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城论坛

用户名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030|回复: 3

子虚乌有的“强迫劳动”:对ASPI《出售维吾尔人》报告的

[复制链接]

3

主题

3

帖子

12

积分

会员

积分
12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20-9-10 04: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简称ASPI),于202031日发布了一篇题为《贩卖维吾尔族:疆外的“再教育”、强迫劳动和监控》的研究报告(以下简称“《ASPI报告》”)。《ASPI报告》宣称,在2017年至2019年间,至少8万多名维吾尔族被强迫转移至内地工厂劳作,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劳动权益和宗教信仰得不到保障。同时声称,这是中国政府针对维吾尔族的“强迫劳动”(forced labour),是“再教育营”政策的延伸。从标题用词来看,《ASPI报告》把新疆维吾尔族异地就业和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污蔑为“强迫劳动”,把提高新疆少数民族就业能力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污蔑为“再教育集中营”;从其内容上看,报告作者试图用移花接木、断章取义和歪曲事实等低劣手法,对中国政府的治疆政策进行全面的污名化。《ASPI报告》无视中国政府脱贫攻坚的宏观政策背景,疑神疑鬼,把中国政府为了推动新疆经济发展而采取的转移就业脱贫政策和措施指控为强迫劳动。这完全是站不住脚的谬论。
这种由具有明显意识形态偏见的智库制造的、旨在对中国进行攻击和抹黑的报告,本来不值一晒。不过,由于《ASPI报告》试图用所谓的科学研究方法把自己包装成学术型的研究作品,企图以所谓的“案例研究”“数据分析”来提高自己的真实性和说服力,因而,有必要撕开其华丽的包装,揭露其造谣抹黑中国的本质,从而以正视听。

整篇报告的正文不足两万字,却有287条注释和两个附录,咋一看,还以为是一篇“旁征博引”“论证严密”的实证研究报告。然而,仔细“拜读”后就会发现,这些所谓的“证据”,漏洞百出,经不起推敲。无论是其数据的来源、证据的引用,还是观点的陈述,都跟通行意义上的实证研究相去甚远。本文将从研究方法、研究结论和相关的政策背景三个维度,对《ASPI报告》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进行解读。
一、一篇方法拙劣的研究报告——缺乏基本规范的实证研究

ASPI报告》标榜自己的研究性质,摆出了实证研究的样子,强调研究结论建基于通过各种方式收集到的数据和资料。根据《ASPI报告》的说法,其主要使用了案例研究方法,资料来源主要包括公开的中文文献、卫星影像分析、学术研究成果和现场媒体报导。细读可以发现,《ASPI报告》的确引用了大量的中文文献,但这些引用都受到引用者主观意图的歪曲,缺乏准确性。所谓卫星影像分析,也不过是对伽师县中等职业学校和浩缘朋制衣有限公司在疏勒的一间工厂建筑结构的卫星图像进行分析,因为看到了学校和工厂有保安亭和围墙,就得出了“强迫劳动”的结论。所谓学术研究成果,除了辅助作者James Leibold自己的文章外,参考文献中根本就看不到像样的学术文章。所谓现场媒体报导,只不过是网络上找来的几张截图而已。

(一)引证材料缺乏准确性、客观性和真实性。

恶意解读,缺乏准确性。客观的新闻报道可以作为分析论证的证据,但前提是不要断章取义和蓄意曲解。《ASPI报告》有100多条注释引用了中文媒体的报道,很多还是中国官方媒体的报道,但是,没有一句是原话照录,多是对相关报道断章取义,蓄意曲解,尤其是利用中英文翻译过程语言习惯差异进行刻意的篡改。例如,《ASPI报告》第三页第二段声称,新疆维吾尔族劳动者受到“不间断的监控”,其引用的证据是官方报道(原文注释5)。而被引用的这篇文章旨在介绍新疆尼勒克地方政府有组织地转移农村劳动力到疆外就业的措施及其成效,其中有提到“对实现转移就业的人员做好后期跟踪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务工期间遇到的问题”。而到了《ASPI报告》中“跟踪服务”却变成了“监控”。这种做法表明,作者是在有意利用中英文表达上的差异,恶意解读,用心不良。《ASPI报告》多处提及“禁止参与宗教仪式”“禁止进行宗教活动”,但并没有提供任何事实依据。以第六页倒数第三段为例,当中提到“禁止进行宗教活动”,注明的出处依然是前述新疆尼勒克政府有关转移就业的文章(注释32)。而被引用文章的原意是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远离非法宗教活动、远离极端主义思想。同一篇文章也在第三页被用来证明“禁止参与宗教仪式”(注释5)。

再以第六页倒数第三段为例,当中提到“每50名新疆劳工被分配一名政府人员进行看管,还有专职的安保人员对他们进行监视”,这一说法的依据是注释33。查看注释33可以发现,该文是关于新疆自治区人社厅强化区内劳务协作和促进长期稳定就业的新闻报道。报道中有提到“按照50:1的原则,配备懂双语、有管理能力的随队管理干部”。然而,《ASPI报告》的作者却选择性地剔除了“懂双语、有管理能力”等字眼,并且把“管理干部”篡改为“专职的安保人员”,然后说这些安保人员对维吾尔族劳动者进行“监视”。事实上,考虑到多数维族人汉语水平比较低、存在交流障碍的情况,相关单位为了在生活和日常沟通交流方面更好地服务新疆外出务工者,才配备了管理干部。

第十三页最后一段提到,“根据新疆自治区发改委的一份官方声明,截至2018年末,‘再教育营’中训练出来的廉价劳动力已经成为新疆的重要驱动力”。报告标注的资料来源(注释85)是新疆发改委官网上2018125日的文章“自治区经济结构稳中有活,发展良好”。然而,该引用文章的原话是“以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为载体,吸引了大量沿海内地企业来疆设厂,有利扩大了就业、促进了增收”。

上述例子都表明了,《ASPI报告》虽然装模做样标注了资料来源,但却没有任何真实性,完全是根据自己的主观需要任意解读。

主观臆测,缺乏客观性。实证研究强调运用外在的、客观的、不为人的意识所左右的数据进行研究。然而,《ASPI报告》的作者并没有遵循这一基本原则。作者在报告多处以对相关文章的主观臆测作为证据支持自己观点。第三页第二段和第四页第三段都提到,“我们估计,在2017年至2019年间,超过80000维吾尔人通过劳动力转移计划被转移至新疆以外的地方,并被分配到工厂里”。为了强化这一估计的真实性,作者还言之凿凿,特别加上注释(注释18)解释说:“此处预测是基于从中国官方媒体和政府官方公告中收集的数据”。然而,令人奇怪的是,一向标榜引用注释规范的报告作者在此反而没有具体说明其是如何以及从哪些报道或公告中收集到这些数据的。这种的做法只能让人更加怀疑这一估计的可靠性。

第十页第四段称,“他们住在临近工厂的楼里,与汉族工人的居住区分开”。这个说法意在说明维族工人被隔离了。然而,《ASPI报告》并没有说明资料来源。虽然作者在这个说法后面加上了注释(注释58),但该注释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交代该说法的依据,而是在解释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强迫劳动的两个指标。第十四页第二段称,“就不同的县而言,被转移到新疆以外地区的劳动力占所有新疆转移人员的10%-50%之间”。《ASPI报告》提供的关于这一说法的依据是中文网站的两篇文章(注释89和注释90)。这两篇文章的确有提到转移就业人员的相关数字。但问题是,这两篇文章中提到的数字是否具有代表性?依据该数字推算出来的转移劳动力的比例又有多少合理性呢?作者对此没有任何解释。很明显,这种推算同样也只是作者的一种臆测。

为了坐实“购买”和“出售”维吾尔族劳动力的指控,《ASPI报告》除了从政治上寻找证据之外,还找来了经济上的证据。第十五页倒数第二段引用2018年新疆区政府的一个文件(注释98),声称“出售”维族劳动者对于地方政府和中介公司来说是相当有利可图的生意。的确,区政府有出台政策,对成功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的乡镇、村等基层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等给予现金奖励,但这只是推动政策有效执行的一种政策工具,而绝不是在做出售维族劳动力的生意。而且,《ASPI报告》没有引用该文件中的一个重要规定,那就是“奖励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在劳务输出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同时,这一政策文件是在2016年修订并颁布的,不是《ASPI报告》所说的2018年。而且,该文件的最早版本是2009年颁布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由于为庞大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寻找就业机会比较困难,因此,国家政策鼓励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的实施机构给予奖励。也就是说,这不是新疆自治区特有的政策,而是一项全国性的政策;这不是针对维族劳动力转移就业而实施的特殊政策,而是一项针对所有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而实施的政策。可见,所谓“出售”维吾尔劳动力的经济动机,完全是《ASPI报告》作者的臆测。

无中生有,缺乏真实性。《ASPI报告》第三页第二段称,“这些工厂远离家乡,通常情况下他们都住在隔离式的宿舍里”。作者对这一说法提供了一个依据(注释3)。该注释提到两篇文章,分别是《对口援疆,做到群众心坎上》和《和田外出务工人员在江西南昌高新企业就业缩影》。然而,这两篇文章实际上并没有提及新疆籍员工的住宿情况。不仅如此,第二篇文章是对休息日新疆籍务工人员外出游玩的报道。因此,这个报道非但不能证明新疆籍工人被隔离居住,反而说明报告中所谓的维族工人“被监控”“受强迫劳动”是不实之词。第四页第四段称,“这些维吾尔人很难拒绝或逃脱分配给他们的工作任务,因为这些工作任务与新疆境内外普遍存在的拘留和政治灌输工具紧密相连”。而作者用来支持这种论断的证据居然是中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上一篇关于新疆人社厅促进就业的文章(注释19)。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官方网页上的文章不可能出现把就业安排与拘禁联系在一起的说法。事实上,被引用的这篇文章中也未有提及任何政治灌输或者拘留的信息,《ASPI报告》的这种说法是无中生有的臆断。

第四页第五段直接引述一段据说是来自2019年新疆一个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话,译成英文后的意思是“对每一批受过培训的(劳工),都给他们安排就业机会,把他们派遣出去。这些人需要接受彻底的思想教育,并一直劳作下去”。根据《ASPI报告》提供的出处(注释23),我们找到了2019年新疆墨玉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并核对了原文,发现英文翻译与原文差异极大。原文是这么说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就业技能培训为重点,深入实施定单、定岗、定向培训,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实现培训储备一批、岗位到达一批、转移就业一批。加强就业服务管理,做好就业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做到稳得住、干得好、能致富,努力实现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6.84万人次(其中疆外5400人,疆内跨区域7.7万人,就近就地8.6万人),劳务创收14.8亿元。”很明显,地方政府有关推动职业培训和就业的工作计划在《ASPI报告》中就变成了针对维吾尔族人民的“再教育”行为。这就让人疑惑了,难道地方政府不应该发展职业培训,不应该推动就业?难道维族年轻人不需要职业培训,不需要实现就业?

第六页倒数第三段称,“许多新疆劳工在所谓的‘军事化管理’下过着恶劣的、与外界隔绝的生活”。《ASPI报告》得出这一结论的依据(注释30)是两篇不明身份的私人‘百度贴吧’账户发布的招聘消息。第六页倒数第二段还声称,“中国当局和工厂老板通过物理上或电子上的‘追踪’对维族劳工进行管理”。而其提供的用来支持这一论断的媒体报道(注释37)中根本没有相关的信息。很显然,这是作者的杜撰和臆想。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第七页第二段。该段的文字声称:“在有些案例中,新疆当地政府会派中国共产党干部去对工人的家人进行监视”。而作者提供的资料出处(注释43)根本就没有任何相关的信息。类似的手法在《ASPI报告》中不胜枚举。

一份严谨的研究报告,应该建立在大量真实的一手资料之上,否则就不可能有可信度。而《ASPI报告》这份报告却没有任何真实的一手资料。有的只是对新闻报道、政府工作报告和基本事实的断章取义、蓄意歪曲、主观臆想,甚至是栽赃抹黑。以这种手段撰写的所谓报告,其真实性和可信性就可想而知了。

(二)循环论证。

为了达到抹黑中国政府的目的,《ASPI报告》不惜玩弄起循环论证的把戏,多次引用ASPI自己发布的相关报告,或者是与ASPI相关的研究成果作为证据,互相引证,相互支持,自说自话。

第四页第一段声称,“自2017年以来,超过100万维吾尔族人和其他突厥穆斯林少数民族的成员消失在新疆西部地区一个庞大的‘再教育营’网络中”。支持这一说法的依据(注释10)却是ASPI 20189月发布的报告《绘制新疆‘再教育营’地图》。《ASPI报告》进而在同一段借某些专家之口,把“再教育营”描述为“政府主导的、系统化的文化灭绝项目”。可笑的是,提出这个耸人听闻指控的所谓专家其实就是ASPI国际网络政策中心研究员James Leibold(注释11)。更可笑的是,James Leibold本身还是《出售维吾尔人》这份报告的辅助作者之一。第四页第二段声称,“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许多维吾尔人正被迫在新疆境内的工厂劳动”。这种说法的证据之一(注释15)来自“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和ASPI国际网络政策中心进行的调查”。可是,报告却对这项调查具体调查什么内容、在哪里进行等情况,只字未提。

第十页第一段引用《华盛顿邮报》的报道称,“在这座工厂里工作的维吾尔人节假日是不准回家的”。《华盛顿邮报》这篇报道题为《中国强迫维吾尔人在耐克鞋厂工作》,发表于2020229日(注释57)。但滑稽的是,这篇文章却引用了ASPI当时尚未发表的《出售维吾尔人》报告中的内容。《出售维吾尔人》的版权页声明“本出版物首次发表于202031日”。这两份材料发表的时间仅仅相隔一天,却在彼此援引,互相支持。为了抹黑中国,ASPI与《华盛顿邮报》公开玩弄“循环论证”的把戏,狼狈为奸,莫此为甚。

为了强化“强迫劳动”的罪名,报告还援引非政府组织Bitter Winter提供的消息,说有了解在福建的新疆劳动力转移项目的人士指出,工厂的工人都是来自“再教育营”的学员,并被威胁如果不接受政府安排的工作就会被再次送入“再教育营”;还说有被送到福建的维族工人透露,警察会定期检查他们的宿舍,查看他们的手机是否有宗教内容(注释44和注释45)。众所周知,Bitter Winter 这个非政府组织本身就是一个以攻击中国宗教自由和人权状况为目的的组织。ASPI 引用Bitter Winter提供的资料来攻击中国,还不如ASPI自己直接提供来的痛快和直接。两个反华机构互相提供弹药来炮轰中国,不就是一个“循环论证”的游戏吗?谈何公信力?

前述几个例子已经很清晰地说明了《ASPI报告》是如何通过循环论证,来找寻证据证明中国政府对维吾尔族人进行“强迫劳动”。由此观之,《ASPI报告》所谓“强迫劳动”的指控完全没有真凭实据,只是“道听途说”,“欲加之罪”。

(三)拿着结论找论据

完善的实证研究的逻辑框架应该是由“观点—证据—结论”构成的一个闭环,研究结论是建立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之上,不带有任何给定的对公共政策或社会价值的追求暗示。然而,《ASPI报告》却并不遵行实证研究的基本逻辑,而是研究未行,结论先定,做的是“拿着结论找论据”的伪实证研究。这种伪实证研究的实质就是依靠主观预设和价值偏好来剪裁经验事实。具体来说,《ASPI报告》的伪实证研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为预设结论去寻找论据,而不是通过论据证明结论。《ASPI报告》的预设结论就是中国政府和企业对维吾尔族人实行“强迫劳动”。为了证实这一一早预设的结论,《ASPI报告》可以把一切信息都与这一结论关联起来。例如,第三页第二段引用了《和田外出务工人员在江西南昌高新企业就业缩影》这篇文章(注释3),意在证明“这些工厂远离家乡,通常情况下他们(指维族工人)都住在隔离式的宿舍里。”但讽刺的是,这篇文章并未提及维族工人的住宿条件,而是报道休息日维族务工人员结伴外出游玩的情况。那么,问题来了,作者有什么特异功能,居然可以从工人们的假日游玩活动中解读出他们受隔离的意思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作者无条件地认定维族工人是受隔离的、被强迫劳动的工人。

另一个例子是,第十一页倒数第一段提到了和田当地媒体发布的一封写给和田政府的感谢信(注释67)。《ASPI报告》说,这封信来自泰光制鞋厂,由130名维族务工人员用普通话写成,在信中,劳工们说自己心怀感激,因为在被送到青岛之前,他们曾因贫困陷入困境,而现在已经能赚到2850块钱的月薪(注释68)。乍看起来,这个描述还是很客观的,但紧接着作者就话锋一转,在后面加了一句“ASPI无法核实工人们获得的工资或该信件的真实性”。在这里,作者毫无保留地展现了自己的双重标准。在引用有利于自己观点的媒体报道时,从不考虑报道的真实性;在看到不利于自己观点的媒体报道时,就加以蓄意曲解,乃至刻意怀疑。

二是选择性忽视中国政府对相关问题的回应与媒体报道。中国政府多次强调,在新疆开办“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即《ASPI报告》中的“再教育营”)是为了预防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三股势力”的严重破坏,而对新疆贫困劳动力实施转移就业,是为了让贫困的少数民族家庭脱贫,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也数次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新疆问题作出回应,新疆政府也曾表示从2018年底以来,已经有91个国家70多批团组1000多人来到新疆教培中心实地参访,参访人员发现并不存在西方政客或者媒体所说的情况,他们积极评价和肯定中国反恐、去极端化成果。《ASPI报告》为什么不听听中国官方的声音?不听听参访过新疆的人们的声音?

以上例子足以证明《ASPI报告》是一篇利用价值偏好来剪裁经验事实,主观色彩过于浓厚的伪实证研究。为了证实对维吾尔人实施“强迫劳动”的预定结论,报告到处寻找其所需要的“证据”,或者把事实扭成它所需要的“证据”,以这样的方式产生的结论自然与事实相去十万八千里。

二、一篇研究结论荒谬的研究报告——缺乏事实依据的指控

ASPI报告》洋洋万言,试图达到的一个基本结论就是中国政府与相关企业在“出售”维吾尔人,并对其实施“强迫劳动”。为此,《ASPI报告》采取了如下的论证策略:先定下中国政府对维吾尔人实行“强迫劳动”的罪名,再寻找“强迫劳动”的“证据”,然后把“强迫劳动”的坐实在雇用维族工人的中外企业上,进而污名化与这些企业相关的全球供应链,从而达到搞垮中国经济的目的。

ASPI报告》在行政摘要之后,就急不可待地亮出了“强迫维吾尔人劳动”的标题,并声称,在国际劳工组织(ILO)列出的11个有关强迫劳动的指标中,与维族工人有关的指标有6个,包括:受到恐吓和威胁,被强迫处于依赖和易受伤害状态,行动自由受到限制,隔离,虐待性的工作条件,以及超时工作”。接着,为了证明其所谓的“强迫劳动”的指控,《ASPI报告》对中国政府为了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而实施的“援疆计划”,以及在精准扶贫政策下实施的新疆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进行歪曲,把它们刻画成对维吾尔人“强迫劳动”的载体和路径,并大加挞伐。

ASPI报告》的这一做法,如果不是出于政治偏见和恶意抹黑,就是反映出作者对中国当下的经济社会发展缺乏最基本的认知,尤其是对中国政府为解决贫困问题所做的巨大努力视而不见。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大扶贫力度,采取各种措施让贫困居民摆脱贫困,并计划于2020年在中国消除绝对贫困。2016年,中国政府颁布《“十三五”脱贫攻坚计划》,把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的脱贫手段,要求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促进稳定就业和转移就业。此后,中国政府出台了包括《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扶贫劳务协作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在内的一系列反贫困政策文件,形成了一整套专门针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精准帮扶政策。各省市根据中央政策纷纷出台地方性措施,从大力推进就地就近就业、积极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和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等方面,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全国就业扶贫成效明显。在这个过程中,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政府部门、企业,以及劳务中介公司做出了巨大的努力。

包括南疆四地州在内的“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是中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区域。新疆贫困人口普遍文化程度和技能低下,且多分布在生态环境弱、地处偏远、少数民族集中的地区,基础条件差,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低、脱贫成本高。但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确保新疆地区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是中国政府和人民必须完成的任务。我国现行脱贫标准是农民人均纯收入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为2300元,意味着一个家庭只要有一个劳动力外出就业,就能基本实现脱贫。因此,增加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

新疆在促进和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方面的基本做法有三:一是政府部门直接组织协调,向疆外和北疆地区输出较大规模的劳动力;二是在政府引导下由劳务公司和培训学校教育培训后,向外转移和输出一批劳动力;三是有政府支持在当地创办一些中小微企业,吸收接纳一批就近就地就业人员等。

然而,《ASPI报告》无视中国政府脱贫攻坚的宏观政策背景,疑神疑鬼,把中国政府为了推动新疆经济发展而采取的转移就业脱贫政策和措施指控为强迫劳动。这完全是站不住脚的谬论。

谬论1:新疆维族劳动者受到恐吓与威胁,例如,遭受被任意拘留的威胁,受到安保人员和电子监控工具的监视。

事实:中国政府从未以任何形式恐吓威胁过新疆少数民族外出务工人员,而是尽可能多地给予关心与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新疆转移就业政策是推动新疆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新疆赴内地务工人员和其他所有劳动者一样,其劳动就业权利受到法律的保障。雇用新疆籍务工人员的企业,都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为新疆籍务工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考虑到外出务工人员整体文化水平低、汉语交流能力差、饮食习惯独特性,新疆的地方政府专门安排维吾尔族伙食厨师赴工厂照顾新疆务工人员饮食,选派懂汉语、维语的干部提供生活上的帮助。输入地政府免费为新疆务工人员提供生产生活、饮食安全和医疗卫生上的服务,在转移就业的同时,尽可能的给予他们全面的照顾。可是,《ASPI报告》无视各地政府为新疆务工人员提供的这些全面照顾,硬要把它说成是强迫劳动。

谬论2:新疆维族劳动者被置于依赖和易受伤害的状态,例如,在新疆的家庭成员被威胁。

事实:政府从未让新疆外出务工人员处于易受伤害状态,恰恰相反,政府总是尽可能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接收新疆外出务工人员的地方政府和企业,对这些务工人员的生活关怀备至。在工厂里,新疆籍工人拥有专门的学习室、清真食堂,宿舍里空调、洗衣机一应俱全,闲暇时间可以上汉语培训班。输出地政府的人社部门也积极对转移就业人员做好后期跟踪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务工期间遇到的问题。不仅如此,地方政府也积极对外出务工人员家属开展关心关爱工作,对已转移贫困人员家属提出的合理诉求及存在的困难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外出转移就业人员无后顾之忧。

为创造外出人员安心工作的条件,新疆因地制宜实行“四托”模式,即托儿、托老、托养牲畜、托种土地。地方政府兴建各种免费或低费幼儿园、托老院,解决一些劳动群众有外出工作意愿但家中有孩子和老人需要照顾的牵绊;创新大型牲畜托养和土地委托耕种机制,由个体畜牧养殖大户集中托养或代养牛羊,而牛羊所有者交出一定的托管费;土地集中委托给大户耕种,每亩每年交付委托费,地上作物收获后仍归土地经营者。

谬论3:新疆维族劳动者行动自由受到限制,例如身处与外界隔绝的工厂内和高科技监控之下。

事实:中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和妨碍。

ILO对“行动自由受到限制”的释义是“受到强迫劳动迫害的劳工有时会被锁起来,受到监视,以防他们在做工或运输过程中逃跑”。

中国公民享有行动自由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权利。新疆籍外出务工者作为中国普通公民,任何人无权任意限制其行动自由。他们可以自由出入工厂,在假日或休息日外出参观或游玩,与外界沟通顺畅。很多媒体都曾报道过新疆籍外出务工人员对工作和生活的描述,他们对宿舍条件很满意,与工厂其他员工和睦相处,下班后会给家里亲人打电话,完全不存在所谓的“限制自由”和“监控”。

ASPI报告》称新疆维族劳动者处于“高科技监控之下”,新疆当局“能从微信群和另一个能跟踪每个劳工活动的无名手机软件里提取信息”(P6)。按照这个逻辑,所有实名使用手机及各种软件的人都处于被监控的状态,都会成为强迫劳动的受害者,而所有需要实名认证的软件开发商和网络运营商都将成为强迫劳动的帮凶。可见,这是非常荒谬的逻辑。

谬论4:隔离,例如住隔离式宿舍,并用隔离的列车运送维族工人。

事实:新疆维族外出务工人员不存在被隔离现象。

ILO对“隔离”的释义是“强迫劳动被害人常常被隔绝在偏远地区,无法与外界联系”或者“被隔绝在人口密集的地方,或被锁在屋内,或者通讯工具被没收完全没办法与家人联系,无法向外界求助”。

中国新疆外出务工人员完全不符合ILO对“隔离”的定义,《ASPI报告》多次提到维族工人遭到隔离,而且还试图以所谓的案例研究方式来暴露所谓的“隔离”状况,但丝毫没有提供有力证据。第三页第二段声称“他们都住在隔离式的宿舍里”,但其引用的证据(注释3)却是维族务工人员休息日外出游玩的报道。自己引用的证据却证伪了自己的观点,其谎言不攻自破。第六页倒数第四段提到“乘坐特殊的隔离火车被运往中国各地”,其引用的证据(注释28)是《尼勒克县首批50名劳工赴江苏金创集团》这篇报道。查看《尼勒克县首批50名劳工赴江苏金创集团》这篇报道可以发现,原文中根本没有提及所谓的“隔离火车”问题,仅仅提到了“50名城乡劳动力将于525日告别家乡,由3名管理干部带队,乘坐火车远赴江苏武进区今创集团长期稳定务工。”可见,作者完全没有基本的诚实态度,为了证实自己的偏见,不惜歪曲事实,编造证据。不仅如此,《ASPI报告》接下来还妄言,“在大多数情况下,一年或一年后,等到他们的合同期结束,他们还会以同样的方式被送回家乡”。这一次作者引用的证据是《新疆今冬首趟进疆务工人员返乡专列发车》这篇报道(注释29)。这个证据更是一个笑话,张冠李戴,错把进疆务工的内地劳务工当成了返疆的新疆籍务工人员。这篇报道讲的是,新疆铁路部门安排专列把来自安徽、四川、河南这些劳务输出大省的进疆务工人员(主要是进疆的棉劳工)送回家乡。

ASPI报告》作者如此大摆乌龙,一方面说明他们研究素质低下,没有基本的专业操守,另一方面只能说明他们立功心切,为达目的,慌不择路。实际上,只要对中国经济社会有基本认知的人,有基本良知的人,都不会把包车接送劳务工的做法与强迫劳动联系起来。由于中国人口多、劳务输出地相对集中,很多地区素来都有包车运送务工人员的做法。一般是在客流量大的春运期间,由政府或者用人单位出面甚至出资包专车、专列让务工人员返回家乡或工作地。它不是什么强迫劳动,而是一项为劳务工们量身定做的公共服务。

谬论5:虐待性的工作条件,例如,进行政治灌输,工厂内布置警察岗哨,“军事化”管理以及禁止宗教活动。

事实:中国宪法保障公民享有各项自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ILO对“虐待性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释义是“强迫劳动被害人可能要忍受一般劳工绝不会自愿接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他们可能要在严重违法劳动法规定、不体面或危险性的环境下做工。”可是,在《ASPI报告》中,虐待性的工作条件却神奇地意识形态化了。常识告诉我们,所谓虐待性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一定是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基本环境卫生和安全生产条件,污染严重,工业事故频发,工人经常出现工伤乃至死亡。作者明知维族工人们在内地的工厂里可以享受到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所以有意避开真实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转而刻意把政治灌输、工厂安保制度等曲解为虐待性的工作条件。这是典型的吹毛求疵,无理取闹。

对于思想教育,对中国人民来说,这是一种生活方式,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更用不着疑神疑鬼。关于针对维族人的思想教育,并非简单的政治灌输,而是针对受极端宗教思想影响的人的一种规劝方式,并且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ASPI报告》找到的关于强迫劳动的另一个证据是“工厂内有保安岗哨”。这纯属无事生非,与所谓“强迫劳动”完全挂不上钩。大凡对中国社会有一点认知的人都知道,中国的各类工作单位都设有保安、都有围墙。为什么要有保安和围墙?因为工作单位就是一个管理场域,设置保安岗哨不过是基于单位管理和治安的需要,与所谓“强迫劳动”毫无关系。

除了保安岗哨外,《ASPI报告》还把“(准)军事化管理”作为“强迫劳动”的证据。支撑维族工人受到军事化管理这一观点的证据(图9)来自两篇不明身份的私人‘百度贴吧’账户,其发布的招聘信息里面出现的“半军事化”管理字眼。《ASPI报告》如获至宝,立即用它来指控中国政府对维族工人实施强迫劳动。问题是,拿这种真实性和权威性都不具备的招聘信息作为证据,究竟有多少说服力呢?诸不知,很多骗子都是通过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财骗色的啊!报告撰写者为何不关注一下维族外出务工人员与内地务工人员共同工作和生活的媒体报道呢?退一步讲,在中国文化下,即使有所谓“准军事化管理”也无需大惊小怪。事实上,中国不少中等职业学校,由于学生来源复杂,背景多样,素质参差,为了提高学生素质,满足社会和家长的期望,都有意识地实施准军事化管理。而且这种管理方式也得到了社会和家长的认同和支持。

至于把禁止宗教活动与强迫劳动相关联的指控,那就更不值一驳了。第一,宗教活动与强迫劳动没有任何关系;第二,根本就不存在禁止宗教活动的情况。中国政府反对的是极端宗教行为而不是一般性的宗教活动。在宗教问题上,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为了践行这一宪法原则,政府拨款重修乌鲁木齐洋行大寺、伊宁拜图拉清真寺、和田麦加大寺等宗教活动场所。目前,新疆有宗教团体112个,有1400多名宗教人士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中担任代表、委员。《ASPI报告》无视这些基本事实,却引用一位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士“透漏”的所谓“禁止宗教行为”的说法,就据此指控政府禁止宗教活动,只能说是别有用心。

谬论6: 超时工作,把诸如下班后的普通话课程和政治学习作为工人工作任务的一部分。

事实:不存在过度加班,普通话课程和思想教育课程是闲暇时间务工人员自愿参加。

ILO对“过度加班”的释义是“强迫劳动受害人可能被迫在国家法律或劳资协议中所规定的时数和天数以外的时间工作”。中国的劳动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不得任意延长工作时间。在工余时间组织工人进行学习和教育,以此提升工人的素质和能力,有何问题?难道维族工人的汉语水平和理论水平就不应该得到提高吗?作为中国公民的维族工人能说更流利的汉语不是一种能力提升吗?为何非要把它与“强迫劳动”扯上关系?《ASPI报告》难道不乐见维族工人能说汉语?不乐见维族人民通过提升自己的能力摆脱贫困?如果按照《ASPI报告》的逻辑,老师在课余组织学生补习,不就成了强迫教育了吗?

三、一篇歪曲中国政府治疆政策的报告——中国政府相关政策重申

鉴于《ASPI报告》中存在刻意歪曲中国政府政策的内容,我们秉持审问、慎思、明辨的求实精神,重申中国政府在人权保障、劳动力市场以及精准扶贫三方面的政策设计和实施情况,溯本清源、以正视听。

(一)人权保障政策

人权保障。中国遵循《世界人权宣言》和有关国际人权公约的精神,自2009年先后实施三期人权行动计划以来,人权事业持续稳定有序发展。遵照“依法推进,将人权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协调推进,使各项权利全面协调发展;务实推进,把人权的普遍原则和中国实际相结合;平等推进,保障每个人都能平等享有各项人权;合力推进,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原则,中国依法保障中国公民的各项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权利。

针对少数民族的特殊需求,中国优先保障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权利、均等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各项权利,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在突出位置。事实上,绝大部分维吾尔族人民都是怀着“提高工资收入、增长见识”的质朴愿望,自愿来到上海、江西、山东、广东等经济发展较好的省份参加工作。通过工作,这些维吾尔族人民极大程度实现了个人社会价值,其家庭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明显的改善。据相关部门统计,自2018年以来,新疆南疆贫困家庭富余劳动力,通过同乡介绍、亲戚帮带、人力资源市场匹配岗位等方式,自愿到内地就业约15.1万人,大部分从事制衣制鞋、电子电器产品制造、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包装等行业,人均年收入在4.5万元以上,远远高于在南疆务农的收入,全部实现了脱贫。同时,为了保障维吾尔族人民的宗教信仰权利和民族生活习惯,在中国各地都依法依规建有清真寺、清真餐馆等,为维吾尔族人民在各地生活就业提供支持性的社会环境。

事实已经证明,中国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人权,维吾尔族人民充分享受包括迁徙自由、自愿自主的就业权等各项权利。尤其在新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与“美式人权”将白人和其他族裔病患区别对待的处理方式截然相反,中国始终以各族人民的生命健康权为中心,全力救治确诊病患,并为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减免医疗费用,最大限度保障了每一个公民以健康权、生命权为代表的基本权利。

劳权保障。中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权是宪法赋与全体公民的一项权利。为保障公民的劳动权,中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和有关行政法,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中国法律和保护劳动者的劳动自由权,反对强迫劳动。劳动者有权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力,抵制各种侵犯自己劳动权益的非法强制劳动行为。中国劳动法规定,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而且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工会请求帮助、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按照中国刑法,强迫劳动是一种刑事犯罪。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新疆赴内地务工人员和所有劳动者一样,都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工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权益,建立了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企业按照《劳动法》规定,为新疆籍务工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与此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与内地相关省市总工会建立双向依法维权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新疆籍赴内地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积极引导他们加入当地工会组织,发放《职工维权服务手册》,及时帮助解决困难诉求。在法律法规与工会组织的双重保障下,新疆的劳动者们平等享受其合法的劳动权益,“强迫劳动”子虚乌有。

(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

本着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问题的宗旨,中国政府一直实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为稳就业、促就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积极的就业政策重视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重视提升劳动者的流动性,鼓励跨区域就业,并对处境不利的特殊就业群体提供照顾。中国实施的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与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倡导的劳动力市场政策理念完全一致,都是旨在为劳动者创造条件,促进其就业,并通过刺激工作机会供给,为失业者创造就业条件,并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它与美国政府制定一系列向失业者提供再就业服务的政策并无本质区别。令人不解的是,为何中国政府通过援疆计划和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为维吾尔族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创造就业机会,就成了“强迫劳动”?

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是就业工作开展的基本前提。维吾尔族贫困劳动力在通过技能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对于劳动者及其家庭加快脱贫、过上幸福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新疆农业大学的老师和学生在调研和获取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撰写学术文章,指出了在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的背景之下,对新疆维吾尔族人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是必须的,具有提高技能、从而提高生活水平、顺利脱贫的重要效果。

(三)精准扶贫政策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减贫工作。自上世纪80年代实施扶贫政策以来,通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辉煌成就,成为全球首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贫困人口减半的国家。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经济腾飞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中国政府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提出了精准扶贫战略,确保在2020年在中国消除绝对贫困。根据中国政府的规划,从2015年到2020年,中国要确保7000多万人全部如期脱贫,每年要减贫1200万人,每个月要减贫100万人。精准扶贫的基本策略是,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是中国减贫战略的重要措施。转移就业扶贫政策是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贫困劳动力从家庭式农业生产中转移出来,就地就近或外出从事务工或经营活动,使他们获得工资性收入或经营性收入,助力实现脱贫。通过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来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和带动脱贫,是中国政府倡导的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政策的基本宗旨。在中央政府的倡导和经济发达地方的大力支持下,贫困地区积极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工作,新疆只是实施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政策的众多地区的一个。

受地形、气候等客观因素影响,新疆的生存环境恶劣且改造成本高昂,是中国的典型贫困地区。新疆和田地区与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被称为南疆四地州,更属于全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因此,新疆成为了中国精准扶贫政策的重点实施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政策和对口帮扶(援疆政策)是新疆实现精准脱贫的重要策略。新疆通过实施长期、有序的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拓宽贫困劳动者的就业渠道,提升劳动者的工作技能,已有十余万劳动者实现了转移就业。

对口帮扶。对口扶贫、对口支援是中国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的扶贫开发政策。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已对沿海帮扶内地发展作为全局性的战略安排。1992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报告也指出:“对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革命老根据地、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国家要采取有效政策加以扶持,经济比较发达地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加快发展”1996年,为促进新疆发展,中央作出开展援疆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正式启动第一轮援疆工作。2010年,中央作出开展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重要决策,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目标是最大程度地缩小新疆与内地差距,确保2020年新疆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为此,中央政府确定北京、天津、上海、广东、辽宁、深圳等19个省市承担对口支援新疆的任务,鼓励沿海省份在新疆兴办企业,为新疆居民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和前往内地培训的机会。响应中央号召,这19个援疆省区市逐步建立起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全方位援疆的有效机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置于优先位置,着力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就业、教育、住房等基本民生问题,支持新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在对口援助中,一个重要的策略就是转移新疆贫困劳动力到援疆省区市实现转移就业。

应该说,中国政府为了新疆的繁荣稳定和新疆各族人民的福祉进行了辛勤的努力,也收到了不少成效。然而,中国政府的这些努力没有得到西方世界应有的关注。不仅如此,类似ASPI这样的机构,不仅看不到中国政府为新疆维吾尔族人民福祉所付出的努力,反而污蔑中国政府对维吾尔族人民实施“强迫劳动”,是在“出售维吾尔人”。如此颠倒黑白,只能说明其背后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四、结论

2017年至今,新疆已经有三年多时间未发生暴恐事件,经济持续向好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中国政府的治疆政策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为包括维吾尔族人民在内的新疆各族的美好生活创造了良好条件。然而,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努力换来的这一成果,不仅没有得到持双重标准的西方势力的承认,反而把中国的治疆政策曲解和污蔑为对维吾尔人实施“强迫劳动”,剥夺宗教信仰自由。为了“坐实”所谓“强迫劳动”的指控,《ASPI报告》不惜违背基本的研究逻辑,通过恶意曲解、断章取义、无中生有、张冠李戴、东拼西凑等手段,罗列一堆完全经不起推敲的所谓“经验证据”,刻意将中国政府在精准扶贫和援疆政策下实施的维吾尔族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项目,歪曲为“强迫劳动”,并炮制出了“出售维吾尔人”这样耸人听闻的概念。

毫无疑问,《ASPI报告》的编撰者及其幕后推动者目的,不在于保护维吾尔族人民的权利和利益,因为它们宁愿维吾尔人民陷入贫困和暴恐的危险境地,也不愿他们通过就业和能力提升摆脱贫困和远离暴恐的威胁。《ASPI报告》的真实目的是污名化中国政府的治疆政策,从而让新疆永远落入贫困和动乱的陷阱。为达到这一目的,《ASPI报告》采取的基本策略是:先定下中国政府对维吾尔人实行“强迫劳动”的罪名,再寻找“强迫劳动”的“证据”,然后把“强迫劳动”的罪名加在雇用维族工人的中外企业上,污名化与这些企业相关的全球供应链,进而呼吁国际品牌企业和消费者抵制中国制造,从而达到搞垮中国经济的目的。很明显,该报告的出笼,无论从时间节点还是从内容上看,都是为了配合美国和西方反华势力对中国的围追堵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

帖子

13

积分

会员

积分
13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20-9-14 12: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写这篇文章不怕断子绝孙吗?人血馒头可不是这么好吃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10

主题

1809

帖子

6497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6497

社区居民忠实会员最爱沙发

发表于 2020-9-15 10: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lisawan11 的帖子

lisawan11:楼主你写这篇文章不怕断子绝孙吗?人血馒头可不是这么好吃的! (2020-09-14 12:36) 
还有@a8897923  ,这个jeremychen,显然是镰刀党渗透美国的超限战地下党。这种文章都是由机构在背后组织的。他,个人哪里能想得出来。
他还到处放,
还有严格支持他的通行2020,
完全都是镰刀党的渗透势力。
FBI肯定都在监视他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

帖子

13

积分

会员

积分
13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20-9-16 13: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老钱 的帖子

老钱:还有@a8897923    ,这个jeremychen,显然是镰刀党渗透美国的超限战地下党。这种文章都是由机构在背后组织的。他,个人哪里能想得出来。
他还到处放,
还有严格支持他的通行2020,
完全都是镰刀党的渗透势力。
....... (2020-09-15 10:31) 
我们必须向撒旦宣战,他们的内心是极度懦弱、恐惧的,民主、自由是需要捍卫的!他写的每一个字都是通向地狱的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Atlanta168.com

GMT-5, 2024-4-16 01:11 , Processed in 0.10341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