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城论坛

用户名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8482|回复: 194

范子体家属求助信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10-2-3 06:52:24 |阅读模式
&lt>与已故范子体先生有关的文章汇总</P> <BR>
http://www.atlanta168.com/forum/thread.php?fid=51

亚特兰大河南同乡会, 亚特兰大华人IT协会,北美公共卫生论坛,郑州大学校友会及范子体的各位生前好友:

我是范子体的三哥范子锋。我怀着万分焦急的心情恳求您们的帮助。09年四月初,从美亚来重庆接他的妻子和孩子,他为了他的儿子却丢了自己的性命,子体死的不明不白,很有可能是被人谋害的。子体死后,我立即代表子体在国内的亲属要求进行尸体解剖法医鉴定及对这一死亡事件的刑事调查。不可思议的是重庆法医验伤所拖延了五个月后,给出一个缺乏证据和科学依据, 不令人信服的鉴定结果。

去年12月,我们范家两代四人去重庆有关部门上访申冤。我们被告知,我们的申述属于刑事案件范围,应由公安局办理。重庆公安局信访部门接受了我们的申述材料。我们返回家乡后,在今年元月十三号下午四点多,一位重庆公安局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给我来了电话,问了一些问题,并说此案又被转回原受理单位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处理。从我们的电话交谈过程,我感觉子体的冤死和我们的申述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我们的上访申冤极可能被敷衍应付了事。

我们范家世代农民,人微言轻,看来在推动对我弟子体真正死因调查上的作为有限。但子体的真正死因一天不被查明,他的在天之灵就一天不能安息。我们范家恳求您们伸出正义之手,帮助我们向有关领导和部门申冤,请求政府主持公道,声张正义, 进行深入公正的司法刑事调查。

我们范家要求:

1.        对范子体之死,重新进行法医鉴定

2.        调查范子体妻子向义兰谋杀亲夫之嫌

3.        调查重庆法医验伤所有关人员有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之嫌

我们范家会感激子体的各位同乡,同事,校友和朋友们的大恩大德!!

范子锋

==========================
&lt>与已故范子体先生有关的文章汇总</P>  http://www.atlanta168.com/forum/thread.php?fid=51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2-3 09:09:19
2 点意见:

1。 "不可思议的是重庆法医验伤所拖延了五个月后,给出一个缺乏证据和科学依据, 不令人信服的鉴定结果." 这个结论是家属的?还是有关第三方专家的结论?法医检验报告“缺乏证据和科学依据”的事实是什么?为什么要花5个月?大家期待这么长时间,现在,也可猜测重庆法医验伤所到底做了一个什么样的结论。

2。进行深入公正的司法刑事调查必须要有法医检验报告的支持。如果法医检验报告不支持,公安机关就不会进行司法刑事调查。所以,法医检验报告是最重要的。现在不是谈论进行深入公正的司法刑事调查的时候,除非有其他证据。

我想我们唯一能做的,可能就是找有关的专家对重庆法医验伤所的报告进行评估。如果能推翻他们的报告,就有希望。如果不能,也只好尊重重庆法医验伤所的结论。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2-3 09:47:37
要找人,首先要知道事件前后经过。有人告诉是如何死亡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2-3 10:48:47
这封信要客观介绍详细事情的经过。 包括, 自体平时健康情况, 为什么回中国, 回去后发生了什么(注意时间), 突发病表现, 医院记录和诊断, 治疗经过。 法医鉴定结论。怀疑什么。也可以介绍他们夫妻关系, 如怀疑他妻子有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2-3 11:03:16
这里面竟然有猫腻,天啊~~~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2-3 11:28:54
可不可以请子体家属把信里所提到的申诉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给大家看看,以便于了解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2-3 11:47:17
建议由亚特兰大河南同乡会, 亚特兰大华人IT协会等组织成立一个小组专门处理这一问题。这件事不宜在网上讨论,不解决问题反造成混乱。等小组工作到一定阶段有了头绪,再向社区和关心这件事的人们报告。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2-3 12:11:39
我们许多人都认识中国领事,或重庆或河南等地的关系(如侨办),可以通过政府渠道, 解决此事。大家应该团结,搞不好,也许你就是下一个范子体!不要旁观,要行动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2-3 12:12:13
6楼,

都等了9个月了,等来的是一封求助信。先前一直说要给大家一个说明。这到好,子体家属出面了。

比较简单的两个结论:

1。自然病死亡
2。妻子搞鬼 (包括:子体也有病妻子也搞鬼)

大家想一想会是那种可能?还有必要组织成立一个小组专门处理这一问题?不必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0-2-3 12:15:29
Agree with the 6楼, also 建议CDC Chinese 协会 be included in this 小组.
回复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Atlanta168.com

GMT-5, 2024-5-4 02:12 , Processed in 0.098785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