,都把粗瓷大碗换成了永远不会破裂的硬塑料碗,这碗边圆润光滑,处处可导,让我惊奇于中国人的数学才能。看来餐馆的老板,都学过高数,是餐馆开业的必修课,不过人家是理论联系实际,比我们这种纸上谈兵的纸老虎,更胜一筹。

补习的生活,为我打开了一扇天窗,我得以看见我以前不可能看到的另一番世界,宇宙星辰,全都清澈空灵,不夹杂任何浮尘。我原本是一个被学业压抑到无底深渊的青涩女孩,用我的耳朵倾听生活的悲喜,用眼睛观察世间的冷暖,补习之后,我彻底地抛开了禁锢我多年的虚伪躯壳,开始用我的心灵,去感受本应属于我的美好生活。心一放开,世界都变了模样。当然我的世界里,多多少少和父母的大学梦有关,幸运的是,我后来圆了他们的梦想,成为祖祖辈辈里的第一个大学生。

我父母都没有上过大学,因为家境贫寒,尤其是父亲家。爷爷年轻时在大连失去工作后,带着一家老小回山东老家务农。但是爷爷根本不事农活,全家的重担全部压在了正在上小学的爷爷的长子,父亲的身上。他小小年纪,就推着独轮车,在布满崎岖山路的一扣扣农田里,为填饱一家老小饥肠辘辘的肚子拼命劳作。幼年时代的重负,压弯了他还没有完全发育的双腿和脊柱,所以他是罗圈儿腿,驼背。我长大后第一次回山东老家,就看见奶奶,抹着眼泪,看着她心爱的长子,叫着他的小名,说亏得他离开了农村,又长了个儿,把驼背给拉直了一些。父亲是村里村外著名的神童,写一笔好字,功课极佳,他当年自编自演的山东快书,远近闻明。但是他在兵荒马乱的青少年时代,不是学校关门,就是学校复课后,家里拿不出来半个窝窝头,做他的午饷,陆陆续续地读了无数年书,才小学毕业。之后他带着最器重他的一位老师的女儿和另一个同学,考到烟台技校读书,后来转到沈阳。父亲和我高中同桌壮壮的舅舅很熟,壮壮的舅舅当时是技校的校长。

母亲是家里的幺女,到六岁时还在赖着姥姥吃奶,她因此体格健壮,性格开朗。她有三个哥哥一个幺姐,二哥成年后病逝,三哥在船上遇难,剩下的大哥在青岛的一家国营企业任要职,但是因为姥姥给他娶的童养媳,让见过世面的他,背负没有爱情的婚姻,对姥姥漠不关心,年龄和大哥相差悬殊的母亲更是没人关照了。父亲曾背着母亲告诉我,母亲的学习成绩平平,根本没有办法和父亲相比较。不过她手巧,艺术细胞浓厚,为人诚恳,是直肠子,脑子不会转弯,这一点,我和她很像。她后来辗转去了玉门油田工作,年近三十仍是孤身一人。给她介绍对象的人排成队,但是她笃信婚姻要门当户对,不肯高攀。她单位里和她要好的一个大姐,有两个清华大学毕业的弟弟,大姐求她随便挑一个,她就是不肯。有一年她回家探亲,坐在院子里织毛衣,巧遇父亲。父亲正好也回家探亲,在那一年那一天的那一时刻,到邻村他的亲戚家串门。他们是小学的同班同学,有十几年没有过联系。姥姥本来就为母亲的婚事,急得象热锅上的蚂蚁,当时看见父亲,又早已耳闻他的大名,所以连夜派我的表舅,去父亲家做媒。母亲后来下嫁父亲家,为填饱他一家老小的肚子,一辈子尽心尽责。


在艰苦的岁月里,父亲坚持让爷爷给他买了一个京胡,自己琢磨着拉戏里的曲子,读他挚爱的戏曲章节。他终生热爱古文,家里的书比比皆是,我从小就装模作样地看他的《古文观止》。他后来又自学了二胡,小提琴,和琵琶。母亲对他的爱好很有意见,说他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悠。有了母亲撑腰,我就时常取笑他,说他用不着上大学,上也是白上,肯定会不务正业,不如我来把他的大学一就读出来,多快好省。我上高中后的寒暑假里,经常和父母吹牛聊天,谈到后半夜,然后要求和他们同床公枕,害得他们第二天早上,根本起不来,上班迟到,非常狼狈。不过,我上了大学后,比父亲还不务正业,唱歌,弹吉他,画画,和乌央乌央的一群狐朋狗友,礼尚往来,算是子承父业,有过之而无不及。

大学里我在北航图书馆的门口,曾巧遇小学同班同学李军民,当然是他看出了我,在我出门他进门的瞬间,叫住了目不斜视、两眼发直的我。我是个近视眼,除了在上课的时候不得已戴眼镜之外,平时就这么在朦胧的世界里,看朦胧的景致。女孩子在我眼里,个个是出水芙蓉;男孩子在我眼里,个个是南霸天,要好好教训。李军民当时已出落成一个英俊的小伙子,一米八几的个头,宽肩细腿,消瘦的骨架子上,长着一张清秀的娃娃脸。娃娃脸上,冒出了络腮胡子,不过笑时,仍有一左一右,两个含羞的酒窝。我的儿时伙伴来北京玩时,我叫上了在北大的陆林和北航的李军民,一起游览名胜古迹。我们逛游到圆明园的一处景点,实在是走不动了,就在草丛里分别找一块石头当板凳坐,不过蚊子太多,我和我的儿时伙伴根本就坐不住。李军民就开玩笑说,蚊子本来想叮他的,但是他小腿上的汗毛太浓密,没法着陆,只好来叮我俩。

工作以后,有一次我去巴基斯坦出差,在卡拉奇机场碰见一个含蓄清秀的小伙子,宽肩膀,高个消瘦,少言寡语。和我同行的杨老同他聊天,我也就掺和进来。谈话中,我们获知他是北京一家军贸公司的,是我们的竞争对手。他打开话匣子后告诉我,他是我北航同一届的同学,我的陕西老乡,毕业于二系。当年他第一次坐火车从西安到北京,去北航报道,原来的硬座位和我的相邻,不过我的一位男同学和我上了火车后,同他换了座位,他只好去了另外一节车厢。我搜索记忆后,才依稀地记得好像有这么一回事,大班长同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同学,换过一次座位。大班长向来像个大哥哥,到处张罗,办事能力极强。他只要张开三寸不烂之舌,所有的人都会洗耳恭听,按他说的去做。我和他在一起,什么都不用管,自有他来操劳。遗憾的是由于大班长的关心,我失去了一次了解另一个同龄人的机会。不过时隔七八年后,他仍记得年少时的我,让我非常吃惊。

我在火车上结识的陕西老乡,非常之多。我至今仍记得一个长着娃娃脸,有着甜甜笑容、长着一颗虎牙的小伙子。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我临毕业前,去北航图书馆还书,他排在我的前面,也在还书。他当时仍叫得出我的名字,告诉我他毕业后,要接着在他们系读研究生。他甜甜含羞的笑容,在我心中,始终不变,是我梦回故乡和逝去的青春里,永远的一抹亮色,在我人生旅程中的黑夜里,永远不离不弃,温暖我心。


我和Black结婚之后,回家乡看望家人,我原本没打算见任何同学,主要是不想让任何人破费。我们俩儿拎着大包小包回家,却让永红在车上看个正着。她好像和她先生坐公共汽车去西安,告诉她先生她看见了她的一个老同学。晚上从西安回来,她立即和她先生风尘仆仆地来到我家,证实我的回家。她是我家乡的同学里,在家乡见过Black的唯一之人。
我新婚不久,去老挝出差,办完公事后,在老挝机场过海关,准备回国。在过安检门的瞬间,却看见大姐夫和几个老挝人,从对面走过。他也一眼看出了我,非常高兴。我很简短地告诉他,我刚结婚。他立即掏钱包,非得送给我一百美元,向我恭贺新禧。他后来常年在老挝常驻,估计是公司的业务代表。

我和Black在北京地铁站,还巧遇过我北航上一届的一个校友。她和我一起考入首都大学生合唱团,一起坐公共汽车去北京音乐学院排练,一起到四处演出,一直到她多门考试不及格,以北航肄业生的身份,悲伤地离开,回到沈阳。她实际上很聪明,只不过学错了专业,在发动机系。我和Black当时在人山人海的复兴门地铁站,从楼梯上往下走,她和她新婚的先生从沈阳来北京度蜜月,在楼梯扶手外右侧的人流里,随着人潮涌动。万千人海里,我们俩却神奇地四目相对。遗憾的是我们高喊着彼此问候后,她就消失在了滚滚人潮里。中国的人真多,让我错过了请她来家里吃饭,唠家常的最后一次机会。但是我在梦境里,仍会清晰地记起她,咧着个女高音应该必备的大嘴巴,看着我,开朗豁达地笑。

我有一年回家,妹妹带我去一家美容院做美容。我在等待的过程中,朦胧中看见一个俏丽女子的背影,很象菲菲,就走过去,从背后揽住她的肩膀,她回过头来,吃惊地看着我。近距离里,我看了个清清楚楚,我没有认错她。那天晚上,我去了她家,我们同看一场世界杯乒乓球比赛,一直看到深夜,我才恋恋不舍地回家。她儿子当时一岁半左右,非常聪明。她先生大东是我哥哥的高中同学,对我非常好,来北京出差时也不忘倒几次车来北航看我。他长着我所见过的最为精致的鼻子,不大不小,鼻梁挺直。不知他的鼻子是否长高长胖,变了模样。

结婚的头几年,我一直住在北京亚运村的单身宿舍,菲菲和兵兵都在我的宿舍里住过。有一次我下班后,从班车上下来,顺便到亚运村的一个小卖部买熟食。我当时梳着留有刘海儿的短发,穿一件绿底儿嫩黄点的连衣裙,目不斜视地走在亚运村门诊部外面的人行道上,小卖部就在门诊部的对面。从我对面走来一个不高不矮的男子,身材结实。我走近他的一霎那,才发现他是刘欢,我最钦佩的一名歌手。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眼中充满笑意。遗憾的是我这人脑子反应迟钝,我们擦肩而过后,我才意识到我错过了和他打招呼的唯一一次机会。

因为这次事件,我后来老老实实地带上了眼睛,想要看清楚每一个路人。刘欢绝对不丑,年轻时也是美男子,只不过他年少时的美,被后天的酒肉穿肠过后,没有能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不信者,可以找他以前的照片。我总是信誓旦旦地告诉Black,说我要嫁给刘欢,这当然是痴人说梦了,说明我对他才华的仰慕。他的歌词纯粹练达,功夫之深,让人不敢相信他是北京国际关系学院法语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可见文学功底是学不出来的,因为书到今生,读已迟。

戴上眼镜的十几年之后,我重回故里,和妹妹从电影院外面的人行道上,往十所的家属院走。一四一医院门外左侧站着一个年轻女子,我根本没有看见她,倒是妹妹看到她后惊呼:“咦?丽丽!”我这才看到我初中时的闺中好友。看来我戴上眼睛,和不戴根本没有区别,走路的习惯一直也改不了,就是不看人。她说她出了医院,就远远地看见两个女孩中的一人,很像胖胖,就停下来要看个究竟,这一看等来的是十几年没有给过她音信的我。我去了她家,看见了她十八岁的儿子,双目深沉而有神韵,脑袋上剪着时髦的发式,青春无限好。见到她的第二天,我再一次离开故里。因为和她一起走过的青青岁月,我想我还是得写一篇初中同学篇,来给我的青春无悔系列,划一个完整的句号。
(2009.1.19)

我和初中同学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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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9 09: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各位了,没有时间分集发送。里面有路遇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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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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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12: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忆力真好,似高清相机般记录得一丝不苟。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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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9 19: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詩酒年華) 的帖子

大姐夫是邻居家大姐的先生,我在北京,他在西安,并不常见。谢谢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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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7 15: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xiaofan于2011-05-07 15:18发表的  :
胖胖:原来我们还是山东老乡呢!上大学的时候我就在你的对面。你写的东西也让我翻腾起年少时的故事。其实我们从小到大所经所历,都纹丝不变地烙进我们的记忆中。有时我们以为忘记了,其实没有。所有这一切都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
小凡好!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我对山东的感情非常深,连我的名字都来自那里的地名,荣成。上大学后,年年回山东,工作后,每年给爷爷奶奶寄钱,听爷爷讲故事,他的学识非常渊博,不过我感触更深的是,血浓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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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01: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胖胖168) 的帖子

    
一如既往的感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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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9 19: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xiaofan于2011-05-07 15:18发表的  :
胖胖:原来我们还是山东老乡呢!上大学的时候我就在你的对面。你写的东西也让我翻腾起年少时的故事。其实我们从小到大所经所历,都纹丝不变地烙进我们的记忆中。有时我们以为忘记了,其实没有。所有这一切都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
小凡,才发现,上大学的时候,你就在我的对面,是北医了。你很可能认识严厉和我的室友。天呀,这世界真小。北航对面还有北钢,看你从哪个大门看。北航的后门是五道口,和语言学院。骑着自行车往西不久,就是北大清华。往北太平庄的方向走,是北师大。往东,过了亚运村,是经贸大。读书的时候,我到处乱窜,不务正业。去年回家,室友开车带我在北航溜了一圈,变化太大了。

看来我得写一篇《青春无悔-北航逍遥游》了,今年恐怕没时间了,太多事。最近不太有时间上网,但是你的文章是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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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9 21: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胖胖168于2011-05-09 19:44发表的  :

小凡,才发现,上大学的时候,你就在我的对面,是北医了。你很可能认识严厉和我的室友。天呀,这世界真小。北航对面还有北钢,看你从哪个大门看。北航的后门是五道口,和语言学院。骑着自行车往西不久,就是北大清华。往北太平庄的方向走,是北师大。往东,过了亚运村,是经贸大。读书的时候,我到处乱窜,不务正业。去年回家,室友开车带我在北航溜了一圈,变化太大了。

看来我得写一篇《青春无悔-北航逍遥游》了,今年恐怕没时间了,太多事。最近不太有时间上网,但是你的文章是必读。
我想,大家最期待的是,像二妹子那篇《初恋》吧,胖胖兜了半天圈子,怎么还没有步入主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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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0 09:5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weiqi于2011-05-09 21:11发表的  :

我想,大家最期待的是,像二妹子那篇《初恋》吧,胖胖兜了半天圈子,怎么还没有步入主题啊?
还真写过一篇,不过是友谊爱情篇,个人珍藏了。二妹子的《初恋》,写得情真意切,是168的终极版本,俺就不凑热闹了,除非weiqi开写,你每周一笑里写的,帮室友泡妞,仅仅是个小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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