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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猛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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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09: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个人对自己的“第一个”(次)总是难忘的。不过您别误会。我今天讲的不是我的“初恋”或“初夜”,而是我有生第一辆车:一辆老掉牙的Ford Escort. 我称它“猛男”,不仅是因为”Escort”这个名字,还因为车身上喷着 “Tough Guy“ 两个大字。(直译是”硬汉”,甚至“恶棍”。可是我觉得“猛男”更传神)。 我猜大概是之前无数个车主之一是个真正的猛男且惟恐天下人不知, 所以喷上这两个大字。
       通常人们大都是先学会开车再买车,只有早期来美的留学生正相反。我的情况亦如此。不过我的买车冲动却是被我当时的室友-一个狡黠的以色列人挑动起来的。 这小子早就会开车。只是和我一样是个穷学生,所以没钱买车。他一听说我打工挣了点钱就开始撺掇我买车。声称只有自己有车了才能学会开车,别人谁会让你拿人家的车练手艺?他还打保票一旦我买了车他会天天带我学车,不出两星期就能拿到驾照。我一听的确有理。难怪都说犹太人聪明呢。果然名不虚传。于是开始到处搜寻旧车信息。很快用五百刀从一个即将毕业的泰国学生手里买到那辆Escort。一时兴奋莫名。
      先介绍一下这辆车。其实外表看上去没有您想象的那么寒碜,除了车身下面掉了些漆之外基本完好无损。至少四轮俱全。只是没有空调。收音机也是时静时响。让我时常感受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境界。另外开起来有点摇晃,象个醉汉。开快了尤其抖动剧烈。我怀疑这些年记忆力衰退跟这有关。另外这车还有一个我敢说举世无双的特点:“全自动”车窗!这位说了,那有什么稀奇?我这可是名副其实的“全自动”:不仅不用手摇,连电动按钮都没有。只要车使劲儿一颠就自己降下来。急了用手一拍也能下来。有一次我闯红灯被警察提溜到路边。他走过来一拍我的车窗,“啪”的一声车窗应声而下。这伙计吓得一愣,手不自觉模向腰间的武器。看清车主是一个一脸无辜无害又诚惶诚恐的亚裔学生才镇定下来。还打趣道:“Nice car!”.  
      另外这车还有个看不见的缺点:消音器有毛病。所以发动起来声音绝对是惊天地动鬼神。虽然比飞机发动机略逊一筹。但是绝非一般人耳膜所能忍受。这么形容吧,吓不死一头黄牛,也能吓得死一条黄狗。当然,是夹皮沟那种地方没见过世面的土狗。记得当时每当邻居看到我出门去发动“猛男” ,个个都捂着耳朵做鸟兽散。让我至今感到歉疚不已。
      最让我哭笑不得的还是车身上那“猛男”二字。因为跟我这个面黄肌瘦文质彬彬的车主形象反差太大。有一次在市中区碰上一伙在街头寻衅滋事的黑人少年。看见我从“猛男”里钻出来后,便蠢蠢欲动地围了上来。大概觉得我的鼻子长得和成龙有三分相似又开着带有“猛男”招牌的车子,所以打算和我切磋一下武功: “Hay man, how tough you are?!” 我一边摆手一边语无伦次地解释道:“我地,Jacky Chan地不是;功夫地不懂。” 一着急过去电影上看来的日本式中文也蹦出来了。见他们一脸狐疑,我赶紧用英文:“...Me no Jacky Chan...ah... No Kungfu...and.. No Tough Guy...ah...No...no... Nobody . No nothing...." . 这段蹩脚但却明了的英文让他们明白了我绝对不是一个可以讨教功夫的东方人。这才满脸失望而去。还有一次一辆红色敞篷跑车从我后面追来,车上三个金发少女看到“猛男”二字后一起尖叫呼啸,大有三凰求凤之意。可是当她们回头看清了驾车人模样之后,都像泄了气的皮球悻悻然拉风而去。为此我着实郁闷了好几天。当时下定决心:要么重新喷漆把这两个该死的大字盖住,要么加紧锻炼,使自己至少看上去更符合车主身份。无奈喷漆要花不少钱,还是锻炼比较经济。我一生很多业余爱好都半途而废,唯有健身一直断断续续坚持下来想必多少跟这件事有关。如今咱走出去虽然还是不敢自称“猛男”, 但的确比当年健壮了很多。 这也得归功于我的“猛男”车。
      书接上文,话说我买了车后急于学成上路的心情可想而知。可是那犹太小子不是今天有事,就是明天太累,或者推说天气不好。总之一个月内带我学车不超过三次。当然,我的“猛男”可是一天也没闲着。每天晚上载着他出去兜风找女人。他还振振有词:我不是给你加油了吗?我终于明白了犹太人为什么总遭人恨。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一气之下在总驾龄不超过 2-3小时的情况下奋然前去考驾照。 第一次考试闪电般结束. 车一开动我就莫名其妙被赶下去了。后来才知道在车子开动前必须环顾四周,简称 “左顾右盼”。而且据说这是开车最基本的要求。警察据此判定我一天车也没开过。尽管这也不算太冤枉我,但委实让我懊恼不已。不就是“左顾右盼”吗,这有何难?于是下狠心专门苦练这门“基本功”。 大概当时练得有点走火入魔。搞得我后来成了条件反射,所以逛马路也时时左顾右盼,以致频频招来老婆的白眼。并以此证明我即使没色心色胆却有色眼。此乃后话。第二次考车总算完成了规定的程序。可是那个胖,大,宽的女警察居然乐了,愣说我跟她开玩笑!靠,我这的模样象是开玩笑吗?她在扭转肥臀离开前撂下一句:“ Don't come back in 3 months!“ 三个月?天哪!我不得不怀疑她跟我的室友串通好了。管它三七二十一。第二天我换个考场又去考。真是天助我也!这次的考官是个年轻的警察。不知是失恋了还是失眠了,抑或是二者兼而有之。总之一付没精打采心不在焉的样子。他只让我兜了个圈儿就算完事儿了。捧着驾照我眼泪差点滚下来。想当初拿到签证也不过如此吧!闲话休提,当天我就开着”猛男”去打工了。而且硬着头皮摇摇晃晃战战兢兢地上了高速。没开出去几迈就听得一片喇叭声扑天盖地而来。我本来就紧张地心脏从嗓子眼儿掉到了脚底下。被这喇叭的巨浪一冲简直要崩溃了。难道我的车太破旧了影响市容?后来发现所有的车都从我后面超过并风驰电掣而去。原来嫌我车速太慢挡了道儿。一瞅不到五十迈。靠,就这我已经浑身大汗淋漓了。难道要我陪你们开80迈?就算我有那把刷子,这破车也得不散架才行。就算车不散架我脑浆也得经得起强振才行。
     无论如何,从那天开始我和绝大多数美国人一样成了有车族。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海外华人津津乐道的”进入主流社会“。不过按照对于”美国梦“的通俗解释--有车有房来看,我岂不是已经实现一半儿”美国梦“了?为此我着实激动了好些日子。有时候半夜乐醒了睡不着。就蹑手蹑脚跑到楼下。一边抚摸着“猛男”,一边憧憬着未来更美好的的生活。大概是被这拥车并能驾车的巨大成就感烧坏了半边大脑。几天后我不自量力地应征了一个中餐馆的送外卖差事。因为据说这差事挣钱远比我原先做的busboy多得多。结果可想而知。一来是驾车生手,二来地形不熟,三来视力不佳。晚上尤其看不清路。所以每次出车不是跌跌撞撞就是南辕北辙。不是送错了就是送迟了。直到有天晚上下着细雨,我兜了几个圈儿找不到路。终于一头栽进沟里。幸亏几个路过的好心人帮忙。连推带拖算是把“猛男”弄出了泥沟。当我浑身泥泞提着外卖按响订餐人家门铃,看见开门人穿着睡衣打着哈欠时,我知道我短暂的外卖生涯结束了。
     不管怎样,在两个月三次事故四张罚单之后。“猛男”终于把我培养成了一个合格的驾驶员。不过要说他对我最大的贡献,莫过于他帮我完成了从北到南的战略大迁徙。因为当时要转学到亚特兰大,我和“猛男”都不得不面临一次巨大考验。在此之前,我开车最远没超过二三十迈。这次可得开近千迈。我对自己没把握,对” 猛男“就更没底儿。那时老婆孩子也刚来到美国。老婆看见我满头大汗地在“猛男”身上爬上爬下地做准备,也是一脸忧心忡忡。她大概看得出这辆破车无论是“音量”速度还是可靠性,都和儿时坐过的手扶拖拉机相差无几。我当时想,别的且不说,这伙计半路抛锚咋办?这可不是没有发生过。我一人还好说,一家老小要是被困在半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可就惨了。西谚曰:不能把所有鸡蛋放进这一个篮子里。所以当即决定兵分两路:我先走;老婆孩子先去我密苏里的姐姐家“避难”数日,等我安顿好了再坐灰狗来会合。于是那天早上我四点多就爬起来,把所有家当--其实也就是几个破纸箱塞进 “猛男”。然后大义凛然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南下的征程。没想到这老伙计关键时刻还真给我长脸。无愧乎“猛男”美名!只见他吭吭哧哧晃晃悠悠地夹杂在一队队风风光光浩浩荡荡的大卡车之间,一路有惊无险有险无难地开到亚特兰大。当我远远看到亚特兰大市区那几座高楼的轮廓时,激动得不亚于当年红军走完二万五抵达陕北时的心情。此后的一年多,他还继续为我们一家默默地服务着(尽管隔三差五地我也不得不伺候伺候他)。送老婆打工,送孩子上幼儿园。我自己就更是和他朝夕相处。直到他耗尽最后一点生命力。一个冬天的早晨,他终于再也不肯“喘气”,趴在那儿永远不能动了。 当我看着他被拖走时,不知是幻觉还是我眼睛模糊了。只觉得那两只车灯像两只眼睛在闪动泪光。
      以后的十余年间我陆续买过6,7辆车。从旧车到新车,从韩国车日本车到德国车。可是没有一辆车对我和我全家的贡献超过“猛男”。更没有一辆有我和他那种风雨同舟休戚与共的感觉。

    别了,“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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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8 09:54:23
描绘的栩栩如生。我也有这第一次类似的经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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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09-11-8 10:06:41
写得好!好文!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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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8 16:56:20
写出了你的真正感受!一个字“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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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8 17:00:39
顺便指出你的一个错误:倒数第六行中间偏右那一句多了两个字”服务“,请删掉。再说一句,整篇“猛男”感想,行文流畅,几乎是一气呵成,雕凿痕迹几近于无,符合你中文系毕业生的水平。再加一个字“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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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8 17:08:47
真实感人。许多人有类似的经历。老Cai好文。期待你更多的好文章。

--你的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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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8 19:22:17
生活和时代造就了人生,甜酸苦辣不同,只有亲身提炼才会有它的味到。开始回忆了,我们也老了。再猛男猛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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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8 21:08:54
好文.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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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9 09: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楼(游客) 的帖子

这位老友不经意间兜出了我中文系毕业的老底儿。让我以后再想以“业余文学爱好者”身份混迹网络江湖的希望破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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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9 20:23:25

回 楼主(hhcai) 的帖子

自嘲中透着自信,幽默里含有酸楚,诙谐中带着真诚。读来以大笑为始,苦笑为继,眼泪为结。只有历尽艰辛取得人生一定成功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希望看到更多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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