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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钱

老钱:“长不大”的中文学校(二)---网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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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2 19:09:54
引用第36楼游客于2011-12-31 17:50发表的  :

中文学校的性质应该是由章程规定的, 请问章程中哪一条规定了中文学校"是相当于互助合作性质的集体所有事业,完全可以提出参与条件"?

请问章程中哪一条规定了,不是“互助合作性质的集体所有事业”?不是集体所有,是个人所有?还是国家所有?拿纳税人的一分钱了吗?
搞清楚了,没有拿纳税人的一分钱,不是“人人有份”的捡便宜。

章程中,第二章 组织机构里,第一款 “中文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家长协会”,就是规定了这个学校是归家长所有的。那不是集体所有,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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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2 19:43:26
引用第41楼游客于2012-01-02 19:09发表的  :


请问章程中哪一条规定了,不是“互助合作性质的集体所有事业”?不是集体所有,是个人所有?还是国家所有?拿纳税人的一分钱了吗?
搞清楚了,没有拿纳税人的一分钱,不是“人人有份”的捡便宜。

.......
作为章程, 不可能规定中文学校"不是XX", 只能规定中文学校"是XX", 明白吗?
请问中文学校章程中是否规定, 作为501(C)(3)非赢利团体, 如果中文学校解散, 在还清所有债务和费用后, 余款可以分给"集体所有"的股份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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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2 19:53:26

回 楼主(老钱) 的帖子

中文学校不为少数人所有,而为学校做过贡献的(教师、校务、理事。。。。)、向学校提供捐助的、向学校为孩子交过学费的全体人们所共同拥有。501c3的资格说明这所学校归属于社会。这一点是无可争辩的。当把学校连年积累的财富从现款转化为校舍实物后,企图把学校归少数人所有的某些人以为他们梦寐以求的时候到了,但这只是暴露了他们的最原始动机。
“修改章程,提高理事会工作质量”的话曾被人重复过多遍,但在没有全体家长公开监督理事会执行过程的管理机制下,重复“提高理事会质量”就不仅是句空话套话,而且还会被理事会和躲在理事会背后的选举专家们所利用。就看看近些年来理事会的作为和学校的发展现实,实现理事会工作透明开放和实现全体家长公开监督就成为“提高理事会工作质量”的关键。
除了改革未来的学校管理制度,现任的理事会需要马上向全体家长公开说明,前数年校舍合同丢失、教师流失以及当今主校园管理的全部财务收入与支出情况。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现任理事会就应该向全体学校的主人们请罪,卸任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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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2 21:44:46

Re:回 38楼(游客) 的帖子

引用第40楼匿名于2012-01-02 13:04发表的 回 38楼(游客) 的帖子 :
千页有点自说自话,多数人懒得搭理你却变成了“大家的看法正在逐步统一”。

告诉你,我们新年Party上几乎所有人不但不同意撤学校理事会而且还赞成加强理事会观点,大家非常认可如何提高理事竞选条件保证学校理事会质量是当务之急的说法。

“我们”是ACCA的人员们?怎么没有听说有搞过新年庆祝活动?如果搞了,也没有邀请所有教师员工。如果是其他非ACCA人士年聚,那么跟这里其他人士谈论支持与反支持没有很多公信力,最终还是要依据章程来进行referend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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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3 10:06:36
在老钱文章后面,看到了这麽多的“诸葛亮”,这麽多的“臭皮匠”,你们实际做过神麽吗?你们参加过选举吗?你们旁听过理事会吗?显然都没有。你们都不知道怎么操作。且不说,你们的高见正确与否,是否靠谱,仅作"蒙面臭皮匠”怎末才能实现呢?

首先,你们要有知晓权,才能说话中肯。第二,你们要有参与权,才能说话有用。否则,都是屁话。

所以,还是先来推动老钱提议的这个“网上投票”,才是可行的第一步。否则,永远是说屁话,做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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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3 10:52:02
引用第45楼游客于2012-01-03 10:06发表的  :
所以,还是先来推动老钱提议的这个“网上投票”,才是可行的第一步。否则,永远是说屁话,做屁民。

“网上投票”和公民投票不矛盾啊,它只是技术上采用网络方式而已。家协就是否撤销理事会组织公民投票,,本身就是行使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的权力, 有什麽不对?

如果当初及时组织一次公民投票, 就能阻止妖某花学校一万多美元个人官司; 同样,公民投票就能阻止理事会买这个破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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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3 14:28:28
引用第45楼游客于2012-01-03 10:06发表的  :
在老钱文章后面,看到了这麽多的“诸葛亮”,这麽多的“臭皮匠”,你们实际做过神麽吗?你们参加过选举吗?你们旁听过理事会吗?显然都没有。你们都不知道怎么操作。且不说,你们的高见正确与否,是否靠谱,仅作"蒙面臭皮匠”怎末才能实现呢?

首先,你们要有知晓权,才能说话中肯。第二,你们要有参与权,才能说话有用。否则,都是屁话。

所以,还是先来推动老钱提议的这个“网上投票”,才是可行的第一步。否则,永远是说屁话,做屁民。
问题是现任PTA的理事们有胆量公开与现任董事会叫板么?如果不行,那plan B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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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3 15:09:44

中文学校的老大是PTA,不是理事会

引用第47楼游客于2012-01-03 14:28发表的  :

问题是现任PTA的理事们有胆量公开与现任董事会叫板么?如果不行,那plan B是...?


中文学校的老大是PTA,不是理事会,PTA监管理事会是职责,。PTA也可以否定理事会的决定。以前PTA监管理事会做得不够,现在要加强。

修改校章夜是PTA的职责,所以,PTA可以修改校章不设理事会,但最终得由公民投票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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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3 15:35:48

Re:中文学校的老大是PTA,不是理事会

引用第48楼游客于2012-01-03 15:09发表的 中文学校的老大是PTA,不是理事会 :


中文学校的老大是PTA,不是理事会,PTA监管理事会是职责,。PTA也可以否定理事会的决定。以前PTA监管理事会做得不够,现在要加强。

修改校章夜是PTA的职责,所以,PTA可以修改校章不设理事会,但最终得由公民投票来决定。
如果没有周到缜密的方案出台,并获得多数在校学生家长们的支持,我担心PTA会与董事会再起争执,更恐怕进入下一轮鏖战。
做了这么些年的rubber stamp, PTA突然要硬起来,拿董事会开祭,董事会会自动缴械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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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4 13:08:56
引用第46楼游客于2012-01-03 10:52发表的  :


“网上投票”和公民投票不矛盾啊,它只是技术上采用网络方式而已。家协就是否撤销理事会组织公民投票,,本身就是行使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的权力, 有什麽不对? 如果当初及时组织一次公民投票, 就能阻止妖某花学校一万多美元个人官司; 同样,公民投票就能阻止理事会买这个破楼。

可行性是最重要的。不仅仅是技术不同。是可行还是不可行的区别。再好的东西,不可行,就是废物。
看来,你们这些“屁民”,从来没有实际做过社区的事。
谁能够发动,组织一次“公民投票”?根本做不到的,不可行的。即便理事会,PTA的人们愿意做,都做不到。
但是,“网上投票”就方便多了。只要这些在位的人,愿意干就能实现的事。
如果这些在位的人不愿意放手让家长参与,你们只能是屁话屁民。
第一步,就嘘推动网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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