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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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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7-29 16:13:15 |阅读模式
1)前言



  本文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谈一些常见的离婚因素,心理机制,以及人格(性格)方面的不吻合;第二部分谈离婚过程,法律离婚,情绪离婚,以及离婚后的调节过程。



  离婚是一种行为,也是一个过程。离婚对许多当事人来讲是痛苦的,同时也可能给身边其他人,如孩子造成心理上、情绪上、或物质上的伤害。离婚对一部分人而言,可以是一种精神上、情绪上的解放过程,离婚也可以促成个人心智上的成长和性格上的成熟。



  根据美国学者在1994年做的调查,美国人中,第一次婚姻的离婚率为51%。在所有离婚者中,约80%的男性和67%女性会再婚。第二次婚姻的离婚率约为38%。加拿大人说他们的离婚率要比美国人低一些。笔者了解到中国大陆大城市的离婚率近来飙升,大致在15-20%之间,以北京、上海、深圳等为最高。



  笔者多年来从事婚姻家庭的心理研究和心理治疗工作,经常有人问我:他/她该不该离婚?真正应该提的问题是:尝试评估一下,是离婚还是留在婚姻中更能帮助你作为一个人变得心智性格更加成熟,性情能更愉快些?



  2)人们为什么要离婚?什么原因可导致离婚?



  导致离婚的因素很多,一纸研讨文章不可能穷尽它们。一般来讲,性格不合是其中主要因素,还有的如钱财上的困难或对金钱看法和运用的方式不同,工作学习上的升迁导致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语言体系,双方交流上因困难无共同语言和发生争吵,工作狂以逃避家庭婚姻中的矛盾,性观念和性欲望的不同,以及对性功能问题,不断的抱怨和批评,过渡使用心理防御机制,如心理投射 (projection)(是我的问题,我非要说成是你的问题)和心理转移(displacement)(如丈夫在外边受了老板的的气却回家拿老婆孩子撒气),解决矛盾冲突的手段差,对对方不切实际期待值和标准要求,错误的角色定位(如先生认为做家务、厨房、管孩子全是太太的事,最严重的错误角色定位是把太太定义为母亲型妻子或把先生定义为父亲型丈夫),懒惰自私,自我中心并瞧不起配偶,脾气古怪或脾气暴躁,虐待妻子和孩子,生活中忽然增加的压力,孩子的死亡(研究表明许多夫妻因孩子死亡而最终离婚)或孩子得上怪病,丢了工作,不断迁居,原来生长的家庭对现存婚姻家庭的不断干扰,婚外情,身体上、精神上、生理上由于遗传造成的问题,长期生病等等。



  有的时候,一个人提出离婚是由于一种对生活生命意义的觉醒,她或他追求的事存在的有意义,而宁可冒失去金钱和物质享受的风险。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挪威作家易仆生写得《玩偶之家》中的女主人公和列夫。托尔斯泰小说中的安娜。卡列尼娜。许多人对这类分居或离婚表示不能理解。其实,这类人是朝向生存意义更高的层面上移动,他或她会因为能独立做出决定选择分居或离婚,而感到做人更真实、更真诚和更有意义。即便在世俗的眼中,她或他放弃现有生活的舒适实在有点太傻。



  另外,根据奥尔森博士(D.H.Olson)等人的研究,约40%的离婚是在婚后3-4年之内。另外,不少学者也指出四十岁左右可能是离婚的另一个高峰期。



  3)下面谈谈离婚心理模式中的几个核心问题



  如果你观察一些离过婚的人,你会发现他/她们中不少都是具有特定的人格模式,或是特定的婚姻心理结构方式,进入了某种错误的夫妻关系定位而导致最终离婚。



  a.人格方面的问题



  人格(即中国人常说的性格)方面的问题,谈得最多的是“边缘化人格”。(borderline)。这种人性格反复无常、喜怒不定,头一分钟还是亲密朋友,一句话不如意,马上翻脸,亲人就被扔到垃圾箱里去了。这种人表里不一,他/她叫你滚开,你要真走开,他/她会更恨你。



  另外是具有“狂燥忧郁症”的人(manic-depressive or bi-polar)。这种人在兴奋狂燥期是充满活力,富有想像,具远大计划和理想,可以对情人十分甜蜜温情。但这种人脾气暴躁,发脾气时可能失控,并可能对配偶或他人具有攻击性。情绪低落时可以什么人都不理,关在自己的房间里,你打扰他/她,他/她马上会发怒。



  还有一种人,具有Asperger综合症。这种人智力无问题,往往还是智商很高的人。患有Asperger综合症的人的核心问题是缺乏社交能力。在人际交往中,这种人不能真正理解他人的意思和语言中的内涵。这类人可以是优秀的学者、研究人员、科学家,可以在实验室中计算机上独立工作得非常优秀。但这类人,不能干好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在团队中也不能发挥好。这类人如果结婚,婚姻家庭关系往往搞得一团糟,因为他/她不知道怎样处理婚姻家庭和人际关系。例如,美国加州硅谷,这类人的比例就超过正常社会群体的比例。



  凡患有以上人格问题或综合症的人,一定要去看精神科医生,并遵医嘱用药。有以上问题人的配偶,也不要幻想你可以拯救他/她。这类人一定需要医生帮助并接受专业心理治疗。



  b.离婚心理模式方面的问题



  离婚心理模式中最常见的是希望从配偶身上找到为自身心理、行为、性格中的不足而能产生补偿的东西。即人们常说的谈朋友、找配偶要找“互补关系”。但事实及研究表明,除一小部分互补的婚姻关系能正常运作以外,大部分互补的婚姻关系最终发展成为有问题的、病态的婚姻关系。原因如下:



  1、许多人格、行为、心理、情绪问题是在童年期和青少年早期,受生长的那个家庭和生活环境的影响所造成。



  2、一部分在这方面的问题是由遗传基因所致,而要想通过婚姻来改造上述两个方面的问题,其真正能产生有效影响的情况是很少的。



  3、配偶身上的长处优点是他或她的,而你自身的不足是你自己的。你不可能通过以借用他人的长处来弥补自身的不足。自身的不足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克服解决。一个人是不能靠“借来的身份”(borrowed identity)而长期生存。



  4、在互补的婚姻关系中,通常情况是你最初追求、欣赏的东西,到头来成了反对你,让你头痛的东西。例如,你觉得你自己性格文弱,做事犹豫不决,你希望找上一个有意志力、有决断的配偶,然而,在婚后,你很快发现他或她作决定时不与你商量,而是给你下命令,你感到她、他在操纵你;如果你觉得自己组织管理能力不强,不会理家,因而你想找个组织、管理能力强的人,你最终发现你找了一个固执己见、做事死板、缺乏弹性的人;如果你被一个有雄心壮志并对世界他人有嘲讽态度的人所吸引,觉得他/她有独立人格,你最终会发现他/她不断换工作,都是因为别人的错,她或他也会对你冷嘲热讽;如果你当初找他/她是觉得对方形象非常有吸引力,并且很性感,你会最终发现这种性感吸引力不仅仅吸引你,也会吸引他人;如果你当初觉得他或她很浪漫,婚后你会因为他或她对生活的不切实际而感到失望和厌倦;如果你一开始喜欢她或他的单纯,到头来你会发现你成了一个父亲型丈夫或母亲型妻子,照料配偶像照料一个孩子。总之,这些互补关系的例子可以一直罗列下去,他们中的许多最终是走向离婚。戈德伯格博士(Goldberg)在其著作《新型男女关系》中谈到了许多因互补关系导致的婚姻问题。他指出,这种关系的整个基础通常是一种平衡行为,互相为对方的缺陷做出补偿。当两个个人开始变成一个整体时,而他们俩关系的基础就开始消失,因为他们不再有其他任何东西来作为他们之间共同的支撑。一个人想做出任何一点改变,都会成为对配偶的一种威胁,都会遇到反对。这种关系发展下去,可能要不就是发展成“双重束缚”(double bind)即给出的后一个信息往往抵消前一个信息,搞得听话的人不知所措,也可能要不就发展成“夫妻共谋”,(couple collusion),夫妻病态的联系在一起。但更多的情况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终于不能忍受,感到在这婚姻家庭中要窒息,最后提出离婚。




第二部分:离婚各个心理阶段



   这一部分谈离婚过程,法律离婚,情绪离婚,以及离婚后的调节过程。



   (一)婚姻关系出问题的前期警告因素:



   a.在婚姻中觉得不舒服但不愿挑明讲。



   b.回避婚姻中的问题,不去处理它们。



   c.试图讨论有关婚姻中的问题,但不能取得任何进展。



   d.当一个人诚实地面对自己,会认识到自己并未完全献身于自己的婚姻关系。



   e.感觉到与配偶之间有距离。这种距离感是出于对事物(包括金钱)为看法差距变大并不调合,情感上不觉得再有那种紧密的关系,性关系上应付了事。



   f.涉及两个人或全家的事自己做出判断,做出决定并付诸行动而并不与配偶商量。



   g.觉得没必要同配偶进行实质性交谈,交流处于表面形式上。



   h.对对方没有了那种深沉的情份。



   请注意:夫妻之间吵架甚至打闹并不一定意味着婚姻关系真正出了问题。对于一些夫妻来讲,强烈的情绪表达是情绪上进行连接交流的一种方式。判断两个人关系是否出了问题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你不再愿意同配偶进行交流。



   (二)婚姻关系出严重问题的警告因素:



   a.双方互相攻击对方的人格。



   b.双方互相攻击对方的家庭成员。



   c.双方不再愿意同对方交流。



   d.不再关心对方(Don’t Care)以及不再在乎两人的关系。



   e.在婚外去另外发展情感关系和寻找安慰。



   f.听见对方声音,看见对方身体,嗅到对方气味心里就觉得恶心。



   g.愿意对方不存在或自己不存在,这是指一种心理愿望,如愿意自己或对方乘坐的汽车飞机出事故。(请注意:这里并不是指要有意加害于对方或自己,而是指因为觉得在婚姻里太痛苦,心里希望以出偶然事故的方式,使一方不再存在,从而从痛苦中解脱出来。)



   h.不再有性关系。(请注意:这点与过度劳累,长期服用药物等因素要区分开。这些因素不在所指范围。)但是,如果是配偶激不起性激情,而其他异性能激起性欲和激情,也是婚姻出大问题的标志之一。



   i.长期内心怨恨配偶,而这种怨恨并不因为时间而减弱。但请注意怨恨(Resentment)是一种极为负面的情绪,它可以腐蚀掉一个人的心灵,扭曲一个人的人格,毁掉婚姻、家庭和人际关系。



   j.放弃任何改善婚姻关系的希望和努力。



   (三)离婚阶段:



   离婚前期阶段:



   尽管从社会统计的角度看,目前有这么高的离婚率,但真正要离婚,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要下决心往往也是很难的。一般要经过心理上比较长时间的犹豫徘徊。许多人在作出离婚决定之前做过数年的痛苦的挣扎。



   还有许多人,由于家庭的、文化的和宗教的因素的影响,下不了决定或走不出那一步。许多人在“离不离?”中长时间问很多问题,还有许多人必须从现实的角度:生存、金钱、房子、孩子、孩子监护权、日后孤独、他人闲言碎语等方面来考虑问题。留在婚姻中觉得难以忍受,而要离婚又觉得太冒风险。



   下面谈谈离婚前期中各个具体的阶段:



   (1)一方或双方感到不和谐,婚姻关系中不对劲,但不愿提起,不愿提出来讨论。然后,有时开始考虑这婚姻关系倒底是怎么一回事。



   (2)如果婚姻关系继续不良运作,接下来的就是一方或双方感觉心情很不好,很压抑,较多考虑婚姻中的不愉快的一面。于是,在冲突或争吵中,开始提到离婚。随着考虑到婚姻中的不愉快,就是在日常生活中想排开这些想法时,它们却自动地返回到你的思维中。离婚这种想法,出现越来越频繁,甚至有时以具体文字的方式将这种想法表达出来。



   (3)配偶中一方或双方将婚姻中的问题向好朋友或亲戚传播,并就如果离婚而征求意见。有的人在这个阶段去接受专业婚姻辅导,但并未采取认真行动。



   婚姻出了问题,如属上述三个阶段,婚姻仍可能加以挽救。



   (4)配偶中一方或双方感到婚姻中的矛盾冲突,不能忍受并太不愉快了,并开始广泛传播婚姻可能解体的消息。在这个阶段,一方或双方开始与律师联系并进行有关离婚的法律咨询。一些夫妻在这个阶段开始分居。孩子们被告知爸爸妈妈不再在一起居住。研究表明,如果到了广泛传播婚姻可能解体的消息或与律师进行联系的阶段,要挽救婚姻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另外要提一句:如果是因为婚外情,被暴露并闹大,上述几个阶段可以直接跳过,很快进入离婚阶段,因为婚姻中的信任(Trust)被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中强烈的被背叛感(Sense of Betrayal)和被抛弃感(Abandonment)。但同时要说明,一夜情和婚外情是有相当百分比例的,大量的是配偶并不知道罢了。有少数的人,知道了也不真正介意,因为婚姻中的冲突和压力,少数情况下通过婚外情而转移了出去。这种夫妻关系的维持,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Co-dependency)。



   还有一种情况,夫妻之间无论怎么闹,无论多少人知道,他们并不会离婚。这种婚姻的存在,也可能是为了孩子,更多的情况下是为了物质利益,保持既得的经济和政治地位,出于实际的考虑,他们不会离婚。



   实际离婚阶段:



   在离婚研究中,又把离婚分为法律认可的离婚(Legal Divorce)和情绪情感上的离婚(Emotional Divorce)。



   法律上的离婚:



   一方或双方正式在家庭中提出离婚作为议事日程。通常孩子或配偶产生强烈情绪行为反应。正式与律师联系,离婚作为一种行为已经发生。经济和财产经争吵或商议,妥协后同意解决。财产分开。孩子的监护权和访问权经过争吵或协商后加以解决。孩子的赡养费讨论后加以解决。随着一方或双方搬出原住的家,离婚作为一种行为,从法律上来说,已经完成。



   情感上的离婚、离婚后调整期:



   情感上的离婚阶段,要长得多。一般一个人要花几年的时间来调整,以彻底跳出情感上的伤痛,并重新感受到作为自由人的那种生活。



   同时,双方开始调节朋友关系。与一些双方认识的朋友断交,开始认识一些自己认为谈得来,能倾听诉苦的朋友。



   但请注意,如果个人感受到离婚是被抛弃,而曾在婚姻中又是对对方过分依赖,这种情感上的离婚很难了断,想起就是无限的伤痛和万般的无奈。情绪老振作不起来。这种情况,应该去找专业心理辅导加以帮助。



   离婚的第一年:对不少离婚者而言,这很难过的一年。一些离婚者感到无限的伤痛,以及对前任配偶的怨恨。一些人感到麻木或抑郁。一些人感到焦虑不安。一些人感到孤独难熬。一些人感到因性要求而得不到感烦躁。但也有少数人,会感到轻松和一种解脱感,这尤其是指那些曾在婚姻中挣扎伤痛过,主动提出离婚的人而言。



   如果是因婚外情离婚,当事人或许会很快步入另外一种情感或婚姻关系中,就不在上述之列,而留下受害的一方自己独自去伤感落泪罢了。



   对于离婚前曾未工作的,第一年特别艰难,要去找份工作来打,以养活自己和孩子。



   一些离婚的人,如果感觉到受了太多的欺骗,受了委屈,会怀疑婚姻和爱情的价值,一些人不再相信男女关系,作出结论一般都概括化,如:没男人是好东西。



   然后,从研究发现,情感上的离婚,情绪上的煎熬,是以离婚后第二年最痛苦,会感受到无限的伤痛和情绪波动。许多离婚者这时开始反省自己,自己曾经在婚姻中有过些什么不当,导致今天的结果。离婚后头一年对对方的怨或恨多,第二年对自身行为的反思多。离婚者在第二年会倍感孤独,失去信心,不愉快,抑郁,感到像生活中被击败了的人。如果因此产生严重抑郁症或自身伤害或轻身的念头,一定需要去找心理或精神科医生,并接受专业心理辅导。



   大部分的离婚者,在离婚后第二年底以前,一般都会作出重大心理、情绪调整,而且从以前的伤痛中有很好的恢复。



   研究表明:离婚后三至六年期间,绝大多数离婚者在心理、情绪、行为上都能调节得比较好,心境开朗起来,重新交朋友,忙工作并且开始重新找寻配偶和建立家庭。也有个别人,可能被离婚击倒,从此在心理上再不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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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7-30 21:35:35
very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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