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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2: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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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m.wikipedia.org/wiki/台灣白色恐怖時期
台湾白色恐怖时期,指1949年至1987年间在台湾发生白色恐怖的历史。1949年5月19日,中华民国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发布戒严令,同年12月中国国民党总裁蒋中正退守到台湾。该戒严令则维持到1987年7月15日为止,总共长达38年。
不过台湾开始有白色恐怖事件可以追溯到台湾日治时期,其中最著名的案件之一即为1941年于南台湾高雄州爆发的高雄州特高事件。
简介编辑
台湾绿岛人权纪念碑:一道长约十来米的石墙上,刻满当年在白色恐怖下的牺牲者名单
戒严期间,当时立法院为了防止中国共产党在台湾扩散、巩固当权者统治地位以及完成国家建制的工程[1],通过了《惩治叛乱条例》以及《动员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扩充了解释犯罪的构成要件,纵容情治单位机关介入所有人民的政治活动。国家公权力在长期戒严中受到滥用,人民的基本权利完全失去保障[2]。
根据法务部向立法院所提之一份报告[来源请求]的资料显示,戒严时期,军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29,407件,无辜受难者约14万人。然而,据司法院透露,政治案件约6、7万件,如以每案平均三人计算,受军事审判的政治受难人,应当在20万人以上[3],他们就是“白色恐怖”的牺牲者。(魏廷朝1997,2)
光是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为例,国民党政府在台湾至少杀害了4000个至5000个,甚至于8000个以上的本省和外省的“匪谍”、知识份子、文化人、工人和农民,并将同样数目的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这就是一般所谓的“台湾五零年代白色恐怖”。一直要到1984年12月,最后两个五零年代的政治终身监禁犯林书扬与李金木,在坐满34年又7个月以上的牢后,才释放出狱[4]。
1991年由于废除《惩治叛乱条例》,以及1992年《中华民国刑法》第一百条的修正,终结了言论叛乱罪的法律依据,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台湾白色恐怖的真正结束。
国会立法院于1998年制定《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条例》。
对于“白色恐怖”受难人数,白色恐怖基金会呈报行政院的数据,自1999年起至2007年6月底为止,申请补偿的件数为八千五百件,已领补偿金者为一万三千人。白色恐怖基金会执行长倪子修表示,这些只是领取受难补偿的人数,并非确切受难人数。
至2009年7月的白色恐怖基金会的确实统计,台湾在228事件后期到解严后两年的白色恐怖共43年期间,因思想、言论涉及叛乱罪,被依动员戡乱时期检肃条例逮捕受难者有8296人[5]。许多只身来台的外省人也是白色恐怖的受害者,但他们可能没有亲人替他们追求平反,因此许多相关案情已经消失于历史。
影响所及,现阶段“白色恐怖”一词常被媒体用以作为指涉“政府滥权”的代名词。[6]
争议事件编辑
2008年总统大选前提醒中国国民党一党独大将使专制独裁还魂的户外看板
在2013年,有白色恐怖受害者直系海外家属出面要求平反补偿长达十年的受害监禁确切案件,但被台湾当局拒绝。这对台湾当局对白色恐怖时期历史负责及对受害人的真正态度打上了问号[7]。
“白色恐怖,其实是国民党针对社会主义在台湾扩散的一场政治运动。”对于白色恐怖的牺牲者之所以未被平反, 林书扬认为这是最关键的因素,他解释:“思想问题,是 最难解决的……对国民党来说,到目前仍认为当年的反共 国策是无需质疑的。同情共产主义者,仿佛就是一种原罪 ……国民党只是就当年的‘执法程序’作检讨。但从不愿 比照二二八事件,作公开道歉。” [8]
根据与财团法人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基金会(负责白色恐怖平反及补偿的台湾当局组织)[9]在2013年6月17号直接连系后得到的消息,财团法人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基金会将于2013年6月30号面临停止作业,但是目前还有至少30多件试着申请白色恐怖平反及补偿的案件被拒绝及累积著(包括一些身在海外所以消息不灵通后来才发现的受害者及家属们的案件),都是因为申请期限已过。
这30多件未了案子中的受害者及家属们曾上书陈情于马英九总统请求延期,但他们的陈情书都一致的被总统府转送给财团法人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基金会,于是都不了了之。而且2013年初也曾有案子中旅美华人受害者直系家属越洋上书陈情立法委员林郁方要求协助延期,但被林郁方委员室以“机构已停办,无事可做”理由回绝,这旅美华人受害者家属越洋陈情书至今别无下文。
形成强烈对比的,当二二八事件在2013年又出现了30几个案子因过期无法申请,民进党立法委员就立刻挺身而出提案修法[10],因此现在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另一个专门负责二二八事件平反及赔偿的台湾当局组织)已经过立法院修案又延期申请赔偿四年。
跟这些二二八事件今年又出现了的30几个案子比较之下,现在这些还在财团法人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基金会试着申请台湾白色恐怖平反及补偿的另30多件案子就成了政治上的孤儿,没人提也没人理。
相关案件编辑
1940年代
四六事件(1948年)
杨逵的“《和平宣言》事件”(1949年)
钟浩东、蒋碧玉等人的基隆中学“《光明报》案”(1949年-1951年)
澎湖七一三事件:本事件受害者几乎为山东人,又称为“外省人的二二八事件”,为白色恐怖时代受害人数最多的单一事件[11]。
中华民国海军白色恐怖事件
1950年代
1950年
谢瑞仁、林书扬等人的“麻豆案”(1950年)
邓锡章、张伯哲等人的“台中案”(1950年)
林清良等人的“桃园案”(1950年)
黄纪男、廖史豪等人的“台湾再解放联盟”案(1950年)
1950年1月:台北市工委会案
1950年1月:警察界郑臣严案
1950年2月:邮电总支部案
1950年2月:吴石、朱谌之间谍案
1950年3月:汪声和、李朋案
1950年4月:山地工委会简吉案
1950年5月:铁路支部案
1950年9月:台北电信局支部案
1950年9月:台北街头支部案
1950年9月:李玉堂中将案
1950年11月:台湾青年自治同盟案
1950年11月:桃园街头支部案
1950年11月:新竹市社会主义青年大同盟案
1950年3月:台中武装工委会案
1950年6月:王臣滨案
1950年3月:台中市工委会案
1950年7月:王再兴案
1950年4月:中部山地林禄山案
1950年5月:西螺台湾再解放联盟案
1950年9月:朴子蔡瑞钦案
1950年10月:阿里山汤守仁案
1950年12月:江泰勇案
1950年5月:麻豆案
1950年10月:南化后掘基地李凯南案
1950年1月:新民主主义青年同盟案
1951年
李友邦的“台湾独立革命党案”(1951年)
1951年1月:陈力群案
1951年1月:松山傅庆华案
1951年2月:军法处梁钟濬案
1951年8月:台湾独立党案
1951年1月:龟山陈盛妙案
1951年7月:中坜姚锦案(又称“客家中坜事件”)
1951年7月:大溪郭成案
1951年10月:桃园无线电台支部案
1951年5月:新竹市铁路支部案
1951年8月:台湾独立党案
1951年2月:陆军于成志案
1952年
黄温恭的“台湾省工委会燕巢支部案”(1952年)
吕赫若、郑定国等人的石碇“鹿窟基地案”(1952年-1953年)
1952年1月:学术研究会案
1952年1月:台大支部案
1952年6月:林金木案
1952年8月:段沄中将案
1952年6月:五结宜兰中兴纸厂案
1952年2月:铜锣黄逢开案
1952年6月:铜锣徐金生案
1952年10月:苗栗油厂支部案
1952年7月:台湾人民同盟案
1952年2月:阿里山李瑞东案
1952年2月:阿里山支部案
1952年4月:番路台湾前锋青年协会案
1952年1月:佳冬郑团麟案
1953年
1953年1月:大同公司林斯镒案
1953年1月:阮英明案
1953年4月:台北司机公会支部案
1953年2月:田尾绿帮革命团李书勋案
1954年
高一生、汤守仁等人的“高砂民族自治会案”(1954年)
1954年3月:台北市木工支部案
1954年6月:陶普斯号事件
1954年8月:孙立人案
1954年12月:林日高案
1954年8月:陈明贵案
1955年~1960年
1955年,孙立人兵变案,又称郭廷亮匪谍案,牵连者约三百余人。
1955年8月:大武陆军范立志案
“任方旭、任显群案”(1956年)
1956年7月:月员林江火社台独案
1958年4月:林文安案
1958年4月:海军台独案
1960年代
雷震、傅正等人的“雷震事件”(1960年)
黄纪男等人的“台湾民主独立党台湾地下工作委员会案”(1961年)
苏东启、詹益仁等人的“苏东启案”(1961年)
陈智雄等人的“同心社案”(1961年)
施明德等人的“亚细亚同盟案”(1962年)
彭明敏、谢聪敏、魏廷朝等人的“《台湾自救运动宣言》案”(1964年)
林水泉、颜尹谟、黄华、许曹德等人的“全国青年团结促进会案”(1967年)
陈泉福等人的“台湾大众幸福党案”(1967年)
李敖“妨碍公务”(1967年)
“崔小萍案”(1968年)
柏杨的“大力水手事件”(1968年)
许席图等人的“统中会案”(1969年)
“陈中统案”(1969年)
李义平、高阵明等人的“山地青年团案”(1969年)
1970年代
江炳兴、郑金河、陈良等人的“泰源监狱案”(1970年)
谢聪敏、魏廷朝、李敖等人的“叛乱案”(1971年)
郑评等人的“台湾独立革命军案”(1974年)
吕文华等人的“台湾原住民独立运动案”(1974年)
“白雅灿案”(1975年)
“中坜事件”(1977年)
“余登发案”(1979年)
黄信介、吕秀莲、姚嘉文、施明德等人的“美丽岛事件”(1979年-1980年)
“林宅血案”(1980年)
1980年代
陈文成事件(1981年)
二二八受刑人案(1982年)
江南案(1984年)
蔡有全、许曹德的“台湾独立案”(1987年)
郑南榕自焚案(1989)
1990年代
陈正然等人的“独立台湾会事件”(1991年)
该案判决为有罪,此是台湾已经解严,而台湾民意也反对以国家暴力反台独,而民意也逼迫立法院废除各项限制言论自由的法令。
郭廷亮案(1991年)
2000年代
监听国会事件
参考史料及研究书目编辑
(按照作者姓氏拼音顺序排列)
柏杨,1996,柏杨回忆录,台北市:远流出版社。
邱荣裕,nd,台湾客家典型的白色恐怖政治事件:1950年代桃园县的“客家中坜事件”。台北:台湾日本综合研究所。引用于2005年5月10日:[1](该网页已被删除,请参考台湾客家典型的白色恐怖政治事件-1950年代桃园县的“客家中坜事件”)。
崔小萍,2001,天鹅悲歌---崔小萍的天堂与炼狱,台北市,远见天下。
黄徙,1992,台独的社会真实与新闻真实。台北县板桥市:稻香。
任育德,2003,从口述史看1950年代政治案件的女性受刑人,近代中国第154期。
柯旗化,2002,台湾监狱岛:柯旗化回忆录。高雄市:第一出版社。
蓝博洲,1991,幌马车之歌。台北:时报文化。
蓝博洲,1993,白色恐怖。台北:扬智。
李筱峰, 台湾戒严时期政治案件的类型, 新台湾新闻周刊, 2000/11/23
吕芳上计划主持,1999a,戒严时期台北地区政治案件相关人士口述历史:白色恐怖事件查访(上)。台北:台北市文献委员会。
吕芳上计划主持,1999b,戒严时期台北地区政治案件相关人士口述历史:白色恐怖事件查访(下)。台北:台北市文献委员会。
苏庆轩,2008,<国家建制与白色恐怖:五○年代初期台湾政治案件形成之原因>,台湾大学政治学研究所硕士论文。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1998a,台湾地区戒严时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汇编(一):中外档案。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1998b,台湾地区戒严时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汇编(二):个案资料。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1998c,台湾地区戒严时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汇编(三):个案资料。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1998d,台湾地区戒严时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汇编(四):个案资料。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1998e,台湾地区戒严时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汇编(五):附录。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王鼎钧, 2009, 《文学江湖》(在台湾三十年来的人性锻炼,王鼎钧回忆录四部曲之四), 尔雅出版社
魏廷朝,1997,台湾人权报告书,1949-1995。台北:文英堂。
杨碧川,1997,台湾历史词典。台北:前卫。
朱德兰,2001,崔小萍事件,南投:省文献会。
朱德兰主编,2001,戒严时期台湾政治事件档案、出版资料、报纸人名索引,南投:省文献会。共2册。
曹钦荣、郑楠榕基金会,2012,流麻沟十五号:绿岛女生分队及其他,台北市:书林出版。
颜世鸿,2012,青岛东路三号:我的百年之忆及台湾的荒谬年代,台北市:启动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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