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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宪章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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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2-30 23:22:27 |阅读模式
零八宪章(简体中文版)


2008年12月10日公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 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 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 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午战败再 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 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 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 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 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 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 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 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 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 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 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
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
(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
(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
(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
(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
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 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 备案制。
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 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 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 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 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 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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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2-31 13:15:24
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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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2-31 13:24:52
一直不清楚细节,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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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2-31 14:37:22
痴人说梦, 纸上谈兵!  但精神尚可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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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3 10:53:01
89年邓小平讲过,镇压一次可以安定20年。果然20年过去,中国社会安定繁荣,经济蒸蒸日上。中国人需要被镇压也成为不争的事实。刘晓波因上述文字被判刑11年,海内外普遍反应冷淡,可见人们已默认中共暴政。一百年来,自由民主人权永远是中国知识精英的一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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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3 17:19:00
总有些民运分子在这捣乱,中国这些年比印度强多了。13亿人有饭吃是大事,杀几个抓几个装看不见就完了。前几天在朋友家party, 有些人正忙于帮国内贪官子女海外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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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4 16:31:01
谢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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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7 19:28:13
122名中国知识分子就刘晓波一案直言

     122梁治平的看法:每一个读过这份判决书的人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这纯粹是一场徒有其名的审判。所有与公民自由性命攸关的重大问题都没有被思考和讨论,甚至没有概念的辨析、法律的推理。如果无须说理,法律与横暴的权力还有什么区别?我们为什么还需要法律?(法学学者)
   
    121严力的看法:大家都知道晓波的可贵在于坚持自己的价值观,生命的价值,文字的价值。
   
    可那是十一年的刑期啊!在二十一世纪还有人用这种方式来承认他的价值,真够封建无耻的。(诗人)
   
    120吴洪森在《我的新年文告:提前审判》中说:这次一位公民因言论被判11年监禁,我只看到抽象的抗议,而对具体作恶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张荣革、代理检察员潘雪晴和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审判长贾连春、代理审判员郑文伟、翟长玺却不置一词。这种做法是不对的。(真名网站长)http://www.zmw.cn/bbs/thread-107924-1-1.html
   
    119程益中的看法:刘晓波无罪,他所思所言乃是天赋人权,也在中国宪法框架之内,他实在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楷模。对刘晓波治罪,就是对人类良知和文明的野蛮践踏,无耻并且愚蠢,暴露出审判者的恐惧,对刘晓波案保持沉默,会纵容和助长邪恶的滋生,本质上成为迫害者的同谋。(出版家)
   
    118杨建钢的看法:只要政府容不得思想和言论自由,公民还会因言获罪,那么,即便人人都富裕得住上了金屋,中国都将不会是个真正的强国,也不会是一个真正令世人骄傲和向往的国度.。
   
    117程兆奇的看法:一、今日溫和看法:一個強大的政權對不同聲音應有容人之量;二、昔時偏見轉錄:人造的國家衹應是為人謀取自由和福祉的工具,而不應是對人欺淩和壓迫的機器,否則它的存在就是乖違情理的,就至少是不值得尊重的。(历史学学者))
   
    116陈东东的看法:这个宣判太正常了,没有震惊,没有期待,在预料之中,就像蹩脚的盗版黑帮片(诗人)。
   
    115陈力川的看法:刘晓波因言获罪再一次证明,一个国家的宪法不足以保证公民的思想言论自由。我想到康德的一句话,大意是:深奥的智慧之令人赞叹不仅在于她向人们揭示什么,也在于她拒绝向人们揭示什么。这句话值得统治者深思。另外,有几位作家对刘晓波事件的反应,其令人惊讶的程度不亚于刘晓波被判刑。失去良心的作家用什么写作呢?(旅法学者)
   
    114冯克利的看法:关于刘晓波的遭遇,我只想说,断了对手的言路,其实也就断了自己的生路;不明白这一点道理的政治,终归是没有前途的政治。(政治学学者)
   
    113杨小滨的看法:一个建立在铲除异己思想之基础上的“和谐社会”是可耻、虚伪的。“和谐”的要义首先是对不和谐的容忍。正如我未必赞同刘晓波的政见,但我为他声援。否则,他的命运会成为我们每个人的命运。(诗人)
   
    112朱伟的看法:刘晓波被判的事情,存在信息公开的问题。信息公开是一个大国的气度,是一个国家进步的标尺。(编辑)
   
    111张思之的看法:读刘案,问苍天:伟大、光荣、正确的政党,许诺国人言者无罪,实施宪政,申明“言信、行果”,信誓旦旦,何以化为花言巧语,唯余空言?也曾宣示信奉人民民主,四大自由,何以在在违反?无奈之余,敢向为大众争民主而甘愿牺牲个人自由的志士表达我心中礼赞!(律师)
   
    110林毓生的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进入了WTO,其政府代表既然也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上签了字,当然已经认可公民的身份与权利。公民不是臣民,也不是子民。公民具有不可剥夺的,参与公共事务讨论的权利。刘晓波先生的「08宪章」,只是一个公民提出来的建议政治改革的草稿。大家见仁见智,尽可公开讨论。当局何必紧张?(思想史学者)
   
    109魏海田的看法: 作为晓波的大学同学,我一直为他而感到自豪,也为自己没能站出来和他一起对抗暴政而感到羞愧,我从现在开始,要和他站在一起。(记者)
   
    108张嘉谚的看法:都互联网时代了,敢为天下先在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身上碰壁,借用茨威格一个比喻,简直是苍蝇撼大象!是好玩儿?好笑?竟如此惊心动魄!(文学教授)
   
    107程青松的看法 1989年5月35日;2009年12月24日;都与刘晓波有关,这之后的11年,所有日子与我们有关。刘晓波即自由。人人可以用心爱上刘晓波。你可以闯进我的房间,但是你无法闯进我的心里面。(编剧)
   
    106阎克文的看法:能决定并操作这样一场审判,且不管其价值主张和法理依据是否出自正常人的头脑,仅仅从生物医学角度来说,也堪称智力发育水平极度低下的不朽证明,令人不得不怀疑上帝正在让一部分人先疯起来。(社会学者)
   
    105栗憲庭的看法:零八宪章我其实没太仔细看,但我签名了,因为我完全相信晓波这样一个人,和他代表的自由知识分子的良知。我不能相信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异见人士和异见的存在,是多么暗无天日!所有签字的人都是书生,零八宪章起草及其签名,从没有超出思想和言论的范围,对晓波被判刑,判的就是思想罪,我真的感觉这个国家又回到了文革,中国从来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反省过文革,想起来不寒而栗!(艺术家)
   
    104张耳的看法:我们必须讲话,为了刘晓波的自由,更为了我们自己的尊严。好嘛,全世界的知识分子整个被扇了一个耳光。(诗人)
   
    103梁和平(摇滚乐手)的歌:盛世已经来临
   
    啊 盛世已经来临
   
    看 大地震把罪恶通通掩埋一清
   
    啊 盛世已经来临
   
    瞧 奥运开幕式让世界大擦眼镜
   
    啊 盛世已经来临
   
    看 太空终于有了中国人的身影
   
    啊 盛世已经来临
   
    瞧 金融危机把个西方搅个不宁
   
    啊 盛世已经来临
   
    看 戒严中确保了六十大庆阅兵
   
    啊 盛世已经来临
   
    瞧 新疆西藏的动乱早已被摆平
   
    啊 盛世已经来临
   
    看 网络的公开让黑暗变的透明
   
    啊 盛世已经来临
   
    瞧 新闻媒体终于有了一致口径
   
    啊 盛世已经来临
   
    看 贪污受贿的份子跌入了陷阱
   
    啊 盛世已经来临
   
    瞧 为了利益中国人不在乎生命
   
    啊 盛世已经来临
   
    看 天安门广场从未这么的安静
   
    啊 盛世已经来临
   
    瞧 刘晓波有话只能说给犯人听
   
    102范美忠的看法:言论自由是《联合国人权宣言》保障的四大自由之一。刘晓波被抓捕不是他一个人在遭受苦难,也是我们的耻辱。我们有一天也可能会遭受同样的命运,声援刘晓波也是维护我们自身的人权。人权不是乞求来的,唯有抗争。(教师)
   
    101刘志琴的看法:宣判刘晓波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的国号。(近代史学者)
   
    100周国平的看法:我未必喜欢刘晓波其人,也未必赞同他的许多观点,但是,他仅因言论而被定罪和重判,这仍使我感到震惊。我相信,这种震惊是超越于个人好恶和观点异同的,是每个生活在改革开放时代的有常识的中国人的共感。(哲学学者)
   
    99王力雄的看法:希望这11年中会有其他的变化。对刘晓波和所有政治犯最有效的支持,是尽快改变这个社会,解放所有的人。(作家)
   
    98梁晓燕的看法:刘晓波宣判一事,让我们再一次看清楚,三十年来,这个国家什么变了,什么根本就没变,也根本不想变。(编辑)
   
    97唐晓渡的看法:审判刘晓波(更不必说课以如此重刑)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受其保护的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公然羞辱。不唯可耻,而且愚蠢。吁请执法部门遵循“依法治国”的既定国策和执政党“有错必纠”的优良传统立即改正。(诗评家)
   
    96裴毅然的看法:非常赞同余英时先生的观点,晓波当然是为民主蹲狱。对晓波来说,则可谓家国不幸晓波幸!一次比一次光荣呵!嗣同有后呵!惟一安慰的是:有这么多人在外面“陪”晓波。
   
    95胡发云的看法:晓波是一个真实的人,为了真实,连幸福和安全都可以失去。从我读过他的文字看来,他只是做了一个中国知识分子天经地义该做的一些正常事情。如果他因此必须付出某种代价,那不是他的不幸,而是这个时代的不幸。(作家)
   
    94刘苏里的看法:一直在索多玛城寻找义人,可我看到的是荒腔走板的“抓获”、关押和判决……基于正义之法,晓波无罪。我相信,晓波的“最后陈述”,绝不是知识人的最后陈述。(书评家)
   
    93李劼的看法:本来以为,当局会判晓波一年,做个样子,让晓波回家过年。既息事宁人,又给自己找了台阶。没想到,竟然如此弱智。这个判决,丈量出了当局离人类共识和普世价值的距离有多远。至于进入互联网时代的言论自由,任何阻挡,都是徒劳的。(作家)
   
   
   
    92、姚大力的看法:沉重的新年又一次昭示人们,没有独立的立法和司法,“加强法制”就可能成为滑向加强专制的轨道。这个制度体系因为加害一个勇敢地说出自己看法的人而再度颜面扫地。为了制止以“国家”名义粗暴地侵犯表达自由的个人权利,我们只能选择像刘小波一样,勇敢地说出自己的看法。(元史学者)
   
    91王小妮的看法:我们是大学同学呀。在那不平静的四年后这20多年里,我所看到的,总是个体的弱小和茫然……我是悲观的。(诗人)
   
    90徐敬亚的看法:作为同班同学,我与晓波感同身受!我不甘心我们这一代人此生永远蒙在“因言获罪”的阴影之中。(诗评家)
   
    89郭小林的看法:而当你归来的时候/海平面上升/淹没的是那些/古拉格岛屿(《怀晓波》)(诗人)
   
    88朱日坤的看法:当权集团利用权力,公然违反道义、公理、法律去“宣判”刘晓波,所反映的只有当权者的虚弱和非法性。民智之开、民权之实终是迟早的事。这11年,就是他们给自己下的刑期。(纪录片工作者)
   
   
   
    87何光沪的看法:正如富裕不能带来人生意义,经济增长也不能给社会生活带来意义。在一个义人无罪受难而不能救援的社会里,生活还叫人的生活吗?那些造成这种局面的人,应该思考一下这一切对于我们民族的道德影响。(宗教学学者)
   
    86王东成的看法:刘晓波无罪。因言获罪是一个民族的悲哀和耻辱。言论自由是一个民族的荣耀与尊严。(他自己主动将电话打到我手机上)(文学教授)
   
    85郝建的看法:不知何时恋上刘晓波的。对刘晓波写的文章极欣赏,彻底门下走狗。对宪章完全同意,一个字都改不动。没想到,这次审判居然成了巨大的脱敏事件,人们纷纷对政府的任性和昏庸说话。(电影学学者)
   
    84王一川电话里说,对他(指刘晓波)不了解,不想发表看法。(文学教授)
   
    83韩少功电话里说,他知道刘晓波被判十一年的事情。现在不方便谈,一、两年之后会就这件事情写文章。(作家)
   
    82牛汉的看法:编《中国》的时候,发表过晓波的文章,晓波非常敏感、聪明。对他的性格也有体验,在这个大体制下不会受到谅解。(诗人)
   
    81李公明的看法:到了21世纪第一个十年已经过去的今天,还搞言论治罪这一套,无疑是历史的大倒退。小哈里·卡尔文的《美国的言论自由》(杰米·卡尔文编,李忠等译,三联书店2009年6月)以对大量案例的分析说明应该管治的“暴力颠覆言论”只能仅限于那些能够直接导致具体的、明确的、迫在眉睫的、非法的伤害行为,也就是说,仅仅在理论上宣传暴力推翻政府的道德正当性和必要性的言论必须受到保护(参见第253页)。最后,想起赫尔岑大致说过这样的话:惩罚抬高了我们的身份,使我们把监狱和流放当作自己的宝座。但愿赫尔岑所说的时代永远成为过去吧!(美术评论家)
   
   
    80崔健:《有感》
   
    情况比你我想像的更加复杂
   
    现实比你我想像的更加残酷
   
    要么我更加感性
   
    要么我更加理性
   
    我还是选择了后者
   
    后者的代价是
   
    将本可以感性释放的能量储存起来
   
    在表态之后 更具体地观察我们的生存环境
   
    没有一个国度 没有一段历史曾经是这样
   
    我们没有前车之鉴 没有对号入座的位置
   
    创造就是从没办法到有办法
   
    它永远是独立的
   
    2020年也许是个好年头
   
    在这之前我们每个人还能做点什么
   
    79张显扬的看法:刘晓波博士因参与起草08宪章,被判有罪,获刑11年。此事使我想起恩格斯说过的一句话:“真正的警察国家是这样的,它认为,最好是悄悄地采取行动,而口头上鼓吹法治国家。”他显然没有估计到,现代警察国家也是“与时俱进”的,它认为,口头上鼓吹法治国家,行动上可以公然把宪法和法律都也踩在脚下。(哲学学者)
   
    78范泓的看法:民国三十四年是甲申年,郭沫若以《甲申三百年祭》为题,将明末亡国的历史影射当时的时局,中共大为赞赏,国民政府以其社论反驳之,郭知道后一度大为恐慌,以为国民政府要惩治他。但国民政府则表态决不兴文字狱,只是唤起一般民众对政治阴谋的警惕而已。难道今天连那时都不如?对晓波的审判,无疑是一种倒行逆施,太可耻了!(历史学学者)
   
    77胡泳的看法:第一,我们离文革、反右、反胡风很近;第二,我们离文明世界很远,仍然是一个野蛮国度。呼吁取消《刑法》第105条第2款这一臭名昭著的恶法,它既延续79年刑法反革命罪的思维,也延续中国古代的文字狱。(新闻学学者)
   
    76郭世佑的看法:不觉得惊奇,但觉得遗憾,毕竟已经是21世纪了。(法律史学者)
   
    75邵建的看法:毋宁说,这不是在审判刘晓波,而是在审判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现在却被公然审判。因此,这次审判是地地道道的“司法违宪”。(文学教授)
   
    74景凯旋的看法:对刘晓波的审判显然是因言治罪,这是法治的倒退,感觉像是回到了文革,说明经过这么多年,我们离现代文明仍然很远。(文学教授)
   
    73鲍昆的看法:实话说,我从来不喜欢刘晓波,对08宪章我也只是在网上粗略的看过,没觉得有什么了不得的,不过是人说话的权利而已。但对刘因此而获刑却无法理解。在一个大国崛起的时刻,这绝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而是耻辱。文明的崛起,绝不仅是经济。(摄影家)
   
    72陈村在电话里说:知道这件事情。没有看法。(作家)
   
    71徐岱的看法:听到这个消息,我无法接受、不能相信,因为它的性质实在恶劣、野蛮和愚蠢。虽然我们的历史上有过人类最残酷暴政的记载,但在如今这个传说中已经“排名世界第三”的国0家,居然还发生如此荒唐的事情,这真的让人感到震惊、愤怒、恶心!(文学教授)
   
    70朱正琳的看法:刘晓波是因言获罪。而我认为,不终止以言治罪,法治社会的建设就还没有开始。(哲学学者)
   
    69樊百华的看法:我与晓波(们)曾出现过小范围争论,对更多相关现象也一直留心、思考着。我热切期待的是:晓波等友人的境况与中国民众苦难的解除,产生日益紧密的关联。在抗议晓波因言获罪的同时,依然需要在“共同底线”上作出无愧于“沉默民众”的努力,而不是在基本正义面前继续暧昧,甚至将民间抗暴、民众福利当作“暴民之恶”、“嫉妒之恶”加以否定。(历史学学者)
   
    68洪晃的看法:认识晓波多年,有时候觉得他太能折腾。但是这次,他真的没折腾,任何一个公民,应该有权利要求国家对宪法里面的条文兑现,如果这是折腾,他是为了全国人民。所以,我们也应该为他折腾一下。(媒体人)
   
    67丁学良的看法:刘晓波同志的悲剧在于晚生了半个世纪。因为他所说的那些话,如果放在1930年中期——1949年期间,他就一定是中共的爱国民主人士的战友,完全有可能成为49年后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的代表。(社会学学者)
   
    66资中筠的看法:你问我怎么看,只能说公道自在人心。中国文字狱源远流长,而通向民主法治之道路阻且长。最近发生的许多事使我感到深深的悲哀,想起两千年前贾谊所说:“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时至21世纪,却仍如此倒行逆施!(美国史学者)
   
    65王晓明的看法:我没有签署零八宪章。如果用这种方式压制不同意见,我是肯定反对的。一个社会有不同看法很正常,而且应该推动不同看法得到充分自由的表达。历史在这方面的教训太多了。(文学教授)
   
    64何蜀的看法:2010年是文革中的“一打三反”运动四十周年,当年那个运动中是将刘晓波这样的人统统枪毙的。四十年过去,枪毙改成了十一年徒刑。历史就是这样进步的吗?我甚至怀疑那些授意、主持这个审判的官员是不是故意在挖这座“柏林墙”的墙脚以加速其倒塌。(历史学学者)
   
    63查建英的看法:所有認同言論自由的個人,2009聖誕夜,我們都是劉曉波。放棄劉曉波,意味着放棄我們自己。今天我們若肯放棄自己,明天我們的孩子們就有理由放棄我們——一群缺乏勇氣和尊嚴的前輩。(作家)
   
    62万俊人的看法:我此前了解些许晓波的情况,近闻他被判入狱,非常吃惊。这不仅仅是晓波个人的遭遇问题,而是关乎如何保护公民的宪法权利之大问题。值得关切和深思!(伦理学学者)
   
    61岳建一的看法:作为21世纪中国公民,我为自己国家无视人类文明底线,因言治罪刘晓波先生,深感羞臊,不堪其耻。(学者)
   
    60徐晓:晓波开庭之前,我对国保的警察说:如果因为《08宪章》而审判刘晓波,如果因为起诉书中所说的理由而重判刘晓波,作为宪章的签署者之一,请把我也抓进监狱。(作家)
   
    59北岛的看法:因言治罪,让人再次感到一个古老帝国的阴影。我想起三十年前的一次类似的审判。我们是否能走出这帝国的阴影?让我感动的是刘晓波和刘霞之间的爱情,他们的爱远远超越了那自以为主宰他人命运的人的恨。(诗人)
   
    58任剑涛的看法:国家以权力理性对待自己公民的权利理性,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国家不能以非理性的暴力对付公民,否则公民只会以同样的暴力对付国家!(政治学者)
   
    57吴迪的看法:防民之口,胜于防川。殷鉴不远,在柏林墙倒之日。 (电影史学者)
   
    56耿占春的看法:无论是否能够接受刘晓波文章的观点,人们都不能接受一个人为此而入狱。这是一种普遍的看法。一个人本不会因几篇文章成为英雄,但他的因言获罪将使一段历史蒙上阴影。我的祖国啊:不要把那些敢于说话的孩子都关起来,这样你就会在心智上孱弱起来。我祈盼着你因宽容而强大。(文学教授)
   
    55周枫的看法:之所以在刘晓波案上那么有恃无恐,而且还真有不少人拥护这种蛮横的专制,盖出于他们相信,道德上的罪恶可以通过诸如经济上的发展、国力的繁盛等来抵消。可是,中国人难道就生活得这么贱吗?道德感的丧失是中国人的最可悲之处,不过从刘晓波案上人们的反应看,我们还有救。(伦理学学者)
   
    54朱健刚的看法:从党和政府的角度说一句,一个正在崛起的号称强大的国家,用这样严厉的手法来惩罚一个手无寸铁的年过半百的不在一个数量级上的对手,这如果发生在1949年或许还可以理解,发生在2009年,那其实是自取其辱,反彰显出对手的强大。建议释放,只要不拿武器,任其言论,这样才彰显出国力强盛,党的仁慈。(人类学学者)
   
    53李庆西的看法:金二胖绑架美国公民,向美国讨价还价,我们这里绑架自己的公民,与美国做交易。(作家)
   
    52吴亮的故事:2006年一次不知道刘晓波已被监控,短信说我们可以在苏州见面。结果,给这个会议带来不小的麻烦。事后据酒店的服务员说,那天跟踪刘晓波的共有七个警服,严厉地要服务员交出我们这个会议的参加者名单,把经理都吓坏了。这些事永远不会过去,无论我们将来会怎样评论它。(作家)
   
    52艾晓明的看法:在为自由设置的铁蒺藜前,刘晓波以血肉之躯突进;十一年的判决,要活埋自由思考的精神。沉默就是容忍、合谋、戕害良知、断送希望,让子孙万代苟活于谎言。对不起,可能根本没有万代,我们早已自我了断。中国人,不说实话、至死不说直到喑哑,怎与那诞生了《卡廷》、《窃听风暴》等艺术作品的民族共存?(文学教授)
   
    50陳宜中的看法: 一個經濟崛起的大國,如果連文字獄都無法免除,豈能不被世人嘲笑為政治道德的侏儒?可是中國人的眼界又豈能僅止於此?文化差異無所不在,但政治文明仍有高下之別。今後,我們該如何去除「低等政治文明」的國恥? (政治学学者)
   
    49周保松的看法:我站在劉曉波先生這一邊。我希望,所有中國人,尤其是中國的讀書人,也站在這一邊,大家一起,彰顯另一邊的虛弱。(政治学学者)
   
    48张宁的看法: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允许别人说话的社会,尽管可能说得不对,说得不入耳,此所谓“和而不同”吧;不让人说话,拿11年重刑向世人警示说话的代价,强力追求“和而又同”,只会使社会受到更大的伤害,将社会危机的根子深深地埋下。(文学教授)
   
    47王康的看法:我们的摩西不止一个,晓波是最近的一位。勿使我们的摩西太寂寞,中国才有望。这个信念属于刘晓波。(作家)
   
    46老村的看法:刘晓波事件如果不是一个个例,那它就标志着我们曾经经历的“因言获罪”的时代实质上并没有结束,这事件,足够引起所有有觉悟的共和国公民的警觉。(作家)
   
    45何怀宏的看法:“为什么一个经济总量将跻世界第二的大国还做这样的事情?难道它会被已经不当地禁锢在一个很小范围内的言论与思想“颠覆”?如果真的能,那它就还是太脆弱了。如果不能,请强大的政府展示自己的文明、自信和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伦理学学者)
   
    44邓晓芒的看法:倒行逆施,悲愤难消!一个人写了那么几句大白话,就要坐11年牢,这是什么时代?这是"文革"卷土重来!我曾说过,文革远没有过去,我们仍在文革中,看来不幸言中!(哲学学者)
   
    43叶廷芳的看法:请共产党的主事者们回顾一下中外历史:当年迫害司马迁、孙膑,迫害伽利略、布鲁诺的那些人一个个都振振有词:为了江山社稷的稳固;为了上帝的安宁……但经过历史的沉淀,司马迁、伽利略等人的文字闪闪发光,而振振有词的那些人如今安在?--一个个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文学史学者)
   
    42卢跃刚的看法:我不是零八宪章的签署者,但是我同意其中的基本准则和愿景,我反对、厌恶以言获罪。我读了对刘晓波的起诉书和一审判决书,这让我想起了已经废除的“恶攻罪”和“反革命罪”。我不知道历史是倒退了,还是进步了?(记者)
   
    41李大同的看法:这是一次中世纪的审判。暴露出来的,恰恰是审判者内心的恐惧—— 对思想和表达的恐惧。(记者)
   
    40孙津的看法:晓波是个很聪慧敏感的人,做朋友尤其讲义气,但他似乎过于相信自认道德为善的良知的正确性。(孙津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所所长、致公党北京市副主委,与刘晓波博士同门、同届、同窗)
   
    39张闳的看法:“在这个国家,一个正直的人唯一合适的去处就是监狱!”这是列夫·托尔斯泰说的。现在的问题是:究竟谁更不自由?是正直的囚徒还是那些贼眉鼠眼的狱卒?在把晓波关进了有形的监狱的同时,他们也把自己关进了无形的精神监狱。依我看,真正苦闷和惶惶不安的是他们。(文学教授)
   
    38劉青峰的看法:此時,我抄錄左拉的《我控訴》:「那份起诉书多么肤浅!一个人有可能因为它而被判有罪吗?如此恶劣着实令人震惊,我要求正直人士都要阅读它:当他们想到德雷福斯因为它而在魔鬼岛付出不相称的代价时,他们的心将因愤怒、反感而悸动。」(思想史学者)
   
    37许纪霖的看法:在中国,人民币都可以开手铐,言论颠覆国家政权也就不奇怪。为了让海内外不明真相的围观者擦亮眼睛,我郑重要求:1,吸取当年批判“571工程纪要”的好经验,将大毒草“08宪章”公诸于众,作为反面教材教育人民;2,刘晓波胆敢上诉,像公审四人帮一样,二审全程向全球直播,让广大群众认清他的真实面目。(历史学学者)
   
    36章立凡的看法:1.宪政民主是庄严的历史承诺,也是通过社会和解维系执政合法性的救赎通道。今年圣诞节,权力的傲慢与偏见再度堵死通道。2. 历史上一再失信,当前经济、政治改革和法制建设全面倒退,社会冲突无解。3.丧失现实判断力,开历史倒车自杀。尽管我不热爱革命,但已确认脑残无救。(历史学学者)
   
    35陈家琪的看法:请让我们看看罪证及那部宪章和宣判书,在未看到这些东西之前我们无话可说。(哲学学者)
   
    34纪录片导演王我(《热闹》《外面》的作者)的看法:崔老师,我知道您可能拷问不到我,但我想说下我的看法:十一年不是某人的刑期,而是某些人的大限。(来自短信)
   
    33刘擎的看法:此刻我打开《马恩全集》第1卷第78页:“政府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它也知道它听见的只是自己的声音,但是它却欺骗自己,似乎听见的是人民的声音,而且要求人民拥护这种自我欺骗。至于人民本身,他们不是在政治上有时陷入迷信有时又什么都不信,就是完全离开国家生活,变成一群只管私人生活的人。”(历史学学者)
    32与张颐武先生通了电话,他表示此前不知道刘晓波被判的事情,他的注意力主要在别的地方,比如小沈阳。我解释只是想听听周围人们的反应,他说“一点反应也没有”。(文学教授)
   
   
    31与刘小枫先生通了电话,他此前不知道刘晓波被判的事情,他要在网上“看看再说”。(思想史学者)
   
    30刘军宁的看法:不期望,不绝望!(政治学学者)
   
    29吴思的看法:我赞成关于言论自由的各种观点,但我想做利害计算。老子说:“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什么事做过分了,谁受损谁受益,就要反着算了。(历史学学者)
   
    28雷颐的看法:反对以言治罪。这是国家文明程度高底的重要标准之一。(历史学学者)
   
    27贾樟柯的看法:(关于刘晓波被判)这件事,很难理解,很受伤。是不是以后我们就不能为这个国家设想了?(电影导演)
   
    26朱学勤的看法:“我不同意你的观点,坚决捍卫你发表观点的权利”,这是文明共识,法治底线。以言治罪,置文明于何地?置宪法于何地?吁请最高法院介入,驳回此案,维护文明,维护宪法尊严。(历史学学者)
   
    25黄纪苏的看法:刘晓波的政见我多不同意,以往彼此均无好话。但因言治罪不是好事,既不当也不智,不应再搞了。(作家)
   
    24李银河的看法:在2010年即将来临之际,得到刘晓波被判的消息,感觉像是回到了1910年。(社会学学者)
   
    23王晓渔的看法:我不会翻墙,没有在大陆媒体上看到报道。我坚信一个手无寸铁的书生因为几篇文章将在铁窗之内度过11年,是少数敌对势力制造的谣言。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国家,怎么可能允许这种违反法治的事情发生呢?希望广大善良的不明真相的群众,睁开眼睛,明辨是非,不要被谣言迷惑。(历史学学者)
   
    22梁文道的看法:他們說劉曉波是「異見份子」;但什麼叫做「異見份子」呢?一個正常的社會本來就該有許多不同的意見,人人相異,何「異見份子」之有?此所以我在香港、台灣和美國等許多地方見到知識份子勇於自命「異見份子」,以誌其異;但在緬甸、伊朗和中國卻見到無奈被封的「異見份子」,幾成罪名。可見只准一種意見是正見的國家才會有劉曉波這種「異見份子」。(媒体人)
   
    21杜小真的看法:因为思想和提出问题而获罪,在今天只能解释为对思想言论自由这现代政治生活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的亵渎和挑战。况且零八宪章,在没有签署的我看来完全是善意和建议性的,如果连这都不能容忍,真是太可悲了。我并不完全同意刘晓波的一些观点,但他发表观点的自由绝对应该受到保护。(哲学学者)
   
    20郭于华的看法:08县长表达的是公民最基本和正当的权利要求,而且提倡以温和改良的方式推进社会进步,道出常识何罪之有?即使说的全然不对,也不可以因言获罪。判刘晓波有罪才是真正的颠覆国家政权(合法性)之罪,而且是对社会良知和人类文明的挑战。(社会学学者)
   
    19贺卫方的看法:不久前,某海外传媒来电采访,问我对于Mr. Hsiao-po Liu的十一年之罚的看法。我没有好气地说:“我欲无言。”对方问:“难道说你不觉得十一年太重?”我反问:“难道说判三年就适当了么?对于根本无罪者,一天都太重,一天之罚都是冤狱。再说,你真以为他会在牢里服满十一年?”(法学学者)
   
    18余英时的看法:1989以来,刘晓波先后入狱三次。这次竟将长至11年。但他入狱,一次比一次光荣,这次最光荣。中国史上恰好有一个光辉先例,那便是一千年来受人尊敬的范仲淹,一生“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他在政府猛烈批评朝政,主张“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他一生被贬放三次。一次送行,朋友们说:“此行极光。”第二次大家说:“此行亦光。”最后一次说:“此行尤光。”他笑答道:“仲淹前后三光矣。”这便是今天我们的刘晓波。(历史学学者)
   
    17胡杰的看法:社会已经如此开放,言论自由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从(对待)谭作人到刘晓波,怎么还会出现如此荒唐、倒退的现象?(纪录片导演)
   
    16莫言:作家莫言同意将他的这句话放在这里:不太了解情况,不想谈。家里有客人,正在和他们说话。(作家)
   
    15丁东的看法:文章自古多奇狱,又添十一载;思想从来要自由,何止零八年。——圣诞中国(历史学学者)
   
    14汪晖先生来信:谢谢来信和电话。我不赞成刘晓波的许多观点,但反对任何以言治罪的方式。我会关注此事的发展,在了解更多的情况之后,表达我的看法。(思想史学者)
   
    13钱理群的看法:不一定同意刘晓波的所有观点和做法,这是另一回事;但刘晓波属于平和、理性的批评者,对他都要判刑,是一种虚弱的表现,觉得很难接受。(文学教授)
   
    12乐黛云的看法:一,看过零八宪章,觉得其中没有颠覆国家的想法,是希望改善;二、零八宪章是一个讨论,如果一个讨论也要定罪,是违背宪法的,不能让人心服口服;三、如果(弄得)大家都不敢说话,国家还怎么改善?(文学教授)
   
    11崔卫平的看法:一,08宪章是在现有宪法框架之内,是在邓小平先生政治改革的框架之内;二,当人们不再感到恐惧,继续关押刘晓波已经没有意义。三、这是一场宗教裁判所的审判。怎么能判处一个人的思想是有罪的?(作家)
   
    10袁伟时的看法:二十一世纪了,还以言获罪,侵犯公民权利,亵渎文明,又一次往中国脸上擦黑!当局认定的罪犯刘晓波成了众人心目中的英雄,鸿沟如此巨大,执政者如何面对?(历史学学者)
   
    9章诒和的看法:1968年,我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09年,刘晓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我们都是因言获罪,前后相距四十一载。这种状况不得不使人怀疑:我们的制度,到底改善了多少?我们的社会,究竟进步了没有?(作家)
   
    8徐贲的看法:一个中国公民以宪法给他的权利,善意地对国家政治表达自己的看法,却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感到难以置信。中国是一个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的国家,中国要在国际上崛起,必须建立良好的言行一致的信誉。从许多国家对此事的报道来看,这是一件使中国信誉受到损害的事情。(文学教授)
   
    7徐友渔的看法:宣判刘晓波,罪名中有零八宪章。宪章重申联合国人权宣言,因此宣判是对人类大家庭公认的文明准则的挑战,也是对中国现存宪法的挑战,因为该宪法载明了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说到底,是对中国人民和人类良知的挑战。(哲学学者)
   
    6秦晖的看法:现在还搞因言治罪那一套,真是太可悲了。我不是宪章的签名者,但我懂得“不赞成你的观点,但坚决捍卫你发表观点的权利”的道理,我坚决反对对刘晓波搞文字狱。(历史学学者)
   
   
    25日宣判之前24日晚间的访问:
   
    5诗人芒克称自己与刘晓波“是非常好的朋友,在一起都挺愉快的。从来也不认为他做错什么事情。”在听说了晓波的近况后,芒克说“但愿他明天没有什么事。”
   
    4刘晓波八十年代的朋友、诗歌评论家唐晓渡回忆,当年黑马刘晓波明明认识刘再复,当面却假装说不认识。但他同时说,对于刘晓波近年来的思想发展,越来越认同,觉得他越来越结实。在中国目前语境中,刘晓波表现出了知识分子的担当和理性。
   
    3原北师大教授、鲁迅专家王富仁教授今天仍视刘晓波为“朋友”,尽管许多观点不相同。王教授听说晓波近况之后,说:“人在思想上应该是有自由的,在行动上应该是有限制的。思想自由是不能干涉的。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一直没有解决。
   
    2刘晓波同学念博士的导师之一、北师大教授童庆炳先生,听说刘晓波近况之后,想对晓波说:希望晓波“珍重”。“毕竟有过一段师生情谊,希望他珍重。”
   
    1钱理群先生刚才在电话里说,比起八十年代,刘晓波写的文章越来越理性了。他对晓波印象最深的是两件事:一是六·四的表现,二是坚守国内。钱先生“不觉得刘晓波有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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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8 18:04:47
都一零年了,谁给update 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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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13 22:24:19
08宪章万岁,中国大陆一定会迎来民主和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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