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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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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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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引用第12楼随缘于2011-11-30 15:48发表的 : 与楼主商榷: 把“李丽事件”与“小悦悦事件”相提并论的依据是什么,在“李丽事件”中存在见死不救吗?我之所以有此一问,是因为到现在事实是什么大家并不见得都知道,而且连你发帖人也都说“不完全清楚李丽事件中的是是非非”,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网友的一些不同意见和议论,评价为“讽刺挖苦”是否恰当? 与知足商榷: 首先我要表明,我不认识你,也不认识李丽家人,只是从168上了解到该事件,也了解到长期以来你为亚城华人作出过不少贡献,在此表示敬佩。 .......
引用第13楼fog于2011-11-30 16:48发表的 : 12楼说的比较客观。知足,以前的贴子还提出来干吗,翻篇了,你所作的大家看的很清楚。
引用第14楼游客于2011-11-30 17:02发表的 回 12楼(随缘) 的帖子 : 很赞成你的观点。 许多人有良好的意愿,乐于助人是应该大力提倡的。 但是有些情况下,热心人具体的做法和对不同意见的处理,就很让人失望。对这种情况做评论也是应该提倡的。不要一听到反对意见,就觉得是反对某人。 .......
引用第18楼游客于2011-11-30 18:53发表的 回 楼主(中加美) 的帖子 : 好心人是不会有悲情的。 因为真正善意去帮助别人是种内心驱动,是种快乐, 并不需要有实质上或名誉上的回报,不需要高调。 助人过程中如有误解,有空就解释一下,没空一笑转身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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