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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罪心理学看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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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4 13: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女间有巨大的鸿沟,在评论性罪犯案时,常有女人举出以前在公车上,或者人多的地方,被人猥亵过(比如,用JJ顶着屁股,裙子上占上了精液),好像男人只要有点机会,就可能对女人进行猥亵行为。
但事实不是这样的。打个比方,男人对性的追求,就跟女人对名贵包包(比如说gucci)的追求差不多。女人在gucci商店里面,看着那些漂亮的gucci包包,都想要一个。但没有一个女人敢上去拿一个不付钱走人。为什么?因为女人知道,被抓住的可能是100%。即使女人包虫上脑,也不会这样做的。女人理智知道,这样做,不仅得不到包,反而要被罚,即使不坐牢,也要做社区劳动,被记录在案。
男人也是一样,看到自己喜欢的女人,在公共场合,也不敢直接走过去,把手直接插入女孩的内裤里。因为被抓的可能性几乎是100%。即使这个女孩可能不会喊,心甘情愿地被他摸,他还是不敢这样做,因为事前他无法判断女孩的反应。就如女人不会走到gucci店里,拿起包就走。虽然过程只要几秒钟,但几乎肯定会被抓的。
很多女人在中国的公车上被人性骚扰,但大多数是被人用手臂蹭下乳房,JJ顶屁股之类的。这些在人挤人时,肇事者容易找到借口。但直接被人用手隔着衣服摸乳房,或者是下体的,就非常少。再进一步,在公车上,把手直接插入女方的内裤里的,我是没有看到过报道。因为这种情况,男人无法找到任何借口。只要女人喊一声,就会被抓,可能进牢房。有几个女网友信誓旦旦地说有,请你找出来源来。如果有,这个男人一定是当时犯精神病,就如加拿大的一个中国人,在公车上突然把另一个旅客砍头一样稀少。
性侵案有两种,暴力和非暴力。暴力的发生在没有外人在场的地方。一般是不认识的人。如果认识,被杀的可能性很大。非暴力的大多数发生在熟人之间,比如,朋友,老师,亲戚,家教等等。非暴力的需要得到女孩的认同,往往是用金钱,礼品来诱惑女孩。老张不可能暴力性侵女孩,女孩一喊,就会有人上来。即使女孩可能不喊,老张也不敢直接上去摸女孩,因为他无法判断女孩是否会喊。就如女人不敢直接拿个gucci包就走一样,即使监控机制是坏的,女人也不敢,因为无法判断。那老张可不可以非暴力性侵女孩呢?这也不可能。老张是个50岁的搬运工,满身脏兮兮的,不可能在短暂的时间内得到女孩的好感。而使得女孩配合的性侵。
说个小时后的例子,我那时大约12岁,院子里的一个5岁的女孩,拉着我到一个僻静的地方,说要告诉我一件事。我就跟她去,到哪里后,她跟我说,钟XX(男孩跟我一样大)是流氓!我吃一惊问,他怎么流氓了。女孩说,他给我两块糖,要让他摸我的下面。我没有答应他。但小莉答应他了。这女孩的话吓我一跳,满世界去说这事,这男孩多丢人。我那时还不知道是犯罪,只知道丢人。这件事说明女孩从小就知道不能随便给人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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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4 13: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女人在中国的公车上被人性骚扰,但大多数是被人用手臂蹭下乳房,JJ顶屁股之类的。这些在人挤人时,肇事者容易找到借口。但直接被人用手隔着衣 服摸乳房,或者是下体的,就非常少。再进一步,在公车上,把手直接插入女方的内裤里的,我是没有看到过报道。因为这种情况,男人无法找到任何借口。只要女 人喊一声,就会被抓,可能进牢房。有几个女网友信誓旦旦地说有,请你找出来源来。如果有,这个男人一定是当时犯精神病,就如加拿大的一个中国人,在公车上 突然把另一个旅客砍头一样稀少。

性侵案有两种,暴力和非暴力。暴力的发生在没有外人在场的地方。一般是不认识的人。如果认识,被杀的可能性很大。非暴力的大多数发生在熟人之间,比 如,朋友,老师,亲戚,家教等等。非暴力的需要得到女孩的认同,往往是用金钱,礼品来诱惑女孩。老张不可能暴力性侵女孩,女孩一喊,就会有人上来。即使女 孩可能不喊,老张也不敢直接上去摸女孩,因为他无法判断女孩是否会喊。就如女人不敢直接拿个gucci包就走一样,即使监控机制是坏的,女人也不敢,因为 无法判断。那老张可不可以非暴力性侵女孩呢?这也不可能。老张是个50岁的搬运工,满身脏兮兮的,不可能在短暂的时间内得到女孩的好感。而使得女孩配合的 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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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5-19 21:49:47
楼主分析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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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5-19 23:41:42
世界上有坏人,并不表示你我他就是一样的坏人。这种类比本身就是错误的和误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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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5-20 09:39:58
支持捐款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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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5-20 09:41:33
捐款上诉,不冤枉好人,也不放过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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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5-20 09:57:51
老张案子是否有冤屈,看看下面几个重大疑点大家立刻可以得出自己的结论。

1. 你是相信3个成年人的证词还是1个小孩的故事?

按小孩故事讲,事情发生在床下;但是两个工人亲眼看到并且法庭作证,当时老张让小女孩自己爬出来的。两个搬家工人非亲非故,没任何理由法庭上撒谎帮老张。就这一点,就知道老张是否被冤枉的,别的都无需讨论!

A. 小女孩母亲公开信原话COPY/PASTE如下:

我才知道,原来当时爸爸下去了,她和弟弟在玩,她躺着,弟弟坐在她肚子上,她故意肚子一挺一挺,把弟弟弹起来,逗弟弟笑。后来,被告把我儿子抱走,然后脱下了我女儿的内裤,用手指扣挠(我女儿用自己两个手比了这个动作我才知道),强迫我女儿的手去摸被告的阴茎。我女儿一个劲说,不要不要,并且试图跑掉,但是被告不松开她。我女儿说,在她挣扎的过程中,有一下她感觉松了点,她才跑掉。

B. 老张证词

拆完大床,又搬完大床以及其他东西,他们就开始搬主卧里的小床。发现小女孩和她弟弟在小床底下。小女孩平躺在地上脸朝上,小男孩趴在小女孩身上脸朝下。张他们搬床怕碰到孩子。张就把小男孩抱出来。让小女孩自己出来。小女孩就自己从床底下爬出来了。

张先生雇佣的两位搬家工人作证,小女孩的爸爸一直在楼上的主卧房里面(案发房间),搬家工人期间一直从楼上往下来来回回的搬东西,每次来回大概2-3分钟的时间,他们没有见到性侵相关的事情发生。当时为了挪床,张先生确实曾把小男孩从床下抱出来,小女孩自己从床下爬出来走开,他们亲眼所见,就站在旁边。

这一点就足够说明根本没有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床都挪走了。两个搬家工人非亲非故,没任何理由法庭上撒谎帮老张。


2. 另一个案情重大疑点。搬电视和搬冰箱的桥段在小女孩母亲公开信里看不到发生的时间点。老张描述的很清楚合理,而且显然当时大家面子上还都是很正常的,也不是小孩父母害怕或者义愤填膺情况下的对话。但是小孩母亲公开信里看不出。老张和小女孩母亲的两个说法里面必然一个是说谎的,大家自己看看哪个合情理。按小女孩家的说法,老张下楼,小女孩立刻感到害怕,爸爸发现问题报警。那么搬冰箱电视机的一二十分钟哪里去了?还是说内心强大到可以说谢谢?

A. 老张法庭供述作证是说:

搬楼上的时候男主人一直在楼上主卧的衣帽间。(两个工人证明)搬完楼上,大家一起下楼搬楼下。先搬冰箱。张打开冰箱门看了一下,里面没有东西。只有玻璃隔板。张就说,得把玻璃拿出来,单独放,要不然到了纽约就碎了。女主人还说谢谢啊。然后开始搬电视。李家已经把电视放进箱子里了。张检查了一下说这样不行得把底坐拆下来,男主人说,我不会。张就又把电视从箱子里拿出来,把底坐拆下来,重新包好。放进箱子里。接着搬一点。都要结束了,警察突然来了。张还不知道怎么回事。警察说有人告你性侵。

B. 小女孩母亲公开信的原话(COPY/PASTE)是说:

我丈夫便在主卧室里帮被告一起拆床。两个孩子在屋里跑来跑去玩耍。
我在楼下厨房煮点饺子,期间我想要不要现在就给工人小费,所以喊我老公下楼,我老公下楼后一边收拾客厅的东西,一边和我说话。过了一会,饺子好了,我老公叫了孩子们一起吃,我继续煮其他饺子。没过几分钟我老公很严肃把我叫过去,告诉我发生了本案的事情。
我老公当时和两个孩子在客厅吃饺子,被告下来了,就呆在客厅,他一下来,我女儿就很害怕,不再吃东西。爸爸再三盘问下,最后才悄悄在爸爸耳边说了。


3. 疑点:小男孩哪里去了?

按小女孩的故事:小女孩挣脱跑掉了,自然是下楼了找大人去了。然后小女孩爸爸在饭桌吃饺子看出原委,报警等等。那小女孩的弟弟呢?难道1岁半的小孩自己下楼梯去吃饭吗?还是爸爸一直就在楼上带弟弟下去的?如果是这样,那小女孩的故事根本就是虚构幻想的。

4. 疑点:李家真的那么爱孩子吗?

按小女孩妈妈说的那样自己多么爱自己的孩子。谁家搬家的时候让俩小孩屋子里乱跑,被柜子或者地上的东西磕碰了也不是小事。转纽约网友的原话:“家里突然来了三个陌生男人,楼上楼下、来来回回地搬笨重的大件家俱,却让两个幼童在现场玩耍,不要说可能的性侵,哪怕被人和家俱碰撞一下,对幼童造成的身体伤害都是难以想象的。幼童母亲却心安理得地独自在楼下煮水饺,没有尽到保护自己的小孩的责任。不客气地说,这种行为不是疏忽大意就是故意设局。”


法庭怎么判我们管不了。但是这个案子疑点重重,毁掉了老张和家人的一辈子,而且没一丝一毫的实质性的证据。搬家都是重体力活,还不能磕碰家具不能伤墙面等等,处处小心,没听说干重体力活的累的半死还有心情不关门干这种事情的。简直是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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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5-20 12:45:50
以一般的,普通人都能认知的常理来说。
1. 老张同志性侵幼女案的发生,不仅让人难以接受,也让人难以相信。
在这样一种场合,他就是想做,但是怎么下手呢,真的是令人匪夷所思的?
2. 同样的道理,一个小女孩,与老张同志素昧平生,怎么可能就会想到说老张同志做了性侵她的事情,这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
3.有舆论认为,小女孩本身不会做这种指控,而是受到了家长的唆使才产生这种指控,从常理看,这好像挺有道理,可是你仔细去想,也会觉得问题多多:
a-当警察来临,询问小女孩的时候,相信她的父母是不可以代替她回答,和指导她回答的。
小女孩的言辞,警察一定全部记录的。那么小女孩是如何利索地陈述其家长对她的的指导,而没有产生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的尴尬事情,而让警察深信不疑,小女孩的陈述是可靠的,以致他当场将老张同志扭送公安机关?
b-据说几个小时以后,小女孩又被问话了。那么小女孩的陈述与当时对警察的陈述会有多大的差别?这更是十分关键的。如果说当时的时候,小女孩伶牙俐齿,毫无破绽地把其父母的陈述八九不离十地重复了一遍,那么,以一个六岁的年龄,她怎么能够在此后的各种问题前面,让这些问话的人感到她对答如流呢?
c-让我最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老张同志怎么会陈述他的裆中央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按常理来说,一个人在工作当中进洗手间是再正常不过了,这不是审理间谍案,事无巨细都要坦白,去洗手间更不能漏,因为要找到他做间谍的每一个节点。
如这种性侵的案子,他只要陈述他始终在忙碌,每一个节点都有人可以证明,因此他没有作案的条件,就可以了。如果他要说明他曾经去过洗手间,那也只需要说明有一个时间节点他去了洗手间而已,没有人想去了解他混进去干什么了?可他偏偏说裆中央受伤,他去检查了,这实在是挺奇怪的,他去检查裆中央的这种陈述想说明什么问题?
所以,对于张案的产生与定谳,这个裆中央的问题一定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问题,才导致乔治亚州政府以及陪审团认定,老张同志脱不了性侵的干系。
想想也是,老张同志对一个根本不需要陈述的问题,却要铺开叙述,还要去取得医院的证明这种反常的事情,从侧面也可以引证老张作案的反常举动。这就是以反常证明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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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5-20 13:43:41
IP100.33.103李慧(李智伟)又出来装游客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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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6-5-20 13:51:45
IP100.33.103还假装分析起案情来了,哈哈
你个屎壳郎戴眼镜,假斯文。
前几天,你那骂人,还威胁要告捐款人的嚣张气焰哪儿去啦?
你不是还扬言见到我要打我吗?来啊,你爷爷我等着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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