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城论坛

用户名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485|回复: 0

ZT:不顾事实的死磕派只会磕死在网络里

[复制链接]

3

主题

3

帖子

1212

积分

精灵王

积分
1212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5-7-12 20: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了湖南律协谴责,迟大V又发飙了,“告诉你湖南律协,你是谁的协会?呸!”这是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话吗?你敢否认你微博没断章取义、偷换概念吗?敢否认“死磕须建立在事实基础上”吗?律师就不要“维护国家法治和社会公正”吗?!迟律师,还是把“呸”吞回去吧!



       都说,“你所站立的那个地方,正是你的中国。你怎么样,中国便怎么样。你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你有光明,中国便不黑暗!你好,中国!”,说的多好,作为法律人,作为律师,如果,不顾事实而执意炒作,难免不让人怀疑其卖法求利的动机与目的。如果,真的这样下去,磕死在网络,那是迟早的事。



       作为越来越讲究法治的中国,谁敢断章取义、偷换概念、胡搅蛮缠,无异于自断前程,也会自断“钱程”,毕竟,法治的进步步伐不可阻挡,依法办事的规矩日益养成。舆论绑架审判的浮躁与退让,已经逐渐远去,法治的春天正在越来越近!



       我佩服很多律师,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不怕压力,锲而不舍地坚持,这样的死磕才有意义;对法治的进步,也才是一种促进。这样不仅有益于维护国家法治和社会公正,也有助于当事人的委托,这样的律师才是值得尊敬的。但是,有的律师,曲解事实,妄加炒作,甚至看到很多自标为律师的,不加思考,只有立场,没有是非,降低的不仅是律师个人形象,对律师行业整体形象也是一种伤害。可以肯定,这样的法律人,是不称职的,也会被委托人所厌弃。



       有的法律人说,“断章取义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讲法律’”,这是有道理的。“这里是法庭,不是讲法律的地方”本不存在,炒作何益?你在法庭上死扣辩论,那是你的技巧技术问题,可以理解;但把法庭上原话断章取义在博微上发表,那就不再属辩论技术范畴,性质两样,甚至涉嫌犯罪!笔者始终认为,秉承维护公平正义法律良知,应成法律人是否合格底线。重事实、讲法律应作为一个法律人的起码职业道德底线,也是红线;突破了这条线,那就是耍流氓。



       迟大V掐头去尾造谣制造王亚军“雷语”乌龙案,令人惋惜。看了开福检察院官网回应及开福法院公开的同步庭审视频,清浊自见。习总曾问“雷峰塔是如何倒塌的?就是因为去捡砖的人多啊,今天你拿一块,明天他拿一块,最后塔就轰然倒掉了。”我们希望捡砖的人不要那么多了,好不好?!就算为了自己的明天。


       律师为了委托人利益死磕,那是一种可贵的职业精神;但只求私利,不顾公平正义,甚至不惜歪解事实与法律,企图通过网上炒作,利用舆论绑架审判,那是不明智的!绝对低估了广大网民的智商,绝对低估了政法机关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与信心。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假的就是假的,“迟来”的也是真相。客观点,厚道点,路可能走得更稳!更远!!

来源:
湖南检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Atlanta168.com

GMT-5, 2024-11-23 04:49 , Processed in 0.092523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