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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青春无悔 -友谊爱情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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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09: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谈话中说到的男生写一笔苍劲的钢笔字,我第一次认识他的字迹是在高三时,他的范文贴在后排的大黑板上,一个女生手指他的作文,向我啧啧地赞叹他的字。那字写的真是好,横撇竖捺,有形有款,潇洒大气,如行云流水般地一气呵成。我一向惜才如命,高中的三年没有敢向这个男生表达欣喜之情,就只好在补习班时,很自然地把我对他的字的喜爱告诉他。

由字到人,我们自然而然地走到一起。我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就为学校的歌咏比赛或学校大会写一些简短的诗句,作为大合唱之前诗朗诵的素材。不得以这么做,是因为老师硬分配给我一项写诗的任务,让我的家长第二天把素材交上来,好用在全校的歌咏比赛上。我父亲写一手好字,又喜欢写打油诗,我回家就直截了当地给他布置任务。他写的东西我很不满意,究其原因,未必是他写的不好,只是我是新中国的少年儿童,沐浴阳光,天真烂漫。他的作品多少有一些旧时代的陈腐气息,与我们每天所熟悉的“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轻轻飘荡”的歌声主题相差悬殊。懒得搭理父亲的作品,我就只好赶鸭子上架,亲自动笔,第二天把我写的作品冒充父亲的佳作交给老师。这样一来二往,我对现代派诗词颇有研究。小学和初中,我曾分别和张宏愚、大班长,在歌咏比赛中,搭档站在前排,朗诵诗词,作为大合唱的开场白。

这男生很知道我的兴趣爱好,课上课下,经常在一页空白的纸张上,抄写著名诗句,然后卷成一个小圆桶,从后排递给我。我本来就对他的字佩服的五体投地,好字配佳诗,让我爱不释手。我至今仍记得其中的一篇,是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除了这些小插曲,我经常在去另一个女生家的同时,顺便拜访这男孩。在我的建议下,我们还一起去看过一场电影。我是一个反应迟钝的人,做事从来不过脑子,随心所欲,直言坦荡。他一直是一个极好的听众,含蓄儒雅,我和他之间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份纯真的友谊,仅此而已。

但在当时,听了这位男生的分析,我直言不讳地说,我相貌平平,男孩即使有心,也不应该是对我,而是对我的好友,因为这女孩实在是长的漂亮,又温柔贤淑。男生不同意我的观点,我争不过他,就只好摆出家底儿,告诉他,我三十岁之前不论嫁娶。母亲从我们小的时候,就时刻教育我们,要先立业,后成家。我虽然不懂成家的具体概念,但脑子里早早地已把三十岁当成一个分水岭。十八岁就谈情说爱,我连想都不敢想,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沉重负担,而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不可能担得起。

第二天回到教室一直到再次高考,我再也没有同这个男生说一句话。他从对面走来,我就装做没看见,沉默不语,表情冷淡。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诧异之余,没有开口问我一个字,就接受了这种现状,因为毕竟考大学才是我们的主业。我之所以这么做,就是怕担当他考不上大学的责任,我听到太多这样的故事,不想让我们中的任何一人,重蹈覆辙。当时我并不清楚这个男生对我的感觉是一份纯真的友谊还是一份正在萌芽的感情,但我绝不敢造次。幸运的是,我和这个男生后来都考上了大学。暑假时,我正在楼下我的儿时伙伴家玩,他来找我,让我送他一张照片,我欣然同意。上大学后,一次我过生日,他寄给我一封短信,那设计精美的信笺上写着美轮美奂的几行字:真遗憾你又老了一岁,可我还是不得不向您老人家祝贺,祝你生日快乐。我们自始至终从来没有提过补习时我忽然间不搭理他的缘由,我因此一直心存内疚。写下这段经历,算是向他诚挚地道歉,不知他是否能原谅我。

大学的四年,我信守三十岁这个分水岭,基本上不是去点灯泡,就是去给别人做嫁衣裳。我大二时经过严格的乐理,声乐,节奏,朗诵等六门考试,考进首都大学生合唱团,师从著名指挥家秋里以及著名教授吴凌芬,每个周末去北京音乐学院接受系统的声乐训练。我还学过水彩和素描,老师一直夸我色彩的感觉好,而我的室友更乐得我给她们画素描。有一次我重回故里,看见哥哥房间一个最醒目的墙上,挂着我多年以前的一幅油画临摹。碧蓝的海水,宁静的港湾,我早已不记得这幅画。多年的奔波劳顿,满眼物质世界的良知冥灭、道德沦丧,失意与彷徨,猛然间我被画中静谧如禅的意境打动,泪水噙满双眼。

课余,我们班的女生织毛衣,弹吉它,说英语。六四之间,我认识了北航的几个街头演奏家,曾每天晚上,在皎洁的月光下,聆听自弹自唱的校园歌谣。我还有幸认识了北航报的主编,笔名希望,我兴高采烈地告诉他,我知道他笔名的出处。他当时的女友后来的夫人是三系我们上一届的校友,希望总是在楼道里给她做好吃的。他的文章写的真是好,我经常和我的好友兰兰去找他聊天。他后来也来到我所在的进出口公司上班,我那时正在办辞职,我们站在楼道里聊天,有些爱爬楼梯上楼下楼办公的同事,总是吃惊非小地看着我们俩长时间深谈。我还带着兰兰去找我们系工业外贸专业厂长班的一个半仙儿给她看手相,这个长相腼腆书卷气十足的小伙子一语道破天机,而兰兰四年以后按时验证预言,吃惊非小。半仙儿不管我怎么求他,都不肯给我算。他仔细研究我的手心手背,说算不了,还没长出来。我不甘心,之后又去求他两次,失望而归。半仙儿的室友人极好,他那时已到而立之年,比半仙儿大几岁,常来我的宿舍同我聊天儿。有一次来,给我从图书馆借来一堆大楷本的精美油画书,告诉我看完后别忘了还给图书馆。

我上大四的时候,永红来京常驻父母所在单位的招待所,是出纳。永红的脑袋极其聪明,她总能在杂乱无章的数字中找出规律,成功销除死帐,百试百成。闲暇之余,我和她逛遍北京各个角落。于祥来北京游玩时,住在原补习班文科班的一个男生所在的北京钢铁大学的宿舍里。北航和北钢只隔一条马路,他们俩就每天来北航和我们会合。我们四人一起神游了颐和园,圆明园。之后,永红,于祥,和我三个人还一起坐火车出游远郊的一个名胜,历时三天。途经一村落,脸上带着疤痕的狰狞女人,怪异的狗吠,破败幽黯的客房,我们哪敢落脚?真是迷离曲折,险象环生。最后永红出奇制胜,在路边和一个开军用大卡车的小伙子套近乎。我眼见永红妩媚至极的笑脸,不忍多看。十分钟后,这个军用大卡车载着我们三人,一路欢声笑语,逃出这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深山老林。永红后来还带着我去过这个开军用大卡车的小伙子在北京的部队驻地,登门致谢,他满脸欢喜、昂首挺胸地带着我们去部队食堂海吃了一把。

三十岁之前不论嫁娶的观点,在中国不太现实,如今回过头来再看我所走过的路,我可能会嘲笑自己,当年的门坎,应该再加十年,因为是凡婚姻,总是多出很多超出我们想象范围的事情,能平平淡淡,从从容容地携手走过一生,是上天最大的恩赐。

等我二十六岁迈进婚姻的门坎之时,Black眉开眼笑语重心长地向我解释我们伟大祖国的象形文字:“这个婚字啊,就是女的一发昏,就结婚了,又叫女昏。”我差点没背过气去。更让我晕菜的是,闲遐之余,他绘声绘色地描述我变成老太太后,和他在一起时的情景。他每次说,我都稀里糊涂,但是脑子里却飞快地闪过“执手相看泪眼”的诗句,所以不敢多想。

这份平凡的生活,也并不总是风平浪静。补习时我因受各种各样的委托,保各种各样的秘密,养成守口如瓶的好习惯,结婚后也很难改变。我们所在的公司,工资是公开的,但奖金却不是。发了奖金,他好奇,就很自然地询问我的奖金数额,我坚决不说,并和颜悦色地告诉他奖金不公开。最后闹到我婆婆家,婆婆看着脸色气得发青的宝贝儿子,眼泪都笑出来了,开导他说:“你管胖胖挣多少呢?不都是你腰包里的吗!”他儿子哪里知道,我在补习班身经百战,立场坚定。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我的奖金比他的多的多,我不想抹他的面子,这也是在补习班培养出来的高尚情操。

我们结婚后同大鹏子夫妇和钱亮夫妇多有往来。大鹏子临出国前请我们去他家吃饭。他家的屋子收拾得井井有条,房子里挂的装饰品寓意深刻,让我们大开眼界。酒水之间,大鹏子顿了顿嗓子,神情庄严地发表演说:“我去美国,有三大理由...”时隔这么多年,大鹏子临行前的演说场景仍历历在目,只是我们已不记得那三大理由的明细。而Black一提起大鹏子,总会回忆起这件陈年往事,对大鹏子大加赞赏。大鹏子去美国后,我和Black曾约过大鹏子的夫人一起去颐和园划船。她娇小玲珑,眼神通透,顾盼传神。

来美国后,Black有幸又认识了王震东和吴忠红。我1997年在首都华盛顿再次见到王震东,脑子里还是他小学时胖胖乎乎的模样。一见面才发现他面容消瘦,判若两人,但是眼神还和小时候一样,睿智而有神。吴忠红这么多年来,没有一点儿变化。仍是高中时的模样,清纯的脸庞,总是让我联想到日本影星山口百惠。只要一提起我的高中同学,Black总是连连夸奖。王震东在首府华盛顿住的时候,曾接纳过我们夫妇好长一段时间。王震东学识渊博,他,大鹏子,和Black三个人凑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我第一次见到王震东的夫人就一见如故,无话不谈。他的夫人清秀典雅,为人细致周到。我们三家有一次聚会,大鹏子引经据典地争执一件事。王震东的夫人一直禁不住抿嘴暗乐,我好生奇怪。她只好在我耳边低语,说大鹏子义高人胆大,桀骛不驯,当年在王震东的北邮研究室,接一个电话,居然就和对方唇枪舌战起来。王震东的同事当时已是见怪不怪,面面相觑,窃窃私语:“王震东的同学吗,不足为奇,不足为奇。”仿佛是对一中所有同学的性格特点做概括总结。

同王震东,大鹏子两家最后一次在华盛顿聚会,是2000年。告别王震东全家后,大鹏子和我们要走同一小段高速。只见大鹏子开的车,如果忽略不计当时的速度,正以不到光速的加速度变量,撒了欢儿似地,一转眼就消失在茫茫暮色中。在他的车子飞快地超过我们的车子并消失的无影无踪之际,Black摇头感慨:“唉,真的猛士!” 至此,我开车时,这顶常年扣在我头上的大帽子,终于成功地转移到大鹏子的脑袋上, 只是他一直也没有发现。

Black一直嘲笑我高考物理考分最高,却什么都不懂,要等我到六十岁的时候,才能和我深谈。我们的物理老师废寝忘食,不就是为了我们高考时能拿高分吗?我没有胆量怪罪物理老师,只好认为Black的话,此言诧异。我总是在脑中联想,如果大鹏子开的车可以超过光速,那么,时间是否可以倒流?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会第一个求大鹏子,载我回到小学时光
2008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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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11: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向惜才如命,高中的三年没有敢向这个男生表达欣喜之情”

怎么又和我一样啊?能和我打成一片的男生都只是“哥们儿”,而我内心真正欣赏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文理兼优的人中之龙。非但不敢打成一片,可能脸上还故作冷漠状。不过女生相反,初、高中和我关系最铁的闺蜜,通常是比我强,尤其是理科成绩突出的那种。

高三第二次统练后,我被内定保送师范,不参加高考了,老师就总安排我到年级组办公室里帮忙刻卷子、判作业。因为总有同学进进出出,才和内心仰慕的年级第一的男生有了些交谈。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最终成了很好的朋友,友谊一直延续到现在,也延续到两个家庭。可惜他们要孩子太晚,刚生了个男孩,和我家妮妮差得太远,否则怎么也得攀个娃娃亲吧。

那位男生的确很优秀,且屹立独行,极有思想,在他们的行业里已经很有名了。我总是向老公吹嘘当年的眼光是多么敏锐,这已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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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11: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胖胖168) 的帖子

谢谢胖胖又一篇精彩的文字。
你家BLACK太厉害了, 难怪能够镇住你: “这个婚字啊,就是女的一发昏,就结婚了,又叫女昏。”
事实也确实如此, 女昏了,说明嫁对了;如果女不昏, 这婚姻迟早可能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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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11: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BlueSky于2011-08-01 11:09发表的  :
“我一向惜才如命,高中的三年没有敢向这个男生表达欣喜之情”

怎么又和我一样啊?能和我打成一片的男生都只是“哥们儿”,而我内心真正欣赏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文理兼优的人中之龙。非但不敢打成一片,可能脸上还故作冷漠状。不过女生相反,初、高中和我关系最铁的闺蜜,通常是比我强,尤其是理科成绩突出的那种。

高三第二次统练后,我被内定保送师范,不参加高考了,老师就总安排我到年级组办公室里帮忙刻卷子、判作业。因为总有同学进进出出,才和内心仰慕的年纪第一的男生有了些交谈。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最终成了很好的朋友,友谊一直延续到现在,也延续到两个家庭。可惜他们要孩子太晚,刚生了个男孩,和我家妮妮差得太远,否则怎么也得攀个娃娃亲吧。
.......
谢谢蓝天。 希望也能看到你的青春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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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 11: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离沙于2011-08-01 11:40发表的 :

谢谢蓝天。 希望也能看到你的青春故事。

没错,等不及了。蓝天快开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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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11: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胖胖168于2011-08-01 11:45发表的 :
没错,等不及了。蓝天快开写吧。

唉,各位姐妹儿先饶我一下,等我先把拖欠出版社的译稿整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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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12: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们都是牛人啊,在美国浪费了。

不过,感觉写的有些急,不如前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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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 13: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古典于2011-08-01 12:48发表的 :
谢谢。你们都是牛人啊,在美国浪费了。

不过,感觉写的有些急,不如前一篇。

谢谢古典,完全同意。
这是早期的文章之一,写完了,发现想改也无从下笔,只好删,删完了,就成了这样子,不过好歹登完了青春无悔系列。下面要写的,是<他乡之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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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 13: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楼(BlueSky) 的帖子

蓝天如此优秀,居然不用高考,太牛了。那个男孩最好不要搬回家,搬回家,就变了味道。现在多好,有时间的时候,大家高高兴兴地相聚,走了,有一份牵挂和温暖在心头。人生高一点的境界,应该就写在这样的际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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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8-1 14:40:18
Ding 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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