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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拒绝再做“提线木偶”的海外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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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3-28 19:35:31 |阅读模式
一个拒绝再做“提线木偶”的海外华人
      
      
         发布时间:2009-03-27 18:12:34 浏览:59  发布者:色人
                  
      
     
     

         
      
         
       
       
       
        一个拒绝再做“提线木偶”的海外华人
               
               
               
               
                    波斯小昭
                    
                        @ 2009-3-26
               
               
                    前注:这是一封读者来信及我的回复。


(一)
小昭,你好!
我从X国飞新加坡探亲,在机场买了本3月16日的《明镜》周刊,翻了翻,在“一周人物”栏内看到了你的名字和你“喝茶”的经历。
看牛博有一年了,虽然很多时候会喜欢一些作者的文章,但从来没想过给谁写信。你的文章是上个星期才偶然看到,首先是牛博读者推荐的那篇喝茶的经历,接着看了你在08宪章上签名的经历,然后零零散散看了你的《09年计划》等,不知不觉已非常喜欢你的文章和你本人。
也许在你身上找到了我的影子,觉得说话的自由(表达自己的看法)象呼吸一样重要,爱读书,是个大孝女。(看了你09年计划里关于爸妈的部分,不禁莞尔,和我很象。)如果我还在国内,也许现在会象你们一样努力争取说话的自由。
但是我已经加入了X国
国籍,如爸爸一直想看到的,成了一个自由社会的自由人。似乎对中国的社会时政已经没有发言的权利。但我是何等希望中国终有一天能给她的人民说话的自由、表
达思想的自由,为了我的父母、亲戚、表兄弟姊妹和朋友以及他们未来的世世代代。期望他们象很多国家的公民一样,在自己的国土上享有这些基本的权利。
    没错,我可以选举了我也投了自己的选票;我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除了不有悖宪法条款);我可以自由在世界各地周游,一年出十几次国,五大洲四大洋我都去过了(一些欧洲国家和美国英国在拿到X国护照之前就去过了,所以在拿到护照之后我就订了一张去台湾的机票。多么具有讽刺意味啊,在拿中国护照时我没法去台湾,倒是拿了外国护照之后我可以自由出入台湾了)。我以为,我百分之百相对的自由了。
但是,并非如此,我说话还是要小心,我做事还是要小心。08年
我想去听达赖喇嘛在我所居住的城市的演讲,我一直很敬重他,想在他有生之年听一次他的演讲。可是有朋友告诉我:最好别去,中国领事馆到处有人,如果你还想
拿到进入中国的签证,如果你爸妈还想出国来看你,你就不要去参与这些。我退缩了。原来我并没有完全自由,中国政府还在用它的杀手锏(不让你进来,不让你家
人出去)控制着我们的自由,即使此人已在10000公里外的异国他乡,即使已不再是中国公民。

在电话中问爸爸,你知道宪章吗?爸爸说不知道,我跟他解释了。他认真听了之后,说:女儿,你不要去惹麻烦,我们现在只希望一家人平平安安,你能回来看我
们,我们能去看你。爸爸一家人被历届的政治运动整怕了。我知道爸爸一直说,我的一生最值得,能周游列国,能干自己想干的事。于是我也经常让爸爸妈妈出国游
玩看世界,让他们在晚年实现他们一辈子也没能实现的一些愿望。所以我不能惹麻烦,不能惹了麻烦让他们成为中国政府的人质(即不能再出国)。
同时也是因为这个,我去年也没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即在工作之余,加入国际大赦组织。我的一个熟人,一个X国
女孩,几年来一直在这个组织从事志愿工作,我们交流了一些看法,我看了他们的一些内部刊物,也想加入。他们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克服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丰
衣足食受教育也是人权的一部分)。但是你也知道,这个组织经常批评中国政府政府,网站在国内也是被封的。不知我如果成为其成员,会有什么后果。
但是我从你的文章中看到了勇气,所以我决定不再思前想后,而是做自己一直想做的事,去听达赖喇嘛的演讲,参加国际大赦,支持宪章。我倒要看看,会有什么后果。

爱的小昭,我真心希望你永远保持你现在的勇气。在我的眼中,你是一个知性有思想聪慧的美丽女性,文如其人(你的外表也正是我认为这样一位聪慧的女性所具有
的外表)。请继续写作,如果你的书哪一天出版了,我一定会买。如果不能在大陆出版,可以尝试台湾和香港。我经常能在新加坡买到一些国内所谓的禁书。
那本《明镜》周刊,我会替你保存,如果没有人给过你的话,哪天我回上海带给你。你也许有兴趣收藏有你名字的杂志刊物。另外,《明镜》是一本严肃杂志,不是象英国的太阳报或是德国的图片报等类的彩虹报。《明镜》的话题一般是社会/时事/政治和文化,“一周人物”不是人物采访实录,而是编辑或记者认为当时一些值得一提的人,可以是前南非总统曼德拉,但也可是甲壳虫乐队的Paul,或是中国的一位勇敢女性唐小昭。
祝你09年能实现你的一些愿望,完成你想做的事,祝你爸爸妈妈平安健康!(愿我们所有人的父母平安健康!)
最后希望我们大家的中国人权、自由梦想成真! (最起码的,大家不用扭曲母语写字。)
祝好!

紫云英
2009年3月23日  新加坡

(二)

紫云英:
你这封信是一篇很好的文章,我想把它公开发表,让更多的人分享。不知你是否同意?当然,我会隐去你的国籍和你到新加坡的日期,并修改你的名字,把你的身份模糊掉。
你说的事情非常有代表性。我写过一篇《海外华人的恐惧》,不知你看过没有。很多海外华人已经入籍民主国家,拥有了“免于恐惧的权利”,却仍然生活在对中国政府的恐惧中,什么都不敢说不敢做,好似提线木偶,那根线永远由中国政府所操纵。他们的心已经失去了感受自由的功能。

高兴你最后终于愿意走出恐惧,做回真正的自己。其实,很多恐惧不是政府直接施加给我们的,是我们自己用想像放大了强权的力量,是我们的朋友、亲人们互相在
传递着恐惧,让恐惧像瘟疫一样蔓延,而这正是政府想要达到的目的。但如果我们蔑视它、不睬它,万一(只是很小的几率)不好的后果来临时,我们去面对它、承
担它,那么,这个世界将为我们的勇气而让路,我们想要改变的,就能一点一点去改变。

就开心地去做一个志愿者吧。虽然我们自己也很弱小,但还是可以付出一点额外的时间和金钱,去帮助比我们更弱小的人。全世界范围内,我最佩服的华人就是台湾
的证严法师,尤其欣赏她不是首先去找富翁筹款,而是发动家庭妇女“每天捐五毛钱”,从极其微小的一点一滴的努力开始,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最后带动了庞大
的慈善群体。
    “人
权”、“自由”是美好的词汇,我喜欢!任何人无权禁止我们说这些词。以后你给我写邮件时,不必用拼音或错别字来避开网络监控。如果我们的邮件被中国网警们
拦截、偷看,那就让他们看吧。通讯自由,写信的人无罪亦无错,而偷看的人是可耻的、违法的。——咱们以阳光的态度来应对阴霾。
希望你能替我保留那本《明镜》杂志。以后如果我们有机会见面,那就是你送给我的礼物了。
    另:任何国籍的人对中国的事情都有“发言权”,都可以指手画脚、随意评论。只是你没有“投票权”了。

小昭
2009年3月23日  上海


(后注:紫云英邮件原文将“达赖喇嘛”写为“DLLM”,将“政府”写为“ZF”,将“人权”写为“renquan”,将“自由”写为“ziyou”,将“宪章”写为“县长”,将“国际大赦组织”写为“国际DASHE组织”。所以她说“扭曲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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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3-29 07:28:47
22 23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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