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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修身
引用第28楼知足于2011-12-01 00:09发表的 回 27楼(随缘) 的帖子 : 谢谢在您仔细阅读了原帖和跟帖后再发言,摆事实,讲道理,我很欣赏。 同意你的说法:争论“与知足没有直接关系”,但是由我的帖子引发的,事实上,的确“在当时的情况下,这种讨论和争吵对逝者及其家人有所不尊重及带来一定伤害”,我虽然没什么责任,没有预料到,也无力阻止这些评论,但还是很内疚的,因为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当事人的愤怒和痛心。这次重提此事,也是希望大家能反省一下,即使你是善意,是否也要考虑时间,场合?是否也要考虑已经十分不幸的当事人的感受?无意的伤害,是否也是伤害?这不是雪上加霜,落井下石是什么?即使是不知情的网友,于心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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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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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想要说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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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2楼中加美于2011-12-01 11:43发表的 回 27楼(随缘) 的帖子 : 谢谢回复和指正。我基本同意你的观点。“借花献佛”的324楼和325楼,的确不是说知足,但我只是借用几个词而已。至于整个帖子325楼中,几处与知足有语言冲突看如何定义了。这个并不关键,可以各自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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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8楼weiqi于2011-12-02 10:55发表的 : “感动亚城”人物就可以了,加个“悲情”估计没人想当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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