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城论坛

用户名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老刘

从王立山杀人案谈起(2)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10-5-7 23:37:39

回 楼主(老刘) 的帖子

顶!

好文充满哲理. 其实

脑残的是王立山. 要是他脑不残企能这么无能,不至于不知男子汉大丈夫当能屈能伸,对老婆孩子这么不负责任. 到底是打官司重要还是给家人一个起码的生活条件重药. 更不要说他的父母会多伤心. 他是一个极其自私,心心胸狭隘的小人.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5-8 09:19:08

回 18楼(游客) 的帖子

为什么偏偏陷害王,王如果工作中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而不是擅离岗位几个小时还不接受批评态度蛮横,又岂能是别人能陷害得了的?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一有事就先去怪别人、把问题全都推到对方身上、全是阿三阿四的毛病、自己一点缺点没有,平日里身边就有这样的人,不招人烦招人背后反应问题才怪!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5-8 11:12:59

回 楼主(老刘) 的帖子

回楼主让我也记起一桩往事:大概十年前,邻居有一刚入学的老中小男孩,非常可爱。有一天,放学回家带回一纸条,上写:你的孩子偷拿别人一美元,还不认错等等。孩子父母感到不是小事须要问个清楚,问孩子是这么回事吗?孩子说:不是,是我的钱。后来问清楚原来妈妈给的一美元被他玩丢了。吃午餐时看见邻桌下也有一元钱。五岁的孩子以为是他的,就拿了。在美国有上小学的家长都知道学校午餐时都有一些额外的小吃是要另交钱才行。可是,老师不问清红皂白就说是孩子的错。偷了还不成认错。孩子的家长很认真去与老师沟通说孩子不是凭白无辜的去拿,事有缘因。可是老师坚持她的做法。老中夫妇觉得不是开玩笑就一纸告到学区总部。后来,那位老师道歉了。
五岁孩子的家长怕孩子被冤枉,还要以理据争,拿回尊严。那么,四十四的成年人更要为冤去争。不争我看才属“脑残”。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5-8 11:40:57
王可不是像小孩子被蒙冤,是王自己擅离重要岗位几个小时,结果被批评,冤枉吗?没有!

试想,如果王在自己犯错在先时,能虚心接受意见或批评,或者退一步,解释一下家里的困难,我想别人也不会太较真,和他过不去,还会有以后那么多事吗?

比如两个犯错的小孩子,一个谦虚承认错误,另一个明明错了还死不承认,还嘴硬,不停狡辩,能不吃苦头?不是自找的还去怪别人批评么?

原本小事可以化了的结果越闹越大,直至最后闹出人命。不是说图尔没一点错误,但王犯错在先又不承认和接受批评是根源。

还是那句话,态度决定命运!王解决问题的态度决定了他即使这次没事,下次也会有其他或更多过不去的坎儿和劫难!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5-8 11:48:25

回 22楼(游客) 的帖子

争理,不是用枪去争。
是不是那个父母也要用枪去把老师干掉呢?
王立山的争是完全应该的,但是用枪去争是错的。
在现实中,很多时候去告状,往往没有用,而且更生气,那是不是就要玉石俱焚,
鱼死网破?
王立山作为一个医生,三个孩子的父亲,应该是已经很有涵养了,为什么那么愤愤
不平呢?美国那么大,如果发现那个印度医生实在很差劲,以他本人的性格,没有办
法与他共事,那就走人。何必硬要在那里呢?有的时候钱虽然少一点,但是,心情好
了很多,那根本是金钱买不到的。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钱少家庭条件虽然差点,
或许就会造就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就更是金钱买不到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5-8 12:10:24

回 22楼(游客) 的帖子

看来那个老师很有涵养。事有缘因不等于事情做对了。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5-8 12:43:44
王医生当时是做住院医(resident),有点像学徒工。长时工作,干得又苦又累,还常受白眼,训斥,甚至冤枉,再加上医院里森严的等级制度,这种魔鬼训练方式极其需要坚强的心理素质。如果考上后没有心理准备,有可能吃不消给program踢出来。我听说,另一老中就做得不错,凡事从不争辩,一经吩咐就立即去做,好像曾在日本留过学,学了日本人的一套,深得同事的喜欢。所以,还是一句话,态度决定成功。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5-8 13:01:32
好像你就是当事人似的。明白缘由?擅离职守几小时,是1小时还是2小时。。。,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可王的同僚“清衣江”说“医院管理混乱”混乱知道吗?就是有擅离了那是因为乱大家都会擅离职守,推理完成。那么,这个罪名根本不成立。看王医自诉状中说:王生病发烧印医硬是不让回家休息还让他去验血 照X片。等检查完毕仍然不让回去休息。这就没道理了,不要看人老实就想捏。欺软怕横,哪里都有。楼主不是拿他儿子来比吗?我同样用小孩来比,没错为什么一定要成认错?更何况如今社会无理还要狡三分呢。
这话没错:小孩子都能做,那王医更能做!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5-8 13:29:12
回25楼:老师是不分“青红皂白”责问,楞是让五岁的孩子成认是“偷”。太有“涵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5-8 15:17:58
如果捡到掉到地上无人认领的钱,应不算偷,但如有人回来找应立即归还。
回复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Atlanta168.com

GMT-5, 2024-12-4 21:37 , Processed in 0.095901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